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核销时,请务必将云闪付APP升级为最新版本,授权云闪付APP访问手机GPS定位,且保证手机GPS定位为启东。
助力券领取时间:
2023年3月15日 10:00起
(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助力券核销时间:
用户领券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特别说明
1.用户使用本次活动汽车助力券时,需填写“启东市消费促进活动购车补贴申请表”,实际购车发票金额需符合所领消费券要求标准,并保证购车税征收地为“启东”,发票开具地必须为“启东”,汽车票券信息要与购车人姓名一致,公车购置不参与本次活动。如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商务局可将已使用的优惠款项追回。
2.符合同一APP账号、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或者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手机设备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二维码等参与活动。
3.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4.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认证手机号不一致、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购车消费券如何使用?
政府补贴汽车消费券使用(以长春为例)方法如下:1、消费券是用于指定商家购买家电、汽车内饰、汽车保养三个方面的通用券,十足抵用,每天不限核销张数与次数,消费券可与商家开展的其他优惠活动叠加使用。
2、消费券单张面额1000元,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
3、不得使用消费券购买储值卡、购物卡等消费卡;消费券限规定使用时间内有效,过期自动作废。
4、消费券使用商家仅限于参与活动的线上汽车销售和家电企业。
太原汽车补贴消费券怎么使用不了
“发放平台自有APP”建立汽车消费补贴专区,购车人先行购买车辆并取得购车发票后登录“发放平台自有APP”申领补贴。购车人在“发放平台自有APP”汽车消费补贴专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购车发票、身份证原件、行车证、银行卡交易大于2万元的POS小票等资料,填写申请补贴款的入账银行卡账户信息。购车发票的开票日期和行车证发证日期需在活动时间之内。
“发放平台自有APP”汽车消费补贴平台核验用户身份真实性,审核发票真伪,审核期间购车人可以通过“发放平台自有APP”汽车消费补贴平台查询审核进度。
审核通过后“发放平台自有APP”将汽车消费补贴资金打入购车人本人在“发放平台自有APP”已绑定的银行借记卡账户中,购车人可通过“发放平台自有APP”本人绑定的银行卡查询补贴资金。
6、补贴规则
(1)汽车消费补贴是在购车人享受了汽车经销商折扣让利基础上,市级财政资金针对购车人的进一步补贴。
(2)汽车消费补贴直接核补给购车人,汽车经销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
(3)资料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将核补的资金发放至购车人本人的“发放平台自有APP”绑定的银行卡账户。
(4)申请汽车消费补贴的购车人下载“发放平台自有APP”后需先完成银行卡绑定,单个用户限享受1辆汽车的消费补贴。
(5)市商务局在其官网及时公示核销信息及车辆销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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