(原标题:淮安涟水弑杀父母的孙某刚被执行死刑)
扬子晚报网2月23日讯(通讯员 黄在贵 记者 朱鼎兆)因赡养问题与父母发生争执,46岁的淮安市涟水男子孙某刚手持三齿耙击打父母头部,导致父母均因重型颅脑损伤死亡。22日,经最高院核准,犯故意杀人罪的孙某刚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布告内容,故意杀人犯孙某刚,男,46岁,汉族,江苏省淮安市人,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涟水县红窑镇苗戴村。
罪犯孙某刚于2020年2月26日12时左右,驾车至涟水县红窑镇苗戴村父母家中。其间,孙某刚因母亲苗某芹(被害人,殁年68岁)向其要钱看病,与母亲苗某芹、父亲孙某昌(被害人,殁年71岁)发生争吵,被在场的孙某刚亲属劝阻。当日17时许,亲属离开后,孙某刚又因赡养费问题与父母发生争执。苗某芹索要赡养费未果被孙某刚甩倒在地,便手持三齿耙击打孙某刚未击中,孙某刚夺过三齿耙连续击打苗某芹、孙某昌头部,致苗某芹、孙某昌均因重型颅脑损伤死亡。罪犯孙某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某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孙某刚不服提出上诉,业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罪犯孙某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二0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在涟水县将罪犯孙某刚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延伸阅读
村民小组长杀害六旬夫妇 :怀疑妻子婚外情而行凶,被判死刑
深夜,躺在家中卧室内的邹秀勤夫妇被杀害。行凶的,是持刀闯入屋内的同村村民小组长邹二俭。
2023年2月8日,此案一审在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邹二俭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害人邹秀勤的家属曾怀疑,邹秀勤因准备举报邹二俭利用组长身份侵占集体财产而遭其报复。不过,法院审理后认定,邹二俭杀害邹秀勤夫妇,是因为他怀疑妻子与邹秀勤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因心结不解而伺机报复泄愤。
被害人邹秀勤夫妇生前合影。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还判决被告人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8万多元。
2月13日晚,死者家属向澎湃新闻表示,将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提出上诉。宣判后,被告人邹二俭也表示将上诉。
尸检:两名被害人共60处创口,男性死者生殖器被割弃
这起故意杀人案的案发地,位于江西永修县滩溪镇。死者为下湾村赤岗组的村民邹秀勤、殷盛香夫妇,均年过六旬。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该案发生在2022年3月21日深夜。案发后,当时已回到自己家中的邹二俭向警方投案,此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先后被永修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执行逮捕。2022年7月,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对邹二俭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22年3月21日23时许,邹二俭携带菜刀、撬棍等作案工具,撬门进入邹秀勤家,此后进入邹秀勤夫妇的卧室,将邹秀勤、殷盛香夫妇杀害。案发后,邹二俭在亲属劝说下拨打“110”报警并主动投案。
2022年12月16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邹秀勤的女儿邹海燕告诉澎湃新闻,2023年2月8日下午,九江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在法庭上对此案宣判。
九江中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邹二俭因怀疑其妻子与同村村民邹秀勤长期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心结不解,伺机报复泄愤。2022年3月21日23时许,邹二俭携带菜刀、撬棍、餐刀等作案工具,从家中独自步行至邹秀勤住处,撬门进入邹秀勤家的厨房内,并将其自带工具放置一旁,改换成邹秀勤家厨房内的菜刀和撬棍,前往附近邹秀勤家的另一处住房,撬门入室后四处搜寻邹秀勤未果,遂将客厅的电视机屏幕砸破,然后返回原处。
法院查明,当时邹二俭返回原处后,使用自带的撬棍、餐刀,将邹秀勤家厨房连接杂物间的木门顶起拉开,然后穿过客厅,进入邹秀勤、殷盛香夫妇居住的卧室内。邹二俭手持菜刀、撬棍、木椅等,先后对卧床睡觉的邹秀勤、殷盛香进行连续砍杀打砸,致使二人无法动弹。为继续泄愤,邹二俭用菜刀将邹秀勤的外生殖器割下丢弃,然后逃离现场。
作案后,邹二俭返回家中,在亲属劝说下拨打“110”报警并主动投案。
鉴定意见通知书。
尸检鉴定书显示,被害人殷盛香全身检见13处创口,其中头部面部11处;被害人邹秀勤全身有47处创口,其中头面部有26处。邹秀勤尸体的会阴部见类圆形创面,创面皮肤及阴囊、阴茎缺失,创面较平整,符合锐器切割形成。
据鉴定书记录,两名被害人尸体上的大多数创口,呈现锐器损伤特征;现场勘查提取的菜刀刃长20厘米,可以形成上述创口;两名被害人的死因相同——均系颅脑严重损伤合并急性大出血而死亡。
法院:被告人蓄谋杀人,手段极其残忍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家属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死者女儿邹海燕等人认为,被告人邹二俭利用其村民小组长的身份,侵占村民合法财产、霸占集体财产。邹海燕还提供有许多村民按印签字的书面材料,要求严惩“恶霸”。
邹海燕称,她父亲邹秀勤曾公开指责过邹二俭的“不法行为”,并曾直言要进行举报揭发。她由此怀疑,其父母遇害是邹二俭担心被举报而泄愤报复。
不过,据邹二俭辩解,其作案动机与妻子的“婚外情”有关。邹二俭供述,二三十年前,村里人就开始传他妻子张某香与邹秀勤偷情一事。据其了解,邹秀勤还对外说过张某香与他有“奸情”,并说邹二俭的儿子其实是他的。邹二俭感觉很丢脸,在村里没有脸面,“抬不起头做人”。
