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一、报名要求
所有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意向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办理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学校在籍生不得报名。
就读于丰县并有丰县学籍的在丰县经商、务工的非丰县户籍人员子女,与丰县户口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往届生不能报考四星级高中。
二、普通高中指标生
丰县热点普通高中(丰县中学、民族中学)的招生计划包括特长生计划、统招生计划和指标生计划。指标生计划占本校招生总计划的70%。
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根据各初中学校有指标生资格人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在外就读超过一年或初三年级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三、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项目设置
第一批次: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
第1小批:四星级高中等学校的特长生,可报1个志愿(不兼报);
第2小批:四星级高中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又分为2个小批,可分别填报1个志愿,同时作为考生的指标生志愿;
第3小批: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
第4小批: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和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
第5小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
第1小批:其他普通高中特长生,可填报1个志愿;
第2小批: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第三批次学校按“学校专业组”填报志愿、投档和录取。
第1小批: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第2小批: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技工学校高级工,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第3小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中级工,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二)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9日至13日,考生在报名点学校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并签字确认志愿。
第二阶段填报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志愿,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2日至13日,考生凭“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并提交后志愿即可生效,不再进行签字确认。填报本批次第1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7日网上填报第1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2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21日网上填报第2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3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26日至30日到有剩余计划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现场填报征求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见考生“口令卡”。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口令卡”通过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和监护人要妥善保管考生口令卡,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口令卡密码,因遗失动态口令卡或泄露加密口令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
各学校要保证考生填报志愿的自主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因受外界干扰无法正常填报志愿的,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县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后,在县招办填报并确认志愿。同时考生也要慎重选择和填报志愿,凡投档后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并已录取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档,不得录取到其他学校。考生可通过《2023年徐州市中考指南》或徐州招生信息网(www.xzszb.net)查询各校的招生计划、学校代码、专业代码和报考的相关要求。
四、录取工作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县招考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市教育考试院建立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全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必须通过统一录取平台进行审批和录取,职业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寄发。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实行“零志愿”录取,由考生自愿报名并参加空军招飞选拔中心的初检、文化测试、定选,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由空军招飞局和省教育厅择优录取,录取后由省教育厅办理考生学籍。
为维护考生填报志愿的严肃性和考生合法权益,招生学校不得录取未参加2023年中考的学生,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必须办理录取手续后方可安排考生办理学籍注册和报到手续,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对未按规定程序招生所带来的不能办理录取和学籍注册手续等一切后果,均由招生学校承担责任。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等手续;逾期未报到的,招生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各校要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划线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分别划定各批次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
(二)投档办法。在各投档控制线上,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考生志愿顺序按1:1向招生学校投档。
(三)录取办法。
1.四星级高中等在第一批次第2、3小批招生学校的录取分为二个步骤:
第一步,录取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四星级普通高中。
统招生的录取。依照学校的统招生计划,从A志愿报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指标生的录取。A志愿报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分别在两所热点高中学校统招线下45分,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数,在该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校指标生。对线下45分内未能完成的剩余指标生计划,将在全县未被录取的指标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剩余指标生计划微调到统招生计划。
第二步,录取无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四星级高中等学校。
将所有填报本批次学校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并录取,产生各校的平行志愿投档线。
美育测评成绩为C等(含)以上、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含)以上的考生方能被四星级高中录取。
2.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是在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和录取。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被三星级(含)以上普通高中录取。
3.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县教育局审核发布的招生简章执行。特长生录取结束后,剩余计划转为本校统招生计划使用。
4.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五年制高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录取办法,在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线上,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向招生学校投档。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5+2”、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按“专业”投档,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听力)三科总分、语文分数、数学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投档;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中职-高职“3+3”、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工和中级工按“学校专业组”投档,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档。
5.凡投档后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并已录取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档,不得录取到其他学校。集中录取阶段已经完成计划的学校,不再安排补充录取。集中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学校,由招生学校在本校“学校专业组”投档线上自行组织生源,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补充录取手续,补充录取时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五、招生纪律
县教育局将加强对中考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和督查,从严治考,依法招生。各类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推进阳光招生,严禁有偿招生。严禁各类虚假招生宣传行为,严格落实“十严禁”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合法合规、安全有序地进行。
县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点此下载)
1.丰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一
2.徐州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二
