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补贴发放程序】
➊申请人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提交申请书、家庭成员及其户籍状况、收入状况、住房存款和其他财产状况等材料。申请公租房保障(选择租赁补贴方式),经核准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保障中心在申请人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后,通知其签订租赁补贴协议。
➋申请人在接到通知的15天内与保障中心签订租赁补贴协议,并提交身份证、银行账户复印件(原件供校核)等有关材料。
➌保障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并根据保障对象家庭情况计算、确定应发补贴金额,形成清单报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审批后送经办银行。
➍经办银行把相应金额划入保障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划款结果反馈给市住建局。
➎市住建局将划款结果反馈保障中心,由其建立补贴发放台账。
➏保障中心按规定将租赁补贴发放情况上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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