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区户籍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在三水稳定就业的非本区户籍家庭(新市民)。
二、办理材料:
必要材料:
1、《佛山市三水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
3、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有关证明原件,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申请当月之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如工资收入签收表、银行卡流水账单、存折复印件),或提供个人收入纳税明细清单(可通过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截图后打印签名提交)。
5、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6、拥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等房产证明资料复印件。
7、属于本市农村户籍的需提交户籍所在村委会开具的《个人宅基地建房及村股份分红查询证明》。
8、佛山市非三水区户籍、新市民家庭的申请人提交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可通过“市民之窗”自助服务机打印)。
9、非佛山市户籍的提交居住证或《佛山市流动人员办理居(暂)住证历史记录》或《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等证明材料。
10、单身申请的提交父母(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11、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就读证明。
非必要材料:
12、属于低保、低保临界的提交相关证明。
13、属于失业救济人员的提交《失业保险待遇核发证》或发放失业救济金的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
14、属于残疾人的提交残疾人证复印件。
15、属于“特困供养”的提交相关证明。
16、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相关证明。
17、烈士遗属、因公殉职(牺牲)人员遗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优抚对象、转业复员军人的提交相关证明证件。
18、属于重大疾病病人的提交二级或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复印件。
19、环卫工人、公交司机、辅警、应急和消防救援辅助人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区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者等的提交相关证明证件。
20、申请人提交的其它材料(如承诺书、情况说明等)。
三、办理流程:
三水区户籍居民可以向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或镇(街道)住建部门提出申请。
非三水区户籍居民、新市民、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或镇(街道)住建部门提出申请。
1、领取表格:申请人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向受理点领取《佛山市三水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提交资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连同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并交回受理点,由受理点将资料录入系统。
3、审核公示:自申请受理之日起,就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由所在镇(街道)初审、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复审,并分别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五、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全年工作日可受理。法定办结时限5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办理地址:
1、各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2、西南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87807018。
3、云东海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大学路1楼101室;联系电话:66897074。
4、白坭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府前路23号2楼;联系电话:87563023。
5、乐平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4号楼201室;联系电话:87380866。
6、芦苞镇: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2楼;联系电话:87266871。
7、大塘镇: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政府三楼301室;联系电话:87278902。
8、南山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3楼309室;联系电话:87212725。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佛山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公租房申请条件和申请步骤有哪些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那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以及办理步骤是怎样的呢?公租房申请条件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租房申请条件和申请步骤有哪些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户型
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三、公租房的办理步骤
不同城市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不一样。例如温州市公租房申请程序如下:
1、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籍家庭的申请程序: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初审、公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复审、公示,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示。
2、无本地常住户籍但在本地有稳定工作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申请程序: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经初审、公示,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复审、公示,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示。
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申请公租房需要条件和资料如下:
一、申请公租房需要的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不是本地人的话,需要在当地稳定就业,满足规定的年限。
4、新就业的大学生或者是外地户籍的人员,需要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并且在本地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二、申请公租房需要的资料
1、公租房申请表。
2、身份证明,包括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非本地户籍的人员,还需要提供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的人员需要提供离婚证,单身人员要提供单身证明。
4、工作及收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并且由单位出具工作和收入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有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收入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
申请公租房注意事项:
轮候期间住房、计划生育、人口、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带好相关材料到市主管部门办理轮候信息变更手续。需要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在首次申请时一并申报。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要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属于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可享受有关公共租赁住房低保政策,另需提交届时有效的市或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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