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将一对双胞胎儿子抚养成人、打赢房屋拆迁官司后,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54岁的皮胜利打算直面困扰自己34年的问题。
连日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了解到,1988年12月5日,皮胜利的时任女友徐晓梅被发现死在蛮河河堤上。案发后,南漳县委领导要求限期破获“纺织女工被杀”案; 7天后,公安“破案”;1989年1月18日,襄阳市检察院查明:徐晓梅坚持与皮胜利脱离恋爱关系,皮胜利听后起杀人之心,趁徐晓梅不备捡起砖头照徐晓梅头部猛砸一砖,并用双手扼压其颈部,致徐晓梅死亡后奸尸。
皮胜利在起诉书的背后写了一封求救信:他是冤枉的,做有罪供述是被逼的。他设法将信交给了父亲。1990年12月5日,被关押整整两年后,皮胜利走出看守所。
皮胜利之所以能从看守所走出是因为:南漳公安因继续侦查,决定将其取保候审。直到如今,南漳公安还在“继续侦办”,皮胜利还是一个杀人嫌犯。
3月23日,南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主要负责人对皮胜利说,即便他的领导高度重视此案,他也很难破案。皮胜利要有个心理准备,可能到死也是命案嫌疑人。
▲1988年12月5日早晨,纺织女工徐晓梅被发现死在蛮河大堤上。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苏笃
县委领导要求限期破获“纺织女工被杀”案
1989年1月28日出版的《南漳报》刊发文章《惨案发生之后》。文章记录了案发到逮捕“凶手”的过程。
文章说,1988年12月5日早晨,蛮河大堤上,早起跑步的县交通局职工宋某发现地上横卧着一具女尸,他急忙跑向公安局报警。很快,局长朱开富带领10余名刑警赶到现场。女性死者年龄约20岁,头部有硬器打击陷痕,地上留有呈散射状的血迹,一部26型自行车歪倒在地,死者身边有一块带血的砖头。法医检验后推断,死者死亡时间在12月4日晚11时许。
文章记载,朱局长和刑警认为,现场留有自行车和手表,此案不是谋财害命,情杀或报复杀人的可能性较大。1988年12月5日上午,警方证实死者是县棉织厂女工徐晓梅。当天下午,刑警得到一些有价值的材料。当晚,朱局长向刑警传达县委领导要求限期破案的指示,综合多起迹象,刑警列出徐晓梅男友、县棉织厂机修工皮胜利等10人有作案嫌疑。
文章显示,1988年12月6日到12月8日,刑警奔走在大街小巷,走访群众400余人次,终于将嫌疑对象一一排除,唯有皮胜利嫌疑重大。棉织厂两职工反映:当年12月4日晚10时许,曾看见皮胜利与徐晓梅推着自行车朝东面走去。
文章说,当年12月11日,在公安局审讯室内,皮胜利在强大的思想攻势和确凿的证据面前沮丧地低下了头,彻底交代犯罪事实:1988年3月,两人建立恋爱关系,皮的父母认为女方是农村户口,出面反对。徐便主动向皮提出中止恋爱关系,皮反对。12月4日晚10时许,皮在水镜路与刚下班的徐相遇,遂同到蛮河堤上交谈。徐又提出中止恋爱关系,随即两人发生争执。盛怒之中,皮拣起砖头猛击徐的头部,尔后掐住徐的脖子。
1988年12月24日,南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皮胜利。
▲1989年1月28日出版的《南漳报》刊发文章记录了案发到逮捕“凶手”的过程。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苏笃
嫌疑人在看守所内写下求救信并设法递出
皮胜利自称,做有罪供述是因遭遇“疲劳审讯”。
皮胜利说:“刑警没有打我,就是让我双腿并拢坐着,大冷天院子里坐着,我想睡觉的时候不让我睡。我想睡,他们就把我弄醒。后来监室来了一个偷牛的,他劝我先认了,到法院开庭的时候再翻供,这样可以免受皮肉之苦。后来刑警要我怎么说,我就怎么说。”
1989年1月18日,襄阳市检察院的起诉书载明,1989年1月5日,南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将皮胜利移送南漳检察院审查。1月9日,南漳县检察院将该案报送至襄阳市检察院。该院查明,徐晓梅坚持与皮胜利脱离恋爱关系,皮胜利听后非常恼火即起杀人之心,趁徐晓梅不备捡起砖头照徐晓梅头部猛砸一砖,并用双手扼压其颈部,致徐晓梅死亡后奸尸。皮胜利作案后逃离现场。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襄阳市检察院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依据是:证人证言,现场勘查及法医鉴定证据,皮胜利的供述。
身在看守所的皮胜利收到前述起诉书。1990年3月26日,皮胜利在起诉书背后写下求救信。
求救信上说,1988年12月3日晚,皮胜利准备去接徐晓梅下班被家人拦下,家人对皮胜利说,徐晓梅是农村户口,两人不合适,趁早分手,皮胜利拒绝。1988年12月4日,上班时,皮胜利发现徐晓梅不高兴,徐晓梅说,3日晚,她看皮胜利没来接其下班,就去皮胜利家,在门口听到“劝分手话语”。皮胜利宽慰徐晓梅,感情的事是他俩的事,父母说的不算。
求救信载明,1988年12月4日晚,已下班的皮胜利去接下夜班的徐晓梅,没看见徐晓梅,便回家睡觉。5日上午,皮胜利刚到工厂,听说河堤上有人死了,便和工友一起去看“热闹”,到之后发现是徐晓梅,皮胜利哭得一塌糊涂。随后,工厂保卫科的人将皮胜利带回工厂。5日下午,皮胜利被民警带走。
求救信的最后,皮胜利说:“我做了个梦,五一之前能走出看守所。爸,妈,我多希望这个梦是真的。”
皮胜利设法将这封求救信交到了父亲手上。
▲1990年3月26日,皮胜利在起诉书背后写下求救信并设法递给父母。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苏笃
“杀人嫌犯”自由32年还能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
皮胜利父亲介绍,他一开始以为就是儿子杀害徐晓梅,他都做好了儿子被判死刑的心理准备。收到求救信后,他开始帮儿子四处反映。
皮胜利父亲四处反映的同时,皮胜利对前来看守所调查的法官说,他是被冤枉的,他没有杀人,口供是被迫做的。
