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能源汽车3年免征车辆购置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由2017年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恢复至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购买新能源车则迎来利好。根据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2、新能源车优惠政策退坡20%:
2018年新能源车型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新能源车型补贴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构成,以北京地区为例,目前纯电动车型根据续航里程的不同分为三档补贴,补贴金额分别为3万、5.4万和6.6万;2018年补贴退坡20%后对应补贴金额为2.4万、4.32万、5.28万,补贴金额分别减少0.6万、1.08万、1.32万。
插电混动和增程式混合动力车型在北京地区不能享受补贴,在上海、广州、杭州等地则可享受补贴。以上海为例,目前插电混动和增程式混动动力车型纯电续航里程大于等于50km车型享受3.4万元的补贴(国家2.4万+地方1万);满足发动机排量小于或等于1.6L、混合动力工况百公里综合油耗小于或等于5.9L、油箱容量小于或等于40L的,再给予每车1.4万元补助,共计补贴4.8万(国家2.4万+地方2.4万)。补贴退坡后,补贴金额减少0.68万、0.96万。
3、购车首付最低仅15%:
虽然购置税优惠政策取消或缩减,但对于想要贷款购车的消费者,2018年也是有好消息的。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自用传统动力汽车比例不变为80%,但是增加了新能源车的贷款条例,最高贷款比例为85%。二手车的贷款比例也从50%提高到了70%。自明年开始都可享受更高的贷款份额,花更少的首付轻松把车开回家。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购买新能源车政策:
1、2014年7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8年元旦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连购置税的公告》提到,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
2、具体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方面,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设置两档补贴,续航250km以下的车型取消补贴,250≤R<400的车型补贴1.8万元。
3、2019年补贴政策2019年3月26日起实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
按照2018年补贴政策对应标准的0.1倍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6倍补贴。
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
定义
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因国家不同其提法也不相同,在日本通常被称为“低公害汽车”,2001年以日本国土交通省、环境省和经济产业省制定了“低公害车开发普及行动计划”。
该计划所指的低公害车包括5类,即: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以甲醇为燃料的汽车、排污和燃效限制标准最严格的清洁汽油汽车。
国家扶持新能源汽车的政策
根据《节能与新能源财政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服务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混合动力车(节油起码比传统汽车高5%以上)最低补4000元,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的补贴最高为25万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扩展资料:
1. 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有关技术加速融合,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新能源汽车融汇新能源、新材料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推动汽车从单纯交通工具向智能终端,带动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交通体系和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提升,对建设清洁美丽世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世界主要汽车大国纷纷加强战略谋划、强化政策支持,跨国汽车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业布局,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
2. 汽车产品形态、交通出行模式、能源消费结构和社会运行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企业竞争力大幅增强,2015年以来产销量、保有量连续五年居世界首位,产业进入叠加交汇、融合发展新阶段。必须抢抓战略机遇,巩固良好势头,发挥基础设施、信息通信等领域优势,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18年至2020年购置新能源汽车有优惠政策吗?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公告称,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公告强调,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其他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列入《目录》车型资格的企业,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申请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已销售产品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责令立即改正、暂停或者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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