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百分之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作出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自决定公布日起,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百分之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百分之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答: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指的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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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百分之十二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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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规定如下: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在此范围内的,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涉税法规
1、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资格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
一、为简化工作程序、减轻社会组织负担,合理调整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程序,对社会组织报送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环节予以取消,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六条、第七条停止执行,改由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结合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公益活动情况联合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以公告形式发布名单。
二、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程序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对在民政部登记设立的社会组织,由民政部在登记注册环节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其公益性进行联合确认,对符合公益性社会团体条件的社会组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二)对在民政部登记注册且已经运行的社会组织,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结合社会组织公益活动情况和年度检查、评估等情况,对符合公益性社会团体条件的社会组织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三)在省级和省级以下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由省级相关部门参照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执行。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8]110号)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中的“行政处罚”,是指税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
2、公益性捐赠的范围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
三、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3、自产货物捐赠的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4、公益股权捐赠政策
《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
一、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前款所称的股权,是指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
二、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应按照捐赠企业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
三、本通知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并经确定为具有接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
四、本通知所称股权捐赠行为,是指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行为。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社会组织或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行为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五、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本通知发布前企业尚未进行税收处理的股权捐赠行为,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可比照本通知执行,已经进行相关税收处理的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5、税前扣除的标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九条修改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八十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按本通知执行。
捐赠支出怎么入账
问题一:捐赠支出的账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目前捐赠支出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二是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一、公益性、救济性捐赠。 又分为两部分:一是捐赠金额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部分,这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二是超过年度会计利润12%以上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以上支出在发生时一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年末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笔者认为若将二者分别核算,更能符合会计的明晰性原则和相关性原则,更能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账务处理如下:1、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的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理由是:这种捐赠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但企业有承担这项支出的义务,税前可以扣除,所以其支出应反映企业捐益。2、捐赠支出超过会计利润12%以上部分,其账处理有二种观点:一是同上作为企业一种应尽的义务,发生时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年末计征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二是发生时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如果企业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则借记“资本公积―捐赠支出”,如果说企业既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也没有资本公积金,则借记“实收资本”。理由是:这部分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是一种超义务行为,其支出不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成果.更确切地说不影响企业损益,在此情况下只能动用权益。二、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在业务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记“
问题二:公司捐款怎么入账 是行政事业单位专用收据?可以入账,记营业外支出。
通过开发区管委会的捐款,不骸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问题三:公司捐给慈善机构的商品怎么入账啊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
二条第(一)条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商业企业包括外购商品)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企业对外捐赠,除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对外捐赠现金,要看接受捐赠的对象是谁?如前所述,企业捐赠现 金的受赠者为通过中国境内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 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直接列支于“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账户。由于纳税人超过部分则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这就存在年末计算调整问题。现举例说明如下。
1.甲公司开出现金支票一张,款项500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2.年末,甲公司利润总额为500000元。假设不存在其他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
(1)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500000+50000=550000(元)
(2)计算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
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550000×3%=16500(元)
(3)将调整后所得额减去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计算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550000-16500=533500(元)
(4)按33%计算交纳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533500×33%=165053(元)
借:所得税165053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65053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企业直接向受赠人(或非公益性单位)进行的捐赠,同样列支于“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账户,但不予扣除。在期末计算所得税时,直接将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算交纳所得税
问题四:公益捐赠如何做账 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范围和条件。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老税法对内资企业采取在比例内扣除的办法(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对外资企业没有比例限制。为统一内、外资企业税负,企业所得税法第浮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为增强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实施条例对公益性捐赠作了界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问题五:捐款支出怎么入账 是行政事业单位专用收据?锭以入账,记营业外支出。
通过开发区管委会的捐款,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问题六:基金会捐赠支出会计怎么做账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则在汇算清缴时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七:赞助捐赠支出如何记账? 你好!
1. 如果企业以自产产品对外捐赠,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以银行存款对外捐赠,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满意请采纳!
问题八:捐款如何做帐,用什么做原始凭证 借:营业外支出-捐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正确,一定附上接受捐赠的公益单位出具的原始凭证
问题九:社会团体的捐赠支出需要发票入帐吗? 需要。否则怎么入账。
只是根据捐赠性质和金额,有的可以税前(所得税)扣除。
问题十:捐款怎么做帐? 借:营业外支出2000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20000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以外的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你的捐款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在年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营业外支出捐赠部分20000元要调赠应税所得额,补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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