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医只有七年临床转到5年临床政策,没有转专业政策。
护理专业是不可能转到临床医学,现医学院校基本上是不可以转专业的。
首都医科大建校于1960年,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著名泌尿外科专家、两院院士,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吴阶平教授为首任校长和终身名誉校长。截至2014年3月,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9770人,其中研究生2741人,长学制学生1534人,本科生3009人,高专高职生2077人,留学生409人;成教学生4551人。学校和附属医院的总建筑面积224、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
请问首都医科大学可以专升本吗?
首都医科大学可以专升本。
专升本医学类招生专业有临床医学(远郊定向)、医学检验技术、护理。
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18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各项要求。
2、考生须为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北京远郊区山区和半山区定向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优先考虑。
3、在北京远郊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全科医生岗位签约就业。
4、经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选拔、审核、推荐,获得培养资格的考生。
扩展资料:
首都医科大学专升本报名步骤如下: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所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要求参加选拔报名,经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确认报名资格。
2、北京市成人高考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各区确认的方式。报名网址:北京教育考试院
3、具体步骤: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和其它报名辅助信息,提交后生成网报。
(2)报名、考试等交费手续全部为网上交费。
(3)考生须在报名确认时间内到各区成招办进行确认,办理资格审查、照相、报名复核、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报名确认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首都医科大学官网-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招生简章
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可以转专业的,大一综合成绩排在年级前百分之十即可申请。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是由北京中医药大学(“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申办,2005年4月国家教育部批准,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实施本科层次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位于廊坊市经济开发区,毗邻京、津、唐高速公路,北京市公交大巴直达校园,首都城铁即将开通。学院以培养高素质中医药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已形成四院(中医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针推学院)、八系(中医系、中西医临床系、针灸推拿系、中医骨伤系、中医养生康复系、护理系、中药系、管理系)、三中心(实验中心、培训中心、电教中心),十二个专业,十五个专业方向。在校学生13090余人,教职工1156人,专职教师819人,教授、副教授占54%。2012年4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授予享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院坚持“铸魂抓纲”(魂,即信仰、理想。信仰中国及其领导的特色社会中医建设事业;理想就是传承和弘扬中医药事业。纲,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一代新人。)的办学思想,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秉承“三个统一”(发展本科教育与发展中医药事业相统一,不以盈利为目的与积极建设东方校园相统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东方品牌与优化办学环境相统一)的办学理念,深化内涵建设,拓宽办学功能。实行“双禁四无”(禁烟、禁酒、无人吸烟、无人酗酒、无人打架斗殴、无人夜不归宿)的制度化管理,坚持“三风”(学风、教风、校风)建设与“三感”(归宿感、成就感、成长感)教育,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打造了优秀的东方品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教育管理模式和“东方校园文化”为培养高素质中医药应用型人才奠定了基础。
学院深化教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2013年考研报考上线人数达300名,较2012年考研249名,又有大幅度提高。管理系焦赞同学以406分考入华中科技大学,成为今年考研状元。几年来,考研同学分别考取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第四军医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开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首都医科大学、英国伦敦大学等国内外30多所知名大学研究生院。
首都医科大学有双学位吗有的话是什么专业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首都医科大学;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是北京市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共建院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校本部(主校区)--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大东路4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学校确认录取的本科、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首都医科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首都医科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处理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 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北京郊区定向班计划”、“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班”,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约1%的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或投放到生源相对较好的省份。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调阅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105%。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或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
2对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的考生,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4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化学,等级要求B+B+及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加分)后等级。
5对于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和山东省考生,我校各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详见各省市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鉴于我校教学过程中有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我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5+3”一体化学生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原则上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
2体检要求: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4)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的考生;
(5)肝功能异常者不要报考医学类专业;
(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要求: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招收女生和有专业志愿的男生;鉴于护理和助产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原则上身高不能低于155米。
4北京郊区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郊区定向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户籍的考生,不能跨区报考,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
5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北京市户籍的考生,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6内地高中班的要求:学校招收的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招生”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录取,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在燕京医学院学习培养,住顺义校区;其他专业在校本部培养。
7新疆民族预科班的要求:学校招收新疆民族预科生,招生类别为“民考汉”,考生录取后预科学习1年,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学习。
第十六条 根据《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首医大校字[2019]118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2020级新生入学后可提出校内转专业申请。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
1学费:“5+3”一体化本硕连读专业:本科阶段6000元/年,硕士研究生阶段8000元/年。本科专业:医学类专业6000元/年;工学类专业5500元/年;管理学类和法学类专业5000元/年。
2住宿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750-1200元。
3临床医学(北京郊区定向)、预防医学(北京郊区定向)、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定向专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以上费用标准以2020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主要有:经济困难生生活补贴、一次性困难补助、困难生绿色通道、困难生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北京市及社会力量冠名设立的其他助学项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对于报考我校“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高水平交叉人才培养“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我校2020年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高职自主招生具体情况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高职自主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招生章程》。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网址>
首都医科大学
没有
双学位
,原因主要是学医的课业负担较大,没有精力同时修双学位。
另外,对于原则上也不允许转专业,最多就是从录取分数高的专业到录取分数低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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