案发的几天前,邹二俭从茶山回来,路过村边的水沟时看见妻子洗衣服,而邹秀勤在离她不远处钓鱼。邹二俭想到过往的种种,便认为妻子与邹秀勤“藕断丝连”。
邹二俭供述,当晚回到家,他把妻子狠狠地打了一顿。2022年3月21日中午,他端饭给妻子吃,想向她示好、道歉,但她就是不吃,还在为打她的事生气。当晚,他炒了一碗蛋炒饭端给妻子,她不领情,仍不吃。邹二俭很气愤,就说:“要不你吃这最后一顿饭。”妻子听后也生气了,把装有蛋炒饭的饭碗直接扔进垃圾桶里。邹二俭供称,他当时更加气愤,觉得人活着没什么意思,产生要杀死邹秀勤的强烈想法。当天深夜,他持刀闯入了邹秀勤家。
对于邹二俭所称妻子与邹秀勤有婚外情的说法,多名证人表示曾听过传言,但没有任何证据。邹二俭的妻子张某香对警方称,她与邹秀勤之间从来没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都是丈夫邹二俭捕风捉影。丈夫每次与她吵架,都会拿他听到的传言来说事。“出事”三天前,两人又因此事吵架,邹二俭动手打了他,还提出过离婚。
九江中院审理后认为,邹二俭因怀疑妻子与邹秀勤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便产生了报复杀害邹秀勤的主观故意。
在开庭审理时,邹二俭对故意杀人的罪名提出异议:“我是正当防卫,过失杀人。”他说,案发时,在邹秀勤夫妇的卧室内,他与邹秀勤发生口角和冲突,邹秀勤用脚踢他,他才用菜刀正当防卫,“他老婆过来攻击我,我才用刀把他老婆也砍了……”
针对被告人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等焦点问题,一审法院进行了综合评判。
九江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尾页)
法院认为,邹二俭基于杀人的故意,携带凶器深夜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在对方未对其发生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菜刀砍击邹秀勤夫妇的头部,在对方失去反抗后,仍不停砍杀直至菜刀刀柄断裂。因担心被害人未死亡,邹二俭又使用撬棍、铁棍、木椅等工具击打被害人身体,并将被害人邹秀勤的生殖器割下。以上事实说明邹二俭系蓄谋杀人,主观上不具有防卫意图,不属于正当防卫。
作为被害人家属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本案存在共犯及共同侵害人。邹海燕等家属称,监控视频显示,邹二俭作案后,于3月22日凌晨0时42分返回家中,但直到2点08分才报警。在这过程中,其亲属邹某、周某等人阻止邹二俭报警,从而拖延了对被害人的抢救时间,故申请追加邹某、周某等五人为共同被告人,并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九江中院认为,邹某、周某等人起初因不相信邹二俭杀了人,有阻止邹二俭电话报警的行为。后来邹某到现场查看,确认邹二俭杀人后,立即让邹二俭报警并开车送其投案,并有家属拨打120。因此,无证据证实周某、邹某等五人构成本案的共犯,其对被害人死亡这一结果的发生不具有过错,不是本案的共同侵害人。
九江中院审理后认为,邹二俭蓄谋杀人致二人死亡,手段极其残忍,性质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2023年1月17日,九江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邹二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邹二俭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86116元。
2月8日,九江中院对此案公开宣判。据到法庭参加宣判的人士介绍,被告人邹二俭在庭上表示将上诉。
2月13日晚,被害人女儿邹海燕告诉澎湃新闻,其律师正准备材料,将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提出上诉。
山东一女子孕期捅死男友被鉴定为抑郁发作,案件还有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山东菏泽单县女子孙某在自己怀孕期间用刀捅死男友,事后经过经过两次鉴定所的鉴定,确定孙某患有双相情感障碍,属于心理学上的躁郁症,被告人作案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属于刑法上的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刑事犯罪的处罚上可以重新或减轻处罚。
一、女友是否为蓄意谋杀据孙某所说,刘某在自己怀孕期间对自己很是冷漠,自己长期想寻死,在案发当天,她与刘某发生口角,一气之下,酿成错事,拿刀捅了刘某,在法律上,如果是激情犯罪表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要比蓄意谋杀要低,在刑事处罚上也相应地要更轻。然而,事后经过公安调查发现,在周四,也就是事发前一天,孙某在自己的朋友圈发了一个end。这个end的到底是否意有所指、实在不得不令人怀疑,如果说孙某是蓄意谋杀,那显然应当认为孙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在判处刑罚时要从重处罚,现在案件显得扑朔迷离。
二、法律上二人并不是夫妻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女子孙某和男子刘某两人的感情状态是, 两人经过媒人介绍,已经订过婚,但没有办过结婚证,尽管两人已经居住在一起一段时间,并且女方已经怀孕,但我国在结婚上奉行登记婚,还不承认事实婚,因此二人不是夫妻,当然,作为女方怀孕的孩子尽管是私生子,但仍然享有亲生子女相应的法律地位。此外,对于受害者家属要求的希望对女方适用死刑,在法律上也是很难得到支持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更何况现在鉴定作案时女方处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是需要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因此,小编认为,他们的愿望基本上不可能实现。
小编认为,妻子怀孕生子时是极其需要丈夫的悉心呵护的,为丈夫应该尽到自己应负的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案例一、哥们儿义气害了他:
