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汽车促销政策实施细则
政策条款
2023年2月2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我区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5万—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1000元,10万—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补贴2000元,20万—30万元(不含30万元)的补贴3000元,30万元以上的补贴5000元。
一、发放形式
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购车人完成购车并上牌后在“我的连云港”APP上报名申请,建行代为审核,并直接发放至补贴申请人建行数币钱包账户。补贴申请人可通过“数字人民币”APP在任意数币收款商户消费或提现至本人数币钱包绑定的银行账户。
二、适用范围
1、新购车辆须在连云港市赣榆区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并满足申请条件的个人消费者。
2、所购车辆应为燃油乘用汽车或新能源乘用汽车。
3、所有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必须遵守活动规则,并出具企业征信记录(加盖公章)。
4、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单位必须是列统的限额以上零售业汽车销售企业。
5、所购车辆应为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6、凭借新购车辆签订的销售合同(或同等效力文件,以下均简称“销售合同”)、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完税证明以及车辆行驶证(限连云港市车牌);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12月31日,其他资料显示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12月31日。
7、补贴申请人应是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车辆购买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8、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三、发放流程
1、商户报名:汽车经销商需向区商务局提供报名资料,区商务局负责核审,经核审通过有资质的汽车经销商方可参加汽车促销活动。
2、注册数币钱包:本次汽车补贴通过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补贴申请人需提前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注册数字人民币APP,并注册开立建行数币钱包(需绑定银行账户并升级为二类钱包)。
3、报名登记:补贴申请人在购车并上牌后,自行在“我的连云港”APP----政府促销费专栏----汽车消费券报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补贴申请人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完税证明、新购车辆行驶证、建行数币钱包账号(16位)、本人实名手机号码),等待审核发放补贴。
4、审核信息:银行对“我的连云港”APP报名客户信息进行审核,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中标记已审核通过状态,申请人可在线查询审核状态。
5、定向配发:在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银行根据“我的连云港”APP报名客户提供账户信息,为补贴申请人定向配发汽车消费补贴,申请人可在“数字人民币APP”中查看到账情况。
6、消费使用:补贴申请人可通过“数字人民币”APP直接在任意数币收款商户消费或提现至本人数币钱包绑定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新车销售发票、机动车完税证明、新车行驶证及接受购车补贴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2、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3、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必须是具有经乘用汽车生产企业品牌特别授权的汽车销售4S店;所有参加活动的企业须遵守活动规则,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在活动中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尽最大努力让利给消费者,以最低价格参与政府购车消费券赠送活动。
5、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6、汽车经销企业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须对本企业整理提供相关购车补贴申请人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符合活动相关规则并承担相关责任。
7、本项购车补贴业务不需缴纳任何额外费用,本次活动补贴总金额上限为20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8、本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9、汽车销售商户和购车客户,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和信息一经审核不可随意更改。因个人操作失误造成信息错误而无法获得补贴资金的,由申报材料和信息提交人负全部责任。
10、区商务局牵头做好汽车促消费工作,建设银行赣榆支行负责审核消费者及汽车销售企业上传信息,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汽车销售企业积极参与活动并督促其依法守规经营。
五、政策咨询
建设银行赣榆支行,电话86311310;
区商务局,电话8603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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