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实行大汶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为养护大汶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大汶河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黄河(山东段)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自2023年起继续实行大汶河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
岱岳区范围内大汶河所有干支流河段。
二、禁渔期
每年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四、其他要求
在上述禁渔期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休闲钓具禁止使用定置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漂流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拟饵复购钓具(钓钩数3个及以上)以及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3个及以上)。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东平大清河可以下网吗
不可以。泰安东平县人民政府2021年3月22日发布泰安东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东平湖封湖禁渔的通告,为保护、增殖和科学利用东平湖渔业资源,维护湖区正常渔业生产秩序,保护东平湖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对东平湖实行封湖禁渔。
2022年3月鹿溪河禁止钓鱼吗?怎么处罚的
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时间:自2022年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禁渔范围:全市辖区内所有河流、滩涂、沟渠等天然水域。
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我市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依据近年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下列水域实行禁渔期制度。
封海鳗什时候封
封海鳗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封,由科学家、自然保护主义者和鳗鱼养殖者组成的国际合作组织“可持续鳗鱼集团”(SEG)的弗洛里安·斯坦因(Florian Stein)说:“这类特别设计的空间已为这项交易提供了充分的装备。购买的玻璃鳗保存在基地中,在飞行前,将其放入装有大量氧气的水袋中,再放进手提箱中。有时用一些冰和铝箔保持水的温度,否则鳗鱼将无法生存。因此,数十至数百人带着这样的手提箱登上飞机。总而言之,涉及的数量巨大,这确实是一个非常郑重其事的交易。”
据欧洲刑警组织和SEG集团的估计,每年有100吨玻璃鳗鱼运往亚洲。
价格从300欧元到6000欧元
在欧洲,渔民每公斤鳗鱼苗可卖约300欧元,但在非法贸易中,其价格迅速变为1500至2000欧元,而在中国,据估计每公斤玻璃鳗鱼苗可卖到约6000欧元。对于中国鱼苗养殖场来说,这并不是一个不菲的价格,因为经过培植后做成的烤鳗鱼(无骨的烤鳗鱼),最终的收益约为25000欧元。
斯坦因说:“以我们正在谈论的每年一百吨的产量来算,这是一宗每年为20亿至30亿欧元的生意。因此,交易成为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并不奇怪。”
国家规定禁海是在几月份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79年2月颁布的《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中有禁渔期的规定,农牧渔业部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各海区分局和各省(市、自治区)还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
如规定5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为青鱼(鲱)禁渔期,
6月20日至8月20日为毛蚶禁渔期,7月10日至9月10日为黄海沿岸建网、坛网、闯网、袖网定置渔具禁渔期,
4月15日至5月31日为淡水湖区与水库禁渔期,
海南岛临高县临高角至东方县八所港20米水深以内海域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等。
禁渔期是指禁止渔业捕捞生产的时期。禁渔期是世界各国通常采用的渔业管理、保护水产资源的重要措施之一。
扩展资料:
为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农业部决定自2018年起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
禁渔期为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据了解,禁渔区主要包括:黄河干流;扎陵湖、鄂陵湖、东平湖等3个主要通江湖泊;白河、黑河、洮河、湟水、大黑河、窟野河、无定河、汾河、渭河、洛河、沁河、金堤河、大汶河等13条主要支流的干流河段。
农业部要求,各省(自治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禁渔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禁渔区范围,延长禁渔期时间。
在上述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捕黄河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禁渔期
武汉所有长江通江支流禁渔,禁渔的目的是什么?
从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在长江、汉江“十年禁渔”基础上,武汉市举水河、倒水河、滠水河、府河、金水河、东荆河等6条通江支流进入季节性禁渔期。当日,武汉警方同步启动为期4个月的打击整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现场指挥员水上分局局长黄兆祥、市农村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王文高鸣枪发令。
当日上午,在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巡防检查站趸船上,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武汉市农村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70余名执法人员列队集结。趸船边的江面上,7艘执法巡逻艇整装待发。10时,现场指挥员黄兆祥、王文高在宣布命令后,鸣枪发令,参巡执法队伍按照方案既定路线,依次登艇出发奔赴各自执法水域执行任务。
7艘执法船艇编队出发,根据《关于实施武汉市长江通江支流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捕螺、蚬、虾等)及其它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活动,确因资源调查、科学研究和水产原种场采捕苗种等工作需要的,必须报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禁渔范围和时间内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
警方介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方法、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明知是非法渔获物而予以收购、运输、贩卖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副局长王斌表示,武汉警方将以通江支流禁捕为重点,抓实“宣、防、管、控、打”各项措施。大力宣传禁捕政策,提升市民禁捕知晓率和参与率,全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氛围。强力查控重点水域、查禁非法渔具、查堵销售渠道,进一步压缩非法捕捞犯罪活动空间,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
地球的环境是一个无法分割的整体,保障全球生态安全需要各个国家的努力。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在中国从未像今天这样重要。事实上,对于长江的整体保护几年前已开始。2016年1月,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4年来,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共抓大保护,共同治理污染、修复生态,上中下游协同发力,已有多地重现水清岸绿的美景。
长江禁渔同样需要各地协作,全力以赴,才能见效。6300公里的长江流经多个省市自治区,则包括干流以及所有支流、通江湖泊,要做的工作有很多:28万名渔民要安置,珍稀水生动物繁育要开展,非法捕捞要打击,饭店、餐桌要和捕捞江鲜说拜拜……
江水奔流,不舍昼夜。为了母亲河,为了我们唯一的地球,为了子孙后代,让我们一起努力。
上虞小越湖能钓鱼吗