值得注意的是,案发后,皮胜利一直被羁押在南漳县公安局看守所内,襄阳市中院并未开庭审理此案。1990年12月5日,被羁押整整两年的皮胜利从看守所内走出。
彼时,皮胜利并不知道为什么放他,直到4个月后。
皮胜利称,他想回棉织厂上班,厂里要求公安出具文书才接收。1991年3月21日,南漳县公安局预审科出具证明:1990年11月8日,因继续侦查,现决定依法将皮胜利取保候审。
▲皮胜利被取保候审后,已自由32年。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苏笃
皮胜利介绍,1990年12月5日至今,他的主要人生经历是:结婚,有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从棉织厂出来后经营汽修店,开客运班车;去深圳开公交车;打房屋拆迁官司。
皮胜利称,从看守所走出后,他就自由了,去哪从来没人管。他一直想去公安局问:杀人案进展到哪一步了?他到底是什么身份?刚开始,他不敢问;后来,忙于生计。现如今,儿子长大成人,房屋赔偿款也快下来了,他决定寻找两个问题的答案。
3月23日,皮胜利来到南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以“招工”为由,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该所民警打开户籍管理系统,仔细查看后,给皮胜利开了证明。证明上写着:经查,被查询人皮胜利,未发现在本辖区有犯罪记录。
接着,皮胜利来到徐晓梅家。徐晓梅83岁的母亲断断续续对皮胜利说:“女儿当初和我讲,你人好,要和你结婚;一开始,我也以为是你杀了她,后来你放出来了,我就不知道怎么办了。现在,我和你的想法一样,人被杀了,抓你又放,公安要有个说法;女儿被杀案没破,公安要给我当妈的一个说法。”
▲嫌疑人皮胜利和徐晓梅母亲。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苏笃
令人大跌眼镜的案卷和刑警队负责人的宽慰
皮胜利想通过案卷了解徐晓梅被杀案的细节。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南漳县检察院答复皮胜利的律师,经查,无此案案卷;襄阳市检察院答复,已提起公诉的案件,案卷在法院,该院没有案卷;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是答复该案只有副卷,没有正卷,副卷的内容不能查阅,后又答复可以查阅一部分副卷内容,但正卷不知去向。
▲襄阳市检察院起诉书。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苏笃
“一部分副卷”的内容让人大跌眼镜。
皮胜利介绍,他看到的副卷共24页,其中6页记载的是南漳另一起两人死亡的案卷;剩余18页,有效信息是他早收到的起诉书。
“很懵,很懵,说我杀人的案卷中有6页是另一起杀人案,想不通怎么会这样?”皮胜利说。
通过案卷了解案情无果后,皮胜利又找南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主要负责人。这名负责人是皮胜利的小学同学,他不停地宽慰着皮胜利。
3月23日,这名负责人说,徐晓梅被杀案至今未破。80年代破案手段较之现在落后,当年办案时确实存在漏洞,现在即便是他的领导高度重视此案,他也没能力侦破,案件一直搁置;从内心里讲,皮胜利就是嫌疑人,从法律上讲,无犯罪记录证明就说明皮胜利无罪;如果上级要求他们重启调查,他会把皮胜利喊来重新询问。
皮胜利问他:“案子破不了,就这样挂着我吗?”这名负责人说,“挂着”对皮胜利的生活并无实质性影响;皮胜利要活明白些,要有一个心理准备,也许到死也是嫌疑人;诚然,案子也有可能破,谁也不要与科技打赌,如果案子破了,不是皮胜利作案,他们会给予国家赔偿。
听完这名负责人的答复,皮胜利很生气,但碍于同学情面,他没有表露出来。皮胜利悻悻地从刑侦大队离开。
皮胜利说,他想要答案会很难,但他并不会放弃。
上游新闻记者 苏笃 实习生 王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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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莹颖怎么死的遇害经过细节
虽然美国警方认为她很可能已经遇害,但还是抱有一丝希望地期待奇迹会出现。但当我们仔细了解了目前公布出来的案情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细节。我整理了章莹颖的遇害经过细节,欢迎阅读!章莹颖的遇害细节
北大外派学生章莹颖遇害死亡的消息已经曝光了,目前杀害章莹颖的嫌疑犯也已经落网,章莹颖的尸体目前还没有消息,案件还在进一步的 调查当中,下面我们来看看章莹颖怎么死的细节尸体找到了吗最新消息?绑架章莹颖嫌犯将聆讯。
当地时间3日10时,涉嫌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嫌犯克里斯滕森将首次出庭接受聆讯。6月30日晚间,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宣布锁定绑架章莹颖的嫌犯,并称相信章莹颖可能不幸遇害。1日,中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总领事洪磊赶赴章莹颖就读大学的伊利诺伊州香槟,看望她的家人,并敦促美国司法部门公正审判,使罪犯得到应有的严惩。
周一的聆讯将在中伊利诺伊联邦地区法院进行,嫌犯克里斯滕森被联邦法院以绑架罪提起控诉。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第一次聆讯中,嫌犯将被问及是否认罪,并决定是否允许嫌犯取保候审。如果没有准予取保候审,嫌犯会继续被联邦执法机关控制。当地学生组织呼吁学生们当天前往法院旁听聆讯,声援章莹颖。CNN报道称,由于仍处于被拘留中,尚不知道克里斯滕森是否聘请了律师。
当地时间6月30日晚间,FBI宣布已经逮捕涉嫌绑架章莹颖的27岁男子克里斯滕森。联邦法院对他的刑事起诉书显示,在一段语音录音中,克里斯滕森描述了他是如何绑架章莹颖,并控制关押了她。根据录音和已掌握的其他细节,美国律师办公室和联邦调查局在一份声明中说,“基于已调查出的其他事实,执法探员相信章莹颖可能已经不幸身亡”。
