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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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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新沂市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z.gov.cn)、新沂好就业网站(https://www.xyrsjjy.com/)、新沂教育官网(http://www.xyjyy.net)发布,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新沂市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生〔含2022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现已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应聘人员须具有《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

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满三年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沂教育官网(http://www.xyjyy.net),点击“新沂市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应聘人员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新沂市教育局负责网上资格初审。

1.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7:3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6日17:3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7:3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8日17:3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8日20: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新沂市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新沂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者,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未按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在报名系统上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新沂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徐州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4月29日14:00-17: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前三天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由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新沂教育官网(http://www.xyjyy.net)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将在原报名网站上查询。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新沂教育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在新沂教育官网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

2.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023年毕业生可提供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证明或笔试报考证明或免试认定证明,且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中职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聘用后须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上述1-3顺序排列。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新沂教育官网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新沂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新沂教育官网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80分。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2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按百分制以实际得分计算。

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新沂教育官网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新沂市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告知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出现缺额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体检人选。

六、选岗

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七、公示

新沂市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新沂好就业网站、新沂教育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新沂市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予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新沂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新沂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新沂市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8922340,88891325,18796340809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16-88922218

新沂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892385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举报邮箱:xyjszp2023@126.com。

附件:

1.新沂市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新沂市教育局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

2023年徐州新沂市第三中学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新沂市第三中学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30人。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xyrsjjy.com/)、新沂教育官网(月、3000元/月“钟吾英才”生活补贴及租房补贴(“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按上述标准上浮30%)。
(四)首次在新沂购买自住房屋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发放8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其中“双一流”高校博士毕业生发放2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五)师范类双一流高校毕业的师范专业学生考核奖3000元/月。
(六)五年内免费提供宿舍。
(七)高考奖励。
(八)符合特殊条件的,一事一议。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生〔含2022年获得国(境)外学历,现已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之间出生)。
应聘人员须具有《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
2023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3年毕业生须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
专业条件由新沂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7.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招聘工作组到有关师范院校进行招聘政策宣讲,并接受现场报名。
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报名时间及地点:
招聘单位
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地点
新沂市第三中学2023年2月23日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招聘会场待定江苏师范大学本次校园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分站考试的方式。
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在新沂教育官网上发布。
江苏师范大学报名时间在新沂教育官网另行通知。
如因其他原因需要变更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相关信息将在新沂教育官网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新沂市第三中学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2023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一下材料:
1.学生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
3.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4.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的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并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
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资格审核
新沂市教育局分站现场组织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工作。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新沂市教育局通知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新沂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新沂市第三中学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
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新沂市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
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 应聘人员在同一招聘地点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
报名结束后,岗位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新沂市教育局组织考试。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新沂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考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分站面试方式进行,由新沂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取演课加答辩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准备时间40分钟,演课和答辩时间20分钟。
(三)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根据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新沂教育官网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新沂市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
体检结果由新沂市教育局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新沂市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新沂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新沂市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新沂好就业网站和新沂教育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学习单位、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新沂市教育局负责查实。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新沂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新沂市教育局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1年)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1年)。
九、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聘政策
新沂市第三中学:0516-67025162,13952100255
新沂市教育局:0516-88922340,18796340809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8922218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88891317
新沂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8923859
新沂市教育局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新沂市第三中学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新沂市第三中学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
附件4: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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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徐州新沂海门中学及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44人】

【 #教师招聘#导语】2022年江苏徐州新沂海门中学及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新沂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新沂海门中学及附属学校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4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应聘人员应为2023年毕业生;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

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七)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新沂海门中学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专业条件由新沂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到有关师范院校现场报名(见新沂教育网发布的公告),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新沂海门中学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生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其本科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5.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6.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高中部
0516-88564567朱老师

19516010602徐老师

19516010557王老师

初中部
19516010532张老师

邮箱高中部xyhmzxxzb@163.com

初中部xyhmzxfsxx@163.com

学校网址:http://xyhmzx.cn/

新沂海门中学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原文标题:新沂海门中学及附属学校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yhmzx.cn/home/column/detail/id/131.html

2023年江苏大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江苏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具有博士学历或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的具体学科将在招聘岗位表中予以明确。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4日9∶00-9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4日9∶00-9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4日-9月1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4日9∶00-9月13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
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4)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二)考核方式:包括心理测试和面试。
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
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按照江苏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审批后,在50个工作日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879101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大学
2023年3月2日
江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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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2023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70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4日至2005年2月9日期间出生)。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2月4日以后出生)。
户籍不限。
(三)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要求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报考学历毕业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
报考中小学英语岗位须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1.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四)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除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2023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3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凭“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外,其他人员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
2023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在录用后自试用期起一年内须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3.报名网址:2023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人)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7.本次招聘各岗位均设定相应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相应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2月10日9:00至12:00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8.陈述申辩: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论如有异议,可进行陈述申辩,时间为:2023年2月4日8:30至2月9日17:00。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将同步进行。
四、疫情防控
请考生及时了解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并自觉服从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安排,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五、第一轮考试(笔试和技能加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提前登录2023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招聘信息管理系统(人,之后在《面试准考证》上盖章确认面试资格。
3.陈述申辩:经现场资格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现场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进行陈述申辩。
七、第二轮考试(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26日(周日)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形式:微型课。
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
根据指定内容,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考生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
(三)微型课内容:由评委选定教材内容,同职位为统一内容。
(四)面试总分:100分。
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根据两轮考试成绩,按第一轮考试成绩50%、第二轮考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技能加试分高者;再相同则组织加试)。
总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当天发布,应聘者可以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人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
八、体检、选岗、考察(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
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省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依据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执行);选岗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选岗分配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
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九、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方式,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拟录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至张家港市教育局领取《录用通知书》。
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领取《录用通知书》。
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被录用人员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关于教师资格证书,凡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
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十一、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此次公开招聘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
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日
附件:2023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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