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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退费通知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上传 时间:06-25 手机版

开封市祥符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因故推迟,为回应考生关切,经研究决定,不参加考试的报名人员可申请退费,退费即为放弃考试资格。请申请退费人员于2022年12月29日09:00至2022年12月31日18:00登录原报名网站(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New_hnxiangfuqujy/index.html#/index)申请笔试退费,笔试费用将退至原缴费账户(请确保原缴费账户能够正常使用)。逾期不再受理!

此次考试笔试时间,将根据全区相关工作进展和其他各类考试时间安排择机进行,相关公告另行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371-26669597

开封市祥符区2022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8日

2022年大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防疫要求


2022年大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市各项人事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当前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更新后的2022年大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并遵照执行。
一、积极主动了解疫情防控政策
考生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充分了解大连市对往返高、低风险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县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大连市的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大连市对于外来抵连人员信息报备、抵连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预留提前量抵连,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参加考试。
根据《大连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所有域外来连人员抵连前24小时要通过“辽事通·e大连”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和单位自主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我市时应在入连交通场站查验服务点扫场所码、进行“落地即检”。对于未依法依规履行防疫义务、落实自主报备和“落地即检”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高风险区来连人员、异地入境解隔来连人员,由居住地社区专车闭环从入连交通场站转运回居住地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一人一户,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低风险区和7日内有本土疫情的县旅居史的来连人员,抵连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一人一户或一家一户,赋码管理,非必要不外出。
其他域外来连人员在完成“落地即检”后,在抵连第3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二、考前7天健康监测
考生应于考试日前7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并持续关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应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三、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
不能按大连市防疫要求和考试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当天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的地点。
考前7日内无域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本人入场前48小时内大连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7日内有域外非风险地区和无本土疫情的县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本人抵连当天、第三天大连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及本人入场前48小时内大连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抵连后“三天两检”核酸报告和考前48小时的核酸报告有重叠,可适当减少次数。
应根据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需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符合要求,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建议跨省或跨市考生至少应在考前4天抵达大连。
五、考试当日要求
考生入场
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口防疫检测点有序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扫描所在考点“场所码”,绿色后方可进入考点。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场所码”“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域外考生还应提供《2022年大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验码和测温。经现场核验,“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场所码”、核酸检测报告均符合要求,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照监考人员的指令错峰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六、做好自我防护
考试日前7天,考生应避免备考期间前往国内疫情高低风险地区或国外;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高低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外返连人员接触;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考生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应在考试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建议接种“加强针”。
考生应提前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
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规范佩戴。
七、其他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2022年大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提前打印准考证并做好相应准备。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阅知并认同告知书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大连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通告,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和最新通知为准,同时保持报名的手机号码畅通。
考试当天确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请务必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个人办理退费申请的依据。并务必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dlrsks_tf@163.com,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大连市事业单位考试+退费”命名。经市人事考试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办理退款,退款将原路退回。
附件:
1.2022年大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2.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人员相关业务申请表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2022年大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2.docx

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咸来咸就业创业,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将组织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5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为各类人才平等进入事业单位开辟通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注册认证: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注册认证成功后才能开始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月24日至3月1日,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每天发布一次岗位报名人数统计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不再发布。
(报名提示: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关闭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
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
(四)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关于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
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该部分专业在《岗位表》中“岗位所需其他专业”栏列明。
(六)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
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
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七)关于国外学历: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八)工作经历要求: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九)有关时间节点确定: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
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
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报名技术事项: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录入。
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
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
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技术
五、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一)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二)资格审查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三)岗位条件咨询: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方式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2)。
(四)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注意。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申请操作。
(五)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内容和笔试成绩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3.《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咸宁人社局官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五)重要提示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
七、资格复审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数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
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
(二)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四)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八、面试
(一)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报考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单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心理测试。
报考咸宁市卫健委所属单位部分岗位的考生,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完成科室试工(一周),试工合格方能进入体检考察,否则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
(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六)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九、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入围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十、加分政策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在2023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参加了统一笔试,且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2.上述享受加分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审核表》),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
“三支一扶”人员经咸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才服务局707室)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共青团咸宁市委(咸安区金桂路167号407办公室)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咸安区太乙大道36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楼办公室)审核确认。
4.审核完成后将《审核表》于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提交至咸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907室),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优惠政策。
十一、考试总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十二、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
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考察具体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三、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形成书面报告按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拟聘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其他
(一)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
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在公开招聘所有程序中因本人放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二)咸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附件1 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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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省日照莒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28人】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应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8月22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应聘莒县老党员红色群落展览中心讲解员岗位人员报名

