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规定依次使球通过球门,撞击终点柱,完成比赛。比赛时,两队各5个球,一方红球,一方白球,从1号到10号交替击红、白球。队员每人1球,称为“自球”,球号和队员号一致,也就是击球员在开球区首次击球过一门时的序号,其余的球为他球。如果击球员成功将球击过一门,称为通过第一门,该球员可再次击球。此外,如果球成功通过第三门后撞柱,与该球号对应的队员结束比赛。每球按顺序每通过一个球门获得1分,撞柱获得2分,完成一场比赛该号队员共得5分。以比赛结束时每队队员所得分值相加来判定胜负,总得分多者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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