3.丰县2023年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与代码一览表
4.丰县2023年四星级高中指标生分配一览表
丰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日
2023年徐州丰县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招聘优质教师,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有效化解学科结构不均衡的矛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对象:2023年毕业生〔含2022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
(三)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学位条件: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五)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或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六)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七)其他条件:
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023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7.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发布。
报名安排表:
(三)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2023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
2.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的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
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资格审核
丰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并负责解释。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丰县教育局通知领取《准考证》。
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
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
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未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再改(补)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由丰县人社局和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报考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研究生学历设置的岗位(岗位代码2101、2102、2103、2104)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丰县教育局将笔试成绩公布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Default),并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请已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备课30分钟后,① 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
② 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只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选岗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选岗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
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招聘站点的时间顺序及本考点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
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选岗结束后,剩余岗位到下一站点进行招聘。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丰县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
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丰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六、公示
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教育局负责查实。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9215163
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1110717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邮箱:fxsydwrsglg@163.com
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丰县教育局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附件1: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附件2: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附件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4.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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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北中考分数线与录取线?—— 现将我市2022年中考各类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一、普通高中:1.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342分。2.艺体类特色校及艺体类特色班录取控制分数线:262分。3.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执。
2022年四川中考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 成都简阳市普高中考录取分数线:简阳中学555分,阳安中学516分,石桥中学484分,贾家中学414分。南充南部县普高中考录取分数线:南部中学第一批第二阶段:县域内729分、县域外670分。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
山东中考分数线2022年公布 —— 济南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资格线为375分。“3+4”高等职业教育志愿填报资格线为385分。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志愿填报资格线为300分、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志愿填报资格线为150分。批次学校考生类别分数线威海一中。
中考建档线多少分2022?——?2022年三门峡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86分 济源:2022年济源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39.5分;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为536.5分;体育二类、音乐、美术最低录取控制线为203.7分。
2022年江苏中考分数线是多少? ——?2022年全市实际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有61859人,中考成绩总分为700分。根据今年的招生计划,经南京市招委会批准,2022年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投档控制线如下:一、科技特长生、学科特长生、科技特长生、学科特长生和数理人才贯通。
福建中考录取分数线2022年?—— 福建福州2021年中考分数线:市区普高第一条投档线为740.5分;普通高中第二条投档线为704分;普高最低投档控制线为517分。福州市区按福州一中、福州三中、福州格致中学、福州八中、福州高级中学、师大附中和长乐一中等7所示范。
2022年黑龙江中考录取分数线?——?2022年黑龙江中考录取分数线如下:1、第一中学 一次择优线为635.3分 配额控制线为594.2分 二次择优线为600.5分 国际班分数线为592.2分 2、实验中学 一次择优线为733.2分 配额控制线为716分 二次择优线为709.1。
2022年中考录取分数线是多少沈阳 —— 沈阳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90分沈阳,古称盛京、奉天,辽宁省辖地级市、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沈阳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北地区的中心城市、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截至2021。
中考时间2023年时间表深圳
中考时间2023年时间表深圳:6月26日至28日。
深圳中考录取办法:
深圳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以考生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所报志愿顺序和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投档生成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
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在中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进行“同分比较”优先投档。
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具体投档、录取按照市招考办制定的操作细则执行。
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为“达标”,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历史与道法单科等级须在C+以上(含C+),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招生学校(专业)另有特殊要求的,须报市招考办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经市教育局批准,部分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招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
指标生录取按照《指标生分配办法》执行。凡参加中考而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符合我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参加第二次划线录取。
民办普高在第二次划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开展补录。补录对象为当年参加我市中考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并达到补录控制线的考生。
被民办普高划线录取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果公布后7天内到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各学校根据报到情况合理确定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补录计划向社会公布。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均可申请参加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自主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我市中考且符合我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的考生,考生户籍不限。
