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或调头车辆是要让行直行车辆的,如果不让行发生了事故,那一般是调头车的全责或者主要责任,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
转弯或调头要让行直行车辆这个大家在学习驾驶证的时候都已经学过了,这是最基本的知识。
在路上行车时,要注意礼让其他车辆和非机动车,不要为了几分钟的时间不让行。如果不让行没有出现事故还是好的,如果出现了事故,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大家在路上行驶时,一定要注意礼让别人,这样是为了安全。
有些特别没有素质的司机在路上行驶时不会礼让别人,甚至还加塞插队,这样是非常没有素质的行为,车友们见到这种车之后可以直接举报。
上路开车,安全第一,遵守交通规则行驶并不是为了不扣分不罚款,而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如果是非机动车,那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不要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如果是机动车,那也不要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这样是很不好的。
在很多城市路上有很多电动三轮车,这些电动三轮车驾驶员一般是不会遵守交通规则的,所以大家在开车时一定要注意这些电动三轮车。
掉头和直行相撞谁责任
掉头和直行相撞谁承担责任要根据情况确定,具体如下:1、一般掉头的车辆要让直行的车辆,如果不让直行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在直行车辆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掉头的车辆负全责;
2、直行车辆也存在过错的,则双方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3、如果事故完全是由于直行车辆的过错导致的,掉头车辆不存在过错的,则由直行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掉头被直行车追尾谁的责任
掉头车辆被直行车辆撞了,一般是掉头车的责任。根据路权原则,掉头车辆需要让行直行车辆,所以掉头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事故的,掉头车辆全责,但如果直行车辆有过错的,那么直行车辆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直行撞掉头车责任判定
直行撞掉头车责任判定如下:1、如果掉头车辆被直行车辆撞了,但直行车辆是正常行驶的,那么掉头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直行车辆有过错的,比如超速,那么直行车辆也有一定的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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