美联社报道称,克里斯滕森2013年进入伊利诺伊大学物理系攻读硕士学位。他原本打算念博士,但在去年向学位顾问表示自己改变了想法。克里斯滕森并没有说明原因,他此后照旧上课,并且担任研究生助理,今年5月中旬拿到硕士学位。曾和他同班的杜塔称自己听到新闻后惊呆了,他回忆克里斯滕森是一个正常的人,且“非常冷静”。
一名伊利诺伊大学的中国留学生2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一个最新的发现更让人觉得震惊。当地时间6月29日,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举行了祈祷章莹颖平安返家的校园步行和音乐会,CNN一名记者在推特上贴出当时的场景照片。7月1日,有网友发现,图片右上角穿着黑色T恤、留着胡子的男子很像绑架章莹颖的克里斯滕森。与此同时,也有网友在美国社交网站“Reddit”上贴出照片,疑似克里斯滕森和他妻子的两人出现在声援章莹颖的活动中。有网友在推特上@FBI,并向伊大警局提出希望查证。目前这一猜测尚未得到证实。有网友留言说,如果照片上的人真是克里斯滕森,实在让人感觉发毛。
在FBI宣布锁定绑架章莹颖的嫌犯之后,7月1日上午,中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总领事洪磊赶赴伊利诺伊州香槟,看望章莹颖的家属。洪磊说,“昨晚收到警方通报后,我们对发生在章莹颖同学身上的不幸深感震惊和痛惜,向你们表示深切慰问。在这个艰难的时刻,希望你们一定要坚强保重。凶犯的行径令人发指,总领馆将敦促美国司法部门公正审判,使罪犯得到应有的严厉惩处”。章莹颖的父亲等亲属表示希望警方继续加大调查力度,尽快找到章莹颖,希望美国司法部能严惩凶手。随后,洪磊与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校长琼斯等人举行电话会议,向校方和警方转达章莹颖家属关切,了解警方拘捕嫌疑人及下一步调查和起诉有关考虑。
琼斯1日在一份声明中说,学校得到章已遇害的消息后非常难过,呼吁大家团结起来支持章的家人和朋友。上述伊利诺伊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在FBI宣布章莹颖可能遇害的消息后,学校向所有人发邮件称将于1日晚间举行全校纪念活动。但随后,这个活动被取消。琼斯在给大家的邮件中说,章莹颖的家人希望保留隐私和空间,纪念活动将推迟举行。
美联社称,伊利诺伊大学约有5600名中国学生,数量是全美大学最多的。章莹颖的遭遇让在美中国留学生的家人感到担忧。《世界日报》援引该校物理系教授皮特斯的话说,这个案件很可能会因此影响中国学生的入学意愿,他希望大家把此事视为“单一事件”,而不要认为校园整个大环境都如此。
章莹颖的个人资料
章莹颖,1990年出生,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2017年4月,她前往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UIUC,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交流学习。
2017年6月9日失联。2017年6月18日,FBI公布章莹颖绑架案悬赏信息,将奖励1万美元给能提供其所在地点的爆料者。FBI在寻人启事上公布监控所显示的嫌疑人身份信息,疑似白人男性。克里斯迈特称,香槟区域主要是白人,学校内也主要是白人,疑犯是白人的可能性很大。当地时间2017年6月30日,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了涉嫌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一名嫌疑人。美国执法人员认为章莹颖已经遇害。2017年7月12日,美国联邦大陪审团正式起诉涉嫌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7月20日,美国伊利诺伊中部联邦地区法院正式提审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并宣布案件正式审理时间定在了9月12日。
章莹颖失踪警方调查内容
经当地警方摸排,发现章莹颖手机最后可找到的位置,是在香槟巴士站,而此巴士站与她原本应该搭乘前往的巴士路线不同。当地医院在她失联期间没有接收发生事故的患者,警察也确定了章莹颖并没有通过大巴、火车等交通工具离开当地。
2017年6月14日,美国联邦调查局已经将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失踪案定性为绑架。
2017年6月15日,美国联邦调查局宣布,扩大对章莹颖的搜索范围。章莹颖的家属当天表示,希望各方以权威机构发布的消息为准,避免不实言论给亲属造成二次伤害。
2017年6月17日,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在美国失踪已经多日,美国联邦调查局已经决定在伊利诺伊州的路旁广告宣传牌视频展示章莹颖被绑架的信息。
当地时间2017年6月17日,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警察局就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失踪一案公布最新消息,称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悬赏1万美元,寻找有关章莹颖可能下落的消息。学校社区信用联合会设立了一个账户,并发起了Go Fund Me活动,以支付章莹颖家属在学校停留期间的生活费用。募捐页面显示,在募捐发起的15个小时内,已经有890人进行了捐款,总额达到2.9万美元。
当地时间2017年6月19日晚7点,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发布会公布了停止犯罪(Crime Stopper)组织和章莹颖家人联合寻找章莹颖,并将该家庭对外的悬赏增至4万美金的信息。
2017年6月22日,美国联邦调查局把寻找失踪的伊利诺伊大学访问学者章莹颖列为该局“全国优先处理案件”。