通过学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但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也不得退档转录到其他学校。各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其剩余计划自动转为学校相应批次招生计划进行划线录取。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在第二次划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以注册入学方式补录当年参加我市中考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学校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招考办备案。
东莞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发布
东莞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发布
东莞市教育局举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微发布会。市教育局主任督学罗桂森介绍,根据各镇街报送的数据统计,今年东莞市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供给能满足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此外,今年东莞将继续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进行局部调整,实行四个方面“不变”,四个方面“优化”,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平稳有序。
四个方面“不变”
01 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属地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统筹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按地段对口入学、多校划片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02 继续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和网上报名
今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将继续依托招生平台实行同一时间段网上报名和公布录取结果,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凡未经招生平台招录的学生不能在学籍系统建立学籍。
03 继续实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每个学生可结合实际填报不超过3所的民办学校志愿,根据派位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学生的志愿顺序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随机录取。
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初定在7月5日左右,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电脑派位招生计划等将另行公布,请密切关注“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各镇街(园区)的微信公众号。
04 继续实行积分或优待政策方式安排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学校
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继续通过积分入学方式,根据各镇街(园区)提供的积分入学学位数,按照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各家长可以查阅《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了解积分入学的申请条件、积分项目、申办流程和录取规则。
近期各镇街(园区)也会陆续通过本镇街(园区)的微信公众号公布积分入学的学位供给情况(包括可积分申请的年级以及提供的积分学位数),请有关家长密切关注各镇街(园区)微信公众号。
此外,符合优待政策的随迁子女也可以按照各优待政策相应的条件和规定向属地教育部门申请公办学位。市级优待政策共7项如下图;镇街优待政策由各镇街(园区)结合实际制定,建议各家长密切关注各镇街(园区)招生方案。
四个方面“优化”
01 优化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凭居住证入学条件
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凭居住证入学的要求
申请入读东莞市义务教育学校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至少有一方要求是东莞市户籍或持本市有效居住证。若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后,可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
温馨提示,该类适龄儿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但不能网上填报志愿。家长须在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期间自行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补录。在此,也提醒各有关非户籍学生家长,如小孩明年需要申请东莞市义务教育学校的,请提前办理好有关证件。
02 优化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政策
从2022年秋季起,东莞市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已实行全员学位补贴,不再需要通过积分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因此从2023年秋季起,积分入学仅面向申请公办学校(含属地购买服务);如计划在民办学校就读领取学位补贴的,直接在入学后向民办学校提出申请即可。
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的工作日程安排
此外,从2023年秋季起,义务教育非户籍学生民办学位补贴不再分档次,即学位补贴的标准全部提高至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上述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由于学位补贴统一为提标为一个档次,且实行非户籍学生全员覆盖,为此从2023年秋季起,在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在开学后,可直接向就读的民办学校提出学位补贴申请;学校收集申请人的信息后,呈报教育部门审核,审核符合资格后发放学位补贴。
03 优化双胞胎同校入学的调剂方式
今年,双胞胎在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一致的情况下,如双胞胎均有录取学校,由招生平台自动将被靠后志愿录取的双胞胎一方调剂到被靠前志愿录取的一方的学校。
04 积极解决多孩家庭同校入学需求
随着生育政策的逐步放宽,多孩家庭兄弟姐妹同校入学的需求也逐渐增加,为进一步解决该类家庭接送困难,经过前期问卷调查获取的入学需求情况,结合今年的学位实际,在平衡各方需求的基础上决定:
1)公办学校由各镇街(园区)结合属地公办教育资源实际,合理制定辖区相同监护人下多孩家庭兄弟姐妹公办学校同校入读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调剂办法等,积极解决多孩家庭小孩入学接送困难。
2)民办学校在满足完“直升学生”和“政府购买服务”学生入学需求后,如仍有剩余民办学位,则按剩余民办学位50%的比例提供学位,优先满足同一家庭“长幼同校入学”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仅限于同一家庭中哥哥姐姐目前已在东莞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非毕业班就读,或秋季能直升到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就读,其弟弟妹妹今年需要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如“长幼同校入学”提供的学位计划数超过申请人数,全部予以录取,剩余的学位计划数增加至“电脑派位”计划数;如提供学位计划数少于申请人数,由民办学校自行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抽签录取,没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全市统一的“电脑派位”志愿随机录取。
热点问题解析
Q1:父母是东莞户籍,小孩是非东莞户籍,是按照户籍学生填报志愿还是非东莞户籍填报志愿?可以填报多少个志愿呢?
志愿填报是以学生户籍类型为基础,不同户籍类型的学生可以填报的志愿有所不同。
以上志愿类型并不是所有都必须填报,如学生符合多个类型的,可结合实际选择一类或多类填报志愿,若有多个志愿被录取,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
1)户籍地公办学校:由户籍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符合优待政策学位:由属地教育部门按相应的优待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3)积分入学:按照积分入学方案进行录取。
4)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电脑派位录取。请家长认真阅读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全面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
Q2:本市户籍学生能申请跨镇街入学吗?
目前,东莞市各镇街(园区)能保障户籍学生在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在实际执行中,有部分学生因家庭居住、家长工作等原因,需要申请跨镇街入学。
由于目前各园区、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源和入学需求情况不一,一般来讲,社会经济越发达的镇街,本镇户籍生增长越快,越难以满足本市户籍跨镇街入读需求。
为此,东莞市结合“二级办学”教育管理体制,由各镇街(园区)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学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应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录取办法(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制定入学办法)。有需要的家长可以向相应的教育管理中心详细了解,如申请人所在镇街暂无法解决本市户籍学生跨镇街入学需求,申请人可考虑将户籍迁入所在镇街,或选择属地民办学校就读。
Q3:有哪些渠道可以全面、权威地了解到招生政策?如发现违规招生行为如何举报?
东莞市在“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自定义菜单中设立了“招考通”资讯专栏,“招考通”整合了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日程安排、咨询电话等,有关招生信息也正在陆续更新中。
当前,各种平台上,升学自媒体、教培机构、教育咨询公司、个人等纷纷发布一些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纷繁复杂、良莠不齐,在这里请广大家长朋友以教育部门发布权威信息为准,以免误听误信影响孩子上学。
今年,东莞市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正式开始,全市所有适龄儿童只能通过“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报名和录取,任何提前招生、私下招生、掐尖招生,开学后将无法建立正规学籍,直接影响学生后期的升学。
此外,每年招生季,社会上有些不法分子或机构利用家长焦虑情绪,声称可以缴纳一定的费用协助安排学位,这是典型的骗局。请各位家长务必提高警惕,务必按照正规的报名程序报名入学,共同抵制违规违纪招生诈骗行为,共同营造更良好的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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