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于黄初元年命其制定的制度。
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九品中正制产生的原因 九品中正制产生的由来
1、在曹操统治的末期,做皇帝的条件已经成熟了。但是中原的世家大族,不愿意放弃建立已有四百年的汉王朝,去臣服那宦官家庭出身的曹操。曹操杀害一帮名士,如杀死孔融,因为荀彧不同意给自己加“九锡”,让其自杀。在这样的压力下,世家大族不得不做出妥协,暂时臣服于曹魏政权,等待时机,再做打算。
2、建安二十五年(220),曹操病死。曹丕继位为魏王,想要进一步,登上皇帝的宝座。这样就必须取得世家大族的支持,为新朝的建立做好工作,对世家大族不得不做出一些让步。当时的世族大地主尚书陈群提出了“九品官人”的方案,而曹丕没有限制的就通过了。以这种方式进行妥协,获得世家大族支持,登上了皇帝的宝座。
3、在汉朝时,管理的来源为“察举”和“征辟”两种途径。察举是中央政府下诏规定政府所需要的人才性质,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等,要地方政府发现这样的人才推举上去。而地方政府选拔有才能的人做僚属,或者是中央政府直接从“布衣”或地方卑微的官吏挑选,给其官职,便是征辟了。这都是为了强化中央集权,而东汉末年统治崩溃,世族百姓大规模流动,脱离了原来的乡里组织。以乡、亭、里组织形式为基础“乡举里选”无法在执行。而为了吸纳人才,扩大统治基础,就用起了权宜之计,产生了九品正中制。
4、九品中正制,在州郡都设立了大小中正官,推荐本州郡的人才,依据人的品行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吏部选官则是根据,中正的“品状”来决定。起初设立九品时,“盖以论人才优劣,非未世族高卑”,但是中正官,都是由世族充任,这样就必然会被世家大族所操控,最后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世家大族有了垄断政治的工具,在政治上的力量愈发强大。
小时候有看过一部叫九品芝麻官的**,其中九品官指的是通过九品官人法选出来的官员。九品官人法其实是叫九品中正制度,具体是在选拔官员的时候,不仅看个人才能还要看出身背景和个人品德如何来评定授予多少品级的官职的制度。
正如其名,九品官人法分为九个等级。在魏晋南北之前的选官制度是察举制,所以贵族们都想方设法将自己的人送朝廷,壮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所以就产生了腐败问题,并且当时一些有名望的士族要求参与政治,所以魏文帝为了削弱贵族的势力,拉拢有名望的士族人才,就听取陈群的提议建立九品官人制来选拔官员,此后这个选官制度沿用了四百多年,成为了我国古代三大重要选官制度之一。
九品中正制的核心是设立中正职位负责人才的评定和选定,中正官对官级评定拥有着最高的权利。官级评选的内容有才能、家世和品行三个方面。家世即评选人的出身背景,主要是看评选人家里祖上有否有仕途经历或者有无爵位、爵位的高低等方面。才能即评选人的能力,品行就是个人品行方面的评论,一般是通过旁人的评价来总结的。然后通过中正官对于以上三个方面的评价来评定官品,原则上是以才能和品行为主来选定的,但到后来就变成以家世为主,寒门出身只能评为下品,豪门出身尽管品行不好也可以得到上品位置。
九品官人制是三年一个周期来调整的,三年期满需要对现职官员进行再一次评定,所以刚开始可能被评为最低的九品官,若三年里才能出众就可以随时升迁到更高的职位,否则亦有可能被降级,所以九品官人制度是一种使得人才都有得以所用和重用,使得重要朝廷的权力得以加强的选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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