  莒县老党员红色群落展览中心讲解员岗位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8月24日16:00)内到莒县为民服务大厅一楼B区2号窗口现场提交《2022年莒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含诚信书)、普通话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经笔试环节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所提供材料。考试费按规定收取。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应聘其他岗位人员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8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8月25日12: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uxian.gov.cn)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2022年莒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报名。

  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按指定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8月24日16:00以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招聘岗位明确了专业要求,其中,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或专业学位均符合要求。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8月25日12:00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确认初审结果。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后进行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8月22日11:00—8月25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或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8月31日9:00—9月3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莒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8月25日18:00以前将相应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jxrsjsgk@r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633-7962716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减免考务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减免资格。

  (四)招聘计划调整、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莒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应聘莒县老党员红色群落展览中心讲解员岗位人员考试

  莒县老党员红色群落展览中心讲解员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考生,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普通话水平及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

  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应聘其他岗位人员考试和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2年9月3日上午9:00—11:30

  (二)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2022年莒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含诚信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8月22日及以前取得)。

  2、在职人员(含委培、定向)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3、应聘限制莒县户籍(生源)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参加高考证明材料。

  4、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

  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通过加试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体检范围的,须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莒县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莒县外的招考(聘)或提出辞职、申请调出莒县县外等事宜。

  九、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uxian.gov.cn)发布。

  十、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2022年莒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7962716。

  附件2:2022年莒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书.docx

  附件3:2022年莒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2022年河南开封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0名】

【 #招警考试#导语】2022年河南开封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经开封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开封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身份

  警务辅助人员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300名(男性280名,女性20名),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开封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至2004年9月30日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原经开封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目前在岗或已辞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具体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程序包括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三个环节,具体要求为:

  (一)提交报名信息及初审

  1.报考者于2022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4日17:00前,登录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在“快捷通道”栏目点击“人事考试”进入“开封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130×160像素,30KB以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信息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或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按规定予以处理。

  (二)报名确认

  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7日17:00前。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22年10月23日至10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查看《2022年开封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均需使用,请考生妥善保存。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2022年开封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附件3)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适时在报名网站查询。

  七、体能测试

  (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若未达到1:3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报名网站另行公布,请及时查询。

  (三)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应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2022年开封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附件3)和《2022年开封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书》(附件4),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测试。缺少证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体能测试集合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

  (四)体能测试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实施。

  八、面试

  (一)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未达到1:2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面试资格确认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三)面试资格确认时,应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还须提交退伍证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交纸质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资格确认出现应试者空缺的,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缺少证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集合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通过报名网站公布。

  九、体检

  (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发放《体检通知单》。

  (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公布考试总成绩时一并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体检通知单》参加。缺少证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体检集合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体检结果通过报名网站公布。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对达不到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

  (四)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十二、待遇保障

  (一)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开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和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三)聘用期间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则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考试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提前按照《2022年开封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和《开封市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附件3)要求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招聘相应环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四、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本次招聘由开封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所有环节通知、公告、公示以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公布,请及时关注,因不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371-2366621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23666219

  监督电话:0371-23666671

  附件1:2022年开封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2年开封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3:2022年开封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docx

  附件4:2022年开封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书.docx

  原文标题:2022年开封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news/7951.cshtml

2023年孝感孝昌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山区强县”目标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孝昌县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招聘176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孝昌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孝昌县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岁计算,从1月1日起算。
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本次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大专的需为全日制大专学历。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渠道:本次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xgrsks.cn/)进行。
2.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认证成功后才能选报岗位。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月24日至3月1日,孝感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网上审查的考生,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 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 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孝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孝感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二)考试方式
1.笔试
(1) 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类别和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笔试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卷面满分各为150分。
我县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类别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医疗卫生类(E类)三个类别分类设考。
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3)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并通过孝昌县政府门户官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孝感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本次招聘划定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折合成百分制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般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3的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所有考生均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孝昌县委组织部、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在编公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于面试日5天前在孝感人事考试网和孝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于入围面试人数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竞争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0分)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
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体检、考察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备案
体检、考察完成后,将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在孝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孝昌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归口管理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一)成绩计算方法
1.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2.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县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折合成百分制成绩)的,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个项目服务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对于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填报《孝昌县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附件2),于4月2日前提出申请,可通过现场提交或上传至邮箱(SYDWGLG2021@163.com)等方式报送,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报送地址:孝昌县花园大道11号县人社局4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12-4769935)。
3.计分办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政策加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二)有关事项说明
1.本次招聘在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招聘考试,不得调动到孝昌县域以外的其他单位。
2.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避免错失机会。
五、招聘工作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孝昌县委组织部、孝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政策
孝昌县人社局: 0712-4769935
孝昌县人事考试院:0712-4764322
孝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附件1:孝昌县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孝昌县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xls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在线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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