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南通市海门区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个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申请自主培育人才奖励补贴的,只需提供从我区申报入选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南通市海门区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
申请购房补贴的,如购买期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经住建部门备案)以及购房发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提供不动产证书以及契税完税、税收缴款书证明。如与配偶共同登记的,需提供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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