2017年6月28日,美国联邦调查局就在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遭绑架案的最新进展发布了公告。公告称,警方已经找到了涉案车辆。
当地时间2017年6月30日,美国联邦调查局(FBI)逮捕了涉嫌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一名嫌疑人。美国执法人员认为章莹颖已经遇害。
根据美国警方公布的信息,监控录像显示克里斯滕森驾驶黑色土星轿车 ,当地时间6月9日下午2时,在W. Clark街道与N. Goodwin大道交叉口,克里斯滕森将车停在章莹颖身边。录像显示随后章莹颖进入车辆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车辆随即开走继续沿着N. Goodwin大道向北行驶。
美国司法部信息显示,随后在章莹颖失联的这段时间里,美国警方和章莹颖所在大学社区对此案进行了持续的跟踪。根据6月29日出炉的克里斯滕森的刑事起诉书显示,美国执法部门监听到了克里斯滕森自己陈述的绑架章莹颖的事实。基于在调查中获取的其他相关信息,美国执法部门认为章莹颖已经遇害。
2017年7月2日,涉嫌绑架章莹颖的男子,已被起诉。
2017年7月3日,美国伊利诺伊州中部地区联邦法院宣布布伦特·A·克里斯滕森不得保释,在下次庭审前继续收押。
2017年7月5日,美国伊利诺伊州中部地区联邦法院法官埃里克·朗拒绝涉嫌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布伦特·克里斯滕森的保释申请,理由是检方提供的证据证明克里斯滕森是对社会极其危险的人物。
2017年7月6日,美国伊利诺伊州中部地区联邦法院举行针对克里斯滕森的第二次聆讯。
2017年7月8日,嫌犯的父亲身份尚不清楚,嫌犯律师是美国香槟市的副市长。
2017年7月,章莹颖案出现新线索,多名目击者声称在塞勒姆镇见到过她。
2017年7月14日,克里斯滕森第三次前往伊利诺伊州厄巴纳联邦法院,出席此案的预审听证会,这次预审将决定是否有足够证据起诉被告。
2017年7月12日,美国联邦大陪审团正式起诉涉嫌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原定14号进行的预审取消,提审日期待定。
2017年7月14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表示,中方将继续对章莹颖案件进展保持高度关注,强烈希望美司法部门依法公正审理此案,使正义得到伸张。
2017年7月20日,美国伊利诺伊中部联邦地区法院正式以涉嫌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罪名起诉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辩护律师表示要对克里斯滕森进行无罪辩护。联邦法官宣布案件正式审理时间定在了9月12日。
2017年8月22日,章莹颖的五位家人在香槟市艾酒店(I-Hotel)举行记者会,公布了给美国总统特朗普的请愿信,“希望总统可以指示美国司法机构,动用所有资源协助尽快找到章莹颖”。此外,章的男友侯霄霖提到,根据FBI告知,目前已有新的证据提出,但他并不清楚详情,他也代表章家人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们一家人直到找到章莹颖才回中国。
2017年8月23日,章莹颖失踪案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律师表示,计划向当地法庭申请更长的准备时间为嫌犯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辩护。
美国时间2017年8月28日下午,在厄巴纳联邦法庭举行审前听证(pretrial hearing),法官布鲁斯(Colin Bruce)同意嫌犯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律师要求,将庭审日期由原定的2017年9月12日,延期到2018年2月27日。
2017年9月8日,美国伊利诺大学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绑架案再次开庭,法官当庭同意嫌犯布兰登特·克里斯滕森律师布鲁诺及其两个儿子退出辩护的请求。原因是嫌犯无力支付其代理律师费用且联邦检察官将会追加起诉。
2017年9月8日,美伊利诺伊大学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绑架案开庭,法官同意了嫌犯原律师团的请求,解除了其对嫌犯的代理,并同意指定公设辩护律师代理嫌犯。
2017年10月3日(北京时间10月4日晨),美国联邦大陪审团对章莹颖案犯罪嫌疑人追加起诉罪名,正式决定以“绑架致死罪”起诉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
2017年10月11日,章莹颖绑架案嫌犯克里斯滕森第二次提审在香槟联邦地方法院进行。章莹颖的父母、弟弟和男朋友都出现在法庭上,同时嫌犯克里斯滕森仍不认罪。这是章莹颖的母亲第一次直面嫌犯克里斯滕森,因其无法控制激动的情绪,在开庭前被搀扶到法庭外休息。
2017年10月24日,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绑架致死案嫌犯的律师团队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动议,要求推迟该案的审判日期。
2017年11月2日,就中国女学者章莹颖在美遇害一案,美国联邦检察官宣布反对嫌犯克里斯滕森的辩护律师所提出的、要求延后审判开始日期的辩护动议。
2017年11月,涉嫌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美国嫌犯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通过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延迟审判日期的动议,11月15日被厄巴纳联邦法院法官布鲁斯(Colin Bruce)否决,布鲁斯表示,嫌犯早有足够时间审查相关证据、文件,因此全案的陪审团审判日,维持在原定的2018年2月27日举行。
还有哪些没破了的大案要案?
