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一)生活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二)购房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购房自住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购房自住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1.关于首次来通时间的界定
首次来通时间是指,人才第一次在通缴纳社保的时间。
2.生活津贴申报管理
主要采取“限定申报期限、首次新申请、离职重申请、逐阶段核拨”的方法组织实施。
①关于生活津贴申报期限,必须在人才本人首次来通后5年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②已申请并享受生活津贴的,中途离职,且不在我市市区就业或创业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从其停缴社保的次月起,不予发放生活津贴。
③中途离职后又重新到市区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在其首次来通后5年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其剩余阶段的生活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南通2022第三批人才补贴什么时候发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进行南通人才补贴的。《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享受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将高层次人才享受津贴补贴的范围。根据南通行政区划调整,2021年1月1日起,海门区符合综合补贴申报条件人员须通过系统统一申报。此前人员仍由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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