禁止钓鱼期间不可以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我市禁渔期管理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域及时间
1.钱塘江干流绍兴段(120°50′19.36″E,30°19′08.53″N与120°53′45.12″E,30°13′09.50″N连线以上段至柯桥、萧山交界处)及壶源江(壶源溪)、浦阳江、曹娥江、开化江绍兴段,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其中,曹娥江四环大桥至城南大桥、上浦闸至指石山江段,禁渔时间延至9月30日24时。
2.绍兴市外荡水域(指非封闭的荡漾、河道、抖河和溇浜等),禁渔时间为4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其中,上虞区皂李湖、小越湖、驿亭东泊和西泊,禁渔时间提前从3月15日0时起实施(禁止捕捞鲫鱼、鲤鱼等自然产卵鱼类);新昌县澄潭江镜岭大桥上至石门水库大坝,禁渔时间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止作业类型: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三、法律责任: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依据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长江禁渔十年禁渔期关于钓鱼的规定
长江十年禁渔最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通告称,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一、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2、全面打击电捕鱼行为,已刻不容缓
长江禁渔令生效后,江面上的“正规”渔船没了,但不少“三无”船只仍然在江面上大摇大摆,尤其是那些船尾拖着“电拖网”,或船头伸着长长“触角”的电鱼船只,对生态资源的破坏程度非常之大!十年禁渔,不能只是禁了“有证”的渔民,而让这些非法捕捞者钻了空子!
长江禁渔期是不可以钓鱼的,禁渔期内如果偷钓可能会面临罚款。接下来十年的禁鱼期,看似这让很多渔民都失去了收入,但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之下,机会有很多,即使不靠捕鱼为生,但还可以选择其它的出路,例如说可以通过水产养殖,这不但成为了渔业资源的保护者,而且还不用在每天靠着运气去捕鱼,养殖也就有了固定的资金来源。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长渔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长江流域捕捞渔民按照国家和所在地相关政策开展退捕转产,重点水域分类实行禁捕,现将相应范围和时间通告如下。
一、水生生物保护区
《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6号)公布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今后长江流域范围内新建立的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建立之日起纳入全面禁捕范围。
二、干流和重要支流
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是指《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公布的有关禁渔区域,即青海省曲麻莱县以下至长江河口(东经122°、北纬31°36′30″、北纬30°54′之间的区域)的长江干流江段;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等重要通江河流在甘肃省、陕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湖北省境内的干流江段;大渡河在青海省和四川省境内的干流河段;以及各省确定的其他重要支流。
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三、大型通江湖泊
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四、其他重点水域
与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禁捕范围和时间。
五、专项(特许)捕捞
禁捕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或在通江湖泊、大型水库针对特定渔业资源进行专项(特许)捕捞的,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资源状况制定管理办法,对捕捞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区域、准用网具和捕捞限额等作出规定,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组织实施。专项(特许)捕捞作业需要跨越省级管辖水域界限的,由交界水域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协商管理。在特定水域开展增殖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管理,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并组织实施,避免对禁捕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六、执法监督管理
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依照《渔业法》和《刑法》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长江流域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护鱼员”协管巡护制度,加强禁捕宣传教育引导,强化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严格渔政执法监管,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制度顺利实施。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进行规范管理,避免对禁捕管理和资源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七、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施。原《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废止,原通告规定的淮河干流河段禁渔期制度,在我部另行规定前继续按照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执行。
福建禁海捕鱼期是什么时候2021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实施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福州禁渔时间为2021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区域为水口库区闽清境至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包括乌龙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禁鱼期是每年的几月到几月?
禁渔期的具体划定根据目的不同而不同。
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要求,2019年4月1日,黄河干流、扎陵湖、鄂陵湖、东平湖等3个主要通江湖泊以及黄河主要支流的干流河段正式进入禁渔期。预计2019年5月16日开始,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也将全面禁渔。
从2019年3月1日开始,珠江流域与长江流域的主要干支流及湖泊也进入长达4个月的禁渔期。2019年还首次禁止长江刀鲚(刀鱼)、凤鲚(凤尾鱼)、中华绒螯蟹(大闸蟹)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扩展资料:
在禁渔期进行捕鱼是违法的。
2018年5月31日13时许,房某、唐某无视香坪镇盘石村附近交通要道以及村委会等地悬挂的禁渔期宣传横幅,相约骑着摩托车到盘石村委盘石河龙会桥附近河段内,使用自制式背包电鱼机,在该河道上电鱼一个多小时,电到一些石斑鱼和不知名的其他鱼。
在电完鱼回家的途中,经过香坪镇盘石路段时,被连南县渔政大队抓了个正着。经查,房某、唐某当次共电到鱼9.98斤,被当场全部查获,自制背包式电鱼机也被当场收缴。2018年10月10日,房某、唐某被连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件审理过程中,连南县渔政大队和被告人房某、唐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房某、唐某每人分别向连南县盘石河投放价值人民币1500元的鱼苗进行渔业资源恢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禁渔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黄河流域进入禁渔期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禁渔期非法捕鱼10余斤 广东两男子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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