要说到还没有破的案件,那无论如何都绕不开南大碎尸案,1996年1月10日南京大学城成人教育学院的学生刁爱青失踪,九天后环卫工在清理垃圾的时候在垃圾箱的黑色塑料袋里面发现了疑似人体组织的肉块,于是选择了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勘察,发现的确是人体碎块,这些碎块只是尸体的极少数一部分。
这很明显就是一起凶杀分尸案,很快在南京市区其他地方也陆续发现了剩余的其他尸体碎块,这些人体组织是被一片片割下来的,每一块都是非常的均匀工整,而且这些碎块都被煮过了,加起来大约两千多片,内脏也被整齐的排放好,凶手是手法非常的残忍,可以说残忍到心理变态的程度,最终确定了死者是失踪九天的刁爱青。
警方立即对这起案件进行调查,从刁爱青失踪当天的行踪入手,据她的同学回忆,当时刁爱青一个人穿着休闲衣服出门的,出门时间是下午,那天刚好没有课,她自己一个人往青岛路方向去,然后就消失在了人流当中,从那以后就失踪没有人见过她,直到九天后她的尸体被分尸抛尸,这个时候她已经死亡。
警方经过大量的排查以及征集目击者跟线索,但是一无所获,刁爱青失踪的行踪只是在青岛路,然后就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经过大量的摸查走访,但是得到的线索非常有限,远远无法帮助破案,而被害人被抛尸的各个现场也并没有找到太多有用的证据,案件一时间陷入了僵局。
凶手被尸体碎块煮熟,把所有的证据都处理干净,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东西,指纹跟DNA这些都没有,虽然说当时南京并没有DNA检测技术,但是当时的上海有,只是在抛尸地点并没有发现有凶手留下的痕迹,当时也并没有像现在满大街到处是摄像头,当时路上基本上没有摄像头,所以根本无法确定刁爱青的活动轨迹。
这个案件也就这样僵了下来,当然警方并没有放弃调查,一直都是在坚持不断的努力侦查,唯一可以确认的就是,凶手反侦查能力非常强,心理素质非常高,而且性格极度残忍,还有就是这个人的心思缜密冷静加变态,手头的刀工非常好,从尸体碎块上面可以看出来碎块大小都一样,还有这个人有强迫症,把尸体碎块排列整齐。
除了以上这些,基本上没有太多的有用消息,直到12年后网络普及,互联网上面突然出现一些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些分析,这个案件就再一次回归大家的视线里面,微博上面有几个神秘的博主对南大碎尸案进行了分析跟推论,推理出来凶手的作案动机跟手法,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甚至有人猜测这些博主有可能就是凶手,但是最后都证明了不是,这些博主年龄都在二十出头,十二年前他们还只是十岁左右的孩子,不可能是嫌疑人。
这个案件虽然这样,但是警方并没有放弃,到了2016年的时候,网上再一次提起了这个案件,因为普通刑事案件追溯期一般都是二十年,所以很多人认为这个案件就这样了,警方给出来明确的解释,这个案件不会放弃追查,会一直使用最新的侦破手段一直追查下去,直到破案把凶手绳之以法为止,到现在这个案件仍然在侦办当中。
而网友们对于这个案件的分析是,这个凶手是一个玩刀的高手,从碎尸刀功来看,不是普通人能做得到的,凶手刀功十分了得,从刀功来看很多人分析凶手有可能是学医的或者说曾经学医,这种手法非常像手术刀的手法,还有人认为有可能凶手是厨师,因为厨师的刀功了得,这种手法厨师可以做得到,第三种说法是凶手有可能是屠夫,因为屠夫的刀功也够达到这个水平。
还有就是凶手心理素质好,反侦查能力强,心理素质好就是学医的跟屠夫了,反侦查能力强就是智商比较高,所以从这样去分析,很多人认为这个凶手学医的可能性比较大,加上死者本身就是大学生,属于高学历的群体,屠夫一般都是低学历的普通人,高学历的很难跟低学历的有过多的交往,而且猜测有可能死者跟凶手认识,一个女大学生交往的对象应该是年轻的高学历的或者有优秀工作的那类人,所以凶手是学医的嫌疑非常大 只是这个案件到现在仍然是非常麻烦的,时间过去那么久了,很多东西以及没有了,想要破案非常难啊!
