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跟轿车相撞责任由谁负责
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闯红灯、乱跑、逆行、超标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路口其他车辆、行人通行,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他人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一旦造成事故,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车主要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没有所谓的“豁免权”。
汽车与电动车碰撞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电瓶车和电动车的区别是什么
电动车和电瓶车的区别:两者概念不同:电动车是指电动汽车,包括交管局颁发的牌照、电动乘用车、电动公交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等。电瓶车是指利用电池的电力驱动电机,在特定的空短距离内行驶的特种车辆。
电动汽车是指由车载电源供电,由电动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要求的车辆。它利用储存在电池中的电能来启动。有时用12或24节电池来驱动汽车,有时需要更多的电池。
一般电动汽车用DC 12V电池(分别为12 14 17 20 25安电池)主要由电池供电。
电瓶车,又称“电动车”,是由电池(蓄电池)供电的纯电动机动车。
目前,国内电瓶车主要用于观光、客运、治安巡逻和货物装卸。电瓶车的使用寿命一般为8至12年,电池的使用寿命一般为1至4年。
一般电瓶车的电池电压为36V,容量为12安培小时,电池功率为36V *12安培= 432W,电瓶车的电机功率为180W、240W、350W等。
小区里电瓶车和轿车碰撞,责任怎么划分
车辆在小区内都属于直行,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双方都未进行避让,属于双方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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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与汽车相撞中的责任如何划分
电动车与汽车相撞责任的划分:1、电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汽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有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汽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汽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电动车驾驶人故意碰撞汽车造成的,汽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电瓶车跟轿车相撞责任由谁负责
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闯红灯、乱跑、逆行、超标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路口其他车辆、行人通行,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他人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一旦造成事故,有交通违法行为的 电动车 车主要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没有所谓的“豁免权”。
汽车与电动车碰撞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电瓶车跟汽车相撞同等责任怎么理赔
一、电瓶车跟汽车相撞同等责任怎么理赔1、电瓶车跟汽车相撞同等平坦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即各自赔偿一半的损失。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
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第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二、交通事故定损流程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在规定期限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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