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日“出自陆游的《老学庵笔记》,《老学庵笔记》记载:“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鞭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放灯,许人人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日:‘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日“意思是官府的人写了告示在有集市时候公开贴出去。
吏人遂书榜揭于市的意思?
就是:
“当官的让手下在街头巷尾贴出榜文告示”
的意思.
其实原文是
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日:“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这应该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典故吧.
吏人于遂书揭于市的意思?
应为: 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最后一字为yue)
解释为: 吏卒书写告示,公布在集市上。
典故: 宋朝田登做州官,为避官讳不许百姓言“登”,因登和灯同音。于是点灯就成了“点火”。元宵放灯就只好“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吓得百姓四散。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由来。
故事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他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出处陆游《老学庵笔记》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鞭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无效灯,许人人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日:“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释义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比喻反动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周官放火文言文中使人逐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列放火三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写这么点字还不少别字呀。
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意思是,办事的官吏于是写了副榜揭(告示),贴到集市上,告示内容:“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天。”
当然放火真正的意思应该是放焰火点花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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