1977年,在中国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发生了一件震惊世界的神秘事件:
该县北高乡北高村21岁的青年村民黄延秋,先后三次在夜晚熟睡之时离奇失踪。
第一次是在1977年7月27日(农历6月12日)晚上8、9点钟,黄延秋正在家中睡觉,午夜一点钟左右,不知道什么原因,却出现在了约一千公里外的南京的一个大商店的门前,然后又被两个交通警察样子的神秘人物买票送上开往上海的火车,后来通过救助站与家乡取得了联系,被亲人接了回去……
两个月之后,9月8日(农历七月二十五日),也是在晚上9点钟左右,三伏天很热,黄延秋本来睡在院子里一张小床上,半夜一觉醒来,却出现在约一千二百公里外的上海火车站广场,然后出现两个穿着军装的神秘人物先后指点他乘船、乘车,最后送他进入一个有他邻村亲戚在里面作军官的军营之中……
第三次则最神奇,距离第二次失踪没几天,在9月20日(农历八月初八)夜晚十点钟左右,黄延秋刚从生产队长家的门口出来没走多远,就眩晕倒地,失去知觉。午夜醒来时,却出现在兰州一家旅馆当中,两位自称是山东高登民、高延津的二十几岁的青年人,自称是黄延秋三次失踪事件的安排者。
在这一次,高登民、高延津用了九天的时间,不借助任何飞行器械,先后背负黄延秋从兰州飞往北京,从北京飞往天津,天津飞往哈尔滨,哈尔滨飞往长春,长春飞往沈阳,沈阳飞往福州,从福州飞往南京,南京飞往西安,又从西安飞回首站兰州。他们总是在白天休息,夜晚夜深人静之时才开始飞行。
最后在终点站兰州,他们又将黄延秋以未知的方式送回了河北肥乡县北高村的家里。
黄延秋的三次神秘失踪以及他说的被两个神秘人物,背着他以高于当时列车20-40倍速度飞往9个城市的事件,轰动全中国。这被认为是中国UFO三大悬案之首的神秘事件,北京UFO研究会有文字备案。
未破的悬案?一句话,海了去了。
首先,案件就分很多种。
抛去凶杀案,每天发生的盗窃案,抢劫案,诈骗案等等,就数不胜数,这其中没破的案子多了去了。
这点很多人都深有体会吧,被偷了个手机,被骗了几千块钱,被人抢走钱,物品,然后立案…然后就没下文了。这不就是悬案?你看破了吗?
最后就是不了了之了,这种涉及金额不多或者情节不恶劣的,大多最后就草草了事了。
再来说说失踪案,这个,不好定义。何为失踪?
就是这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你不知道他是死了,还是成了乞丐了,还是在某个小山村里了。每年全国的失踪人口高达百万,这些人中有小孩,有成年人,有老人,有的找了几十年了还没找到,这些不也是悬案?
再来说说凶杀案,这个在早些年代来说比较多,但是在现代能成为悬案的少之又少。
毕竟随着 科技 进步,刑侦手段也越来越强,现大多数的凶杀悬案都是早些年交通 科技 不发达的时候所发生的。好比你经常会在网上看见“x某在多年前杀害x某,逃逸10几年,终落入法网。”这类案件其实积压到现在也很多很多了,但是大多数人是没有那个心或者毅力去追查十几年的,最后都是自我放弃,然后不了了之了。那这些积压在资料库里的凶杀悬案又有多少呢?数不胜数。(上高中那会,有个女生被奸杀,还不是被一个人奸杀,然后尸体被抛进水库里,至今还没有破案,现在十几年过去了,连那女孩的家人都早早放弃追查了,更别说执法人员了)
说起凶杀案,让我想起来一件事,上高中那会,学校有个学生被多人群殴至死
然后学生家长直接抬棺材来要说法,还上新闻了,明明被打的多处器官破裂,内出血而死,结果校方死咬是从楼梯甩下来了,然后想和那些凶手家长一起用钱解决,但是学生家长非要那几个人绳之于法。
但是最后的结局就是不了了之。
这件事百度当年都还能搜到,现在不知道有没有了。
当年,那棺材就横在学校里,还因此放了我们好久的假。
现在再来总结下,你算下,积累到现在光国内的悬案就有多少了?上亿?还是上10亿?更别说整个世界了。只要你有心,别说一个国家,你就调查一个县,一个村,我告诉你,悬案都不少
从95,96年代的高发案件很多,案件得一个一个的破,现在公安高 科技 手段的发展,不管大小案件都会解决的,只是时间问题了。
这个你应该去问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只有他们知道。一般平民百姓根本不知道。
2013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二》-单项选择题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
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
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4.《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C.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D.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5.甲女得知男友乙移情,怨恨中送其一双滚轴旱冰鞋,企盼其运动时摔伤。乙穿此鞋运动时,果真摔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
B.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6.2010年某日,甲到乙家,发现乙家徒四壁。见桌上一块玉坠,断定是不值钱的仿制品,甲便顺手拿走。后甲对丙谎称玉坠乃秦代文物,值5万元,丙以3万元买下。经鉴定乃清代玉坠,市值50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断定玉坠为不值钱的仿制品具有一定根据,对“数额较大”没有认识,缺乏盗窃犯罪故意,不构成盗窃罪
B.甲将所盗玉坠卖给丙,具有可罚性,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C.不应追究甲盗窃玉坠的刑事责任,但应追究甲诈骗丙的刑事责任
D.甲诈骗丙的诈骗数额为5万元,其中3万元既遂,2万元未遂
7.甲对正在实施一般伤害的乙进行正当防卫,致乙重伤(仍在防卫限度之内)。乙已无侵害能力,求甲将其送往医院,但甲不理会而离去。乙因流血过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C.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甲的行为仅成立正当防卫
8.甲深夜进入小超市,持枪胁迫正在椅子上睡觉的店员乙交出现金,乙说“钱在收款机里,只有购买商品才能打开收款机”。甲掏出100元钱给乙说“给你,随便买什么”。乙打开收款机,交出所有现金,甲一把抓跑。事实上,乙给甲的现金只有88元,甲“亏了”12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进入的虽是小超市,但乙已在椅子上睡觉,甲属于入户抢劫
B.只要持枪抢劫,即使分文未取,也构成抢劫既遂
C.对于持枪抢劫,不需要区分既遂与未遂,直接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量刑即可
D.甲虽“亏了”12元,未能获利,但不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抢劫罪既遂
9.《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于本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无论是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实施了犯罪,还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都能适用该款前段的规定
B.该款规定意味着教唆犯也可能是从犯
C.唆使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因而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时,也应适用该款后段的规定
D.该款中的“犯罪”并无限定,既包括一般犯罪,也包括特殊身份的犯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
10.关于罪数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冒充警察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的,适用特别法条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B.冒充警察实施抢劫,同时构成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C.冒充军人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从一重罪论处
D.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劫持航空器罪,实行数罪并罚
11.被宣告_______的犯罪分子,在_______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_______,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关于三个空格的填充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均应填“假释”
B.均应填“缓刑”
C.既可均填“假释”,也可均填“缓刑”
D.既不能均填“假释”,也不能均填“缓刑”
12.甲在建筑工地开翻斗车。某夜,甲开车时未注意路况,当场将工友乙撞死、丙撞伤。甲背丙去医院,想到会坐牢,遂将丙弃至路沟后逃跑。丙不得救治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伤,触犯交通肇事罪
B.甲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C.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想象竞合犯
D.甲为逃避法律责任,将丙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丙不得救治而亡,还触犯故意杀人罪
13.甲向乙借款50万元注册成立A公司,乙与甲约定在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第二天,乙的B公司向A公司借款50万元。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由甲经手将A公司50万元借给B公司。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虚报注册资本罪
B.虚假出资罪
C.抽逃出资罪
D.无罪
14.关于货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伪造货币罪中的“货币”,包括在国内流通的人民币、在国内可兑换的境外货币,以及正在流通的境外货币
