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州主城区
幼儿园:户籍不在常州主城区的幼儿如何报名?
需带好以下两项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父母在我市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
(2)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主城区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小学:户籍不在常州主城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符合下列入学条件的,可以进行入学登记。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
(2)父母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
(3)父母缴纳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主城区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有工商营业执照。
登记办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打开“我的常州”手机APP,进入“教育服务”版块,点击“入学信息采集”栏目,输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信息、家长信息、家庭房产等入学必须信息,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登记。
在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时间段内,带上孩子和上述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实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的地区,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通过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按当地积分入学政策要求办理手续。
二、常州武进区随迁子女入学
幼儿园:非武进区户籍的幼儿需提供父母在武进的居住证明、用工证明及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各幼儿园咨询、办理登记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小学: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居住地一致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有积分学位的学校按积分管理办法招生。民办小学按核准的招生简章实施招生。
公办初中: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的监护人凡能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流动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在现居住地连续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在武进区一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与我区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工作证明,可向乡镇居住地公办初中提出入学申请。
三、常州经开区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纳入积分入学管理的公办小学按积分入学的政策接收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初中按规定招收符合条件的经开区公办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获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随迁子女;初中为符合条件的经开区公办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3、入学条件。
小学为参加积分入学获得“入学准入卡”的儿童;初中为符合以下条件的随迁子女:
(1)在经开区不少于六个月的居住证;
(2)与经开区用工单位签订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3)在经开区交纳的六个月以上的社保凭证。
4、入学办法。小学起始年级:凭获得的“积分入学准入卡”到本人申请的学校报名(详见小学的招生通告);初中起始年级:三镇小学的毕业生凭户口本、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保凭证