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市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对依法参加生育保险...
更新时间:2023-06-09标签: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通知全文阅读
单位生育保险待遇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职工生育或流产、引产且产假结束后,生育医疗费(仅异地生育)、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及产前检查费等相关待遇可通过单位网厅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一、通过单位网厅网址登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