B.根据《刑法》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据此,行为人伪造美元,并运输他人伪造的欧元的,应按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C.将低额美元的纸币加工成高额英镑的纸币的,属于伪造货币
D.对人民币真币加工处理,使100元面额变为50元面额的,属于变造货币
15.甲、乙为朋友。乙出国前,将自己的借记卡(背面写有密码)交甲保管。后甲持卡购物,将卡中1.3万元用完。乙回国后发现卡里没钱,便问甲是否用过此卡,甲否认。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侵占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
16.关于侮辱罪与诽谤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寻求刺激在车站扒光妇女衣服,引起他人围观的,触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未触犯侮辱罪
B.为报复妇女,在大街上边打妇女边骂“狐狸精”,情节严重的,应以侮辱罪论处,不以诽谤罪论处
C.捏造他人强*妇女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局和媒体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触犯诬告陷害罪,未触犯诽谤罪
D.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未经当事人告诉,一律不得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17.乙驾车带甲去海边游玩。到达后,乙欲游泳。甲骗乙说:“我在车里休息,把车钥匙给我。”趁乙游泳,甲将该车开往外地卖给他人。甲构成何罪?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竞合
18.医生甲退休后,擅自为人看病2年多。某日,甲为乙治疗,需注射青霉素。乙自述以前曾注射过青霉素,甲便未做皮试就给乙注射青霉素,乙因青霉素过敏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
B.以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论处
C.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D.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19.甲公司竖立的广告牌被路边树枝遮挡,甲公司在未取得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将遮挡广告牌的部分树枝砍掉,所砍树枝共计6立方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盗伐林木包括砍伐树枝,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
B.盗伐林木罪是行为犯,不以破坏林木资源为要件,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
C.甲公司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成立滥伐林木罪
D.不能以盗伐林木罪判处甲公司罚金
20.国有A公司总经理甲发现A公司将从B公司购进的货物转手卖给某公司时,A公司即可赚取300万元。甲便让其妻乙注册成立C公司,并利用其特殊身份,让B公司与A公司解除合同后,再将货物卖给C公司。C公司由此获得300万元利润。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贪污罪
B.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C.诈骗罪
D.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21.乙的孙子丙因涉嫌抢劫被刑拘。乙托甲设法使丙脱罪,并事成后付其10万元。甲与公安局副局长丁早年认识,但多年未见面。甲托丁对丙作无罪处理,丁不同意,甲便以揭发隐私要挟,丁被迫按甲的要求处理案件。后甲收到乙10万元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对于“关系密切”应根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实质进行解释,不能仅从形式上限定为亲朋好友
B.根据A选项的观点,“关系密切”包括具有制约关系的情形,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丁构成徇私枉法罪,甲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
D.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从一重罪论处
22.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如果有观点认为“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
A.正当程序主义
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
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
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23.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纠问主义
D.混合主义
24.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不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此案最终经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关于执行赵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A市中级法院
B.B市中级法院
C.C市中级法院
D.乙省高级法院
25.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
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
26.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分工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
27.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并案处理,由检察院一并侦查
B.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并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C.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
28.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在最后陈述时,以审判长数次打断其发言为理由申请更换审判长。对于这一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赵某的申请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
B.赵某在法庭调查前没有申请回避,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
C.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在决定作出后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D.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29.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案件判决生效三年后,洪某被抓获并被起诉。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
B.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C.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30.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
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
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证人丁
31.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限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证金应当由决定机关统一收取,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B.对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C.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使用保证金担保和保证人担保两种方式
D.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不得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32.王某被姜某打伤致残,在开庭审判前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对于该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予受理
B.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财产的措施
C.只有在王某提供担保后,法院才予以财产保全
D.移送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33.关于刑期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54天的期间折抵刑期154天
B.乙通过贿赂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执行的267天不计入执行刑期
