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总数的百分之三,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发放日期是每年的11月30日以前发送给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各个大学的奖学金发放的时间并不是统一固定的,而是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安排,你可以直接找辅导员咨询下,他们可能会给你个大致的时间的。
大学奖学金一般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等。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一年发一次。国家奖学金是每年的12月31日前发给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发给学生。
大一的奖学金会在大二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二的奖学金会在大三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三的奖学金会在大四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四的奖学金会在大学毕业之前发放。具体到各个高校,可能会不一样。
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发放
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11月30日前发放。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规定,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2007年9月新学期开学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14亿元,发放首批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其目的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什么时候发
12月31日前
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数额是全国各个高校都是统一的,从2007年开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是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高等学校一般会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当年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发呀?
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十六条 地方财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扩展资料: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第九条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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