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当鲜艳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祥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的笑容。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方猛醒。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学和老师的赞扬声中。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狂妄自大起来。
思想开始滑坡,渐渐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在家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老师的谆谆教诲。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曲哲抱着极大的希望。
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曲哲送到省会的一所医学院学医,希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告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始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鲜事”。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杀掉。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
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内。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案例二:未成年人犯罪也要负责任
2000年12月17日晚,户县15岁少年王某为图好玩竟想制造火灾。他先将一堆麦草点燃,但因火势较小没有引起他人注意,又窜到同村张某家老屋处,用火点燃一把干麦塞入门洞引起大火后,王某便躲在暗处观看村民救火。火越烧越大,烧毁了房屋,烧死了一头耕牛和一些用具,损失达7000余元。法院鉴于王某未成年,遂依法作出减轻处罚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其父母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7000余元。
如何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原则与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同,赔偿责任一般应当由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承担。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案例三:个别案件恶性较大,犯罪手段成人化,应增强法制教育和学生管理。
小毛和小夏两人均为北京某职业高中学生,一天,两人在小毛家喝了酒后在离小毛家不远的荒僻处遇到了大明。小毛说大明跟他一直以来都有矛盾,提议一起打大明一顿。小毛和小夏二人持铁管殴打大明的头部等部位,持续追打致使大明死亡。当天晚上,小毛返回事发地点,确认大明死亡后,将大明掩埋。
案例四、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的缺陷是职高人群犯罪的根本原因,应当重视家庭的基础作用。
小白是北京某中学在校生。小白的母亲早年与小白的生父离婚后一直与李某同居,多年来李某脾气不好,经常殴打小白和她的母亲。
一天,在李某再次殴打小白的母亲后,小白的母亲在家中持铁锤将李某杀害。小白在明知母亲犯罪的情况下仍帮助母亲清理现场血迹。在公安机关侦查时,小白主动交待了协助母亲破坏犯罪现场、毁灭犯罪证据的事实。
案例五:爱好引导不良可能引发攀比风气,诱发盗窃犯罪,应当正确劝诫。
小文、小宫都喜欢养宠物,尤其是外形独特、数量稀少的宠物,可以向同学炫耀,但两人都没有钱去宠物店购买。后两人经预谋,决定到宠物店偷宠物。半夜,两人携带工具以撬锁方式进入被害人的宠物店,盗窃了美洲鬣蜥三只、古巴变色树蜥两只、西非巨蜥一只,经鉴定,这几只宠物价值两万五千余元。
扩展资料
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
加强法制教育。前些年,为了适应全民普法的重要,各级学校都开设了法律常识课,但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法制教育课不但未得到加强,反而因很多学校为与文化课冲突而削弱了。
实践证明,在各级学校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是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如今是法制社会,法制教育应从娃娃抓起,“示之不可为,晓之不能为”是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的有效措施,所以,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德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学校的法制教育要结合青少年的特点,内容由浅及深,形式丰富多彩,在授课过程中,要根据内容结合学校,有的放矢的授课,同时对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可以组织学生观模公辅、公判活动、宣传栏、黑板报,开展法制宣传,
努力增强学生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自觉的把自己的行为纳入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懂得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增强他们抵御违法犯罪的自觉性。
参考资料:加强社会管理探索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路子——佳木斯前进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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