C.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的78天不计入执行刑期
D.丁被判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208天的期间折抵刑期416天
34.卢某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排除他杀,不予立案。但卢某的父母坚称他杀可能性大,应当立案,请求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B.拒绝受理并向卢某的父母解释不立案原因
C.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并交由公安机关侦查
D.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立案
35.对侦查所实施的司法控制,包括对某些侦查行为进行事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事后审查的对象主要包括逮捕、羁押、搜查等
B.事后审查主要针对的是强行性侦查措施
C.采取这类侦查行为不可以由侦查机关独立作出决定
D.对于这类行为,公民认为侦查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进行救济
36.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关于这一制度的法理基础,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起诉便宜主义
B.起诉法定主义
C.公诉垄断主义
D.私人诉追主义
37.开庭审判过程中,一名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事务,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并要求休庭,审判长予以拒绝,四十分钟后陪审员返回法庭继续参与审理。陪审员长时间离开法庭的行为违背下列哪一审判原则?
A.职权主义原则
B.证据裁判规则
C.直接言词原则
D.集中审理原则
38.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合议庭对此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
B.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D.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
39.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不能直接以抢劫罪定罪
B.可以直接以抢劫罪定罪,不必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
C.只能判决无罪,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D.应当驳回起诉,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40.法院就被告人“钱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检察院发现“钱某”并不姓钱,于是在确认其真实身份后向法院提出其冒用他人身份,但该案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以建议检察院提出抗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B.可以自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C.可以撤销原判并建议检察机关重新起诉
D.可以用裁定对判决书加以更正
41.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打砸多辆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神情呆滞,精神恍惚。经鉴定,何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关于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B.撤销案件,将何某交付其亲属并要求其积极治疗
C.移送强制医疗机构对何某进行诊断评估
D.何某的亲属没有能力承担监护责任的,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42.法院受理叶某涉嫌故意杀害郭某案后,发现其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经鉴定,叶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法院审理后判决宣告叶某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关于此案的救济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
B.叶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叶某对强制医疗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D.郭某的近亲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43.李某长期吸毒,多次自费戒毒均未成功。某公安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后,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下列哪一性质的行为?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许可
44.国家海洋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关于国家海洋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有权制定规章
B.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C.该局的设立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D.该局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批准
45.田某为在校大学生,以从事研究为由向某工商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局2012年度作出的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拒绝公开。田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田某不具有申请人资格,拒绝公开合法
B.因行政处罚决定为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拒绝公开违法
C.田某应先申请复议再向法院起诉
D.田某的起诉期限为3个月
46.因关某以刻划方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公安分局决定对其作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关某申请复议,并向该局提出申请、交纳保证金后,该局决定暂缓执行拘留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关某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B.公安分局应告知关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C.复议机关只能是公安分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D.如复议机关撤销对关某的处罚,公安分局应当及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关某
47.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无需听取其意见
C.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资格
D.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不具有现实性,不具有原告资格
48.关于部门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反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暂扣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B.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规章制定部门职权的,可以设定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C.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D.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49.某法院以杜某逾期未履行偿债判决为由,先将其房屋查封,后裁定将房屋过户以抵债。杜某认为强制执行超过申请数额而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房屋过户损失30万元,查封造成屋内财产毁损和丢失5000元,误工损失2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万元。下列哪一事项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A.2000元
B.5000元
C.1万元
D.30万元
50.甲市乙区政府决定征收某村集体土地100亩。该村50户村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申请复议的期限为30日
B.村民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复议
C.甲市政府为复议机关
D.如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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