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印发《实施细则》↓ 《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纳记录。 2、在符合国...
更新时间:2023-04-26标签:生育生育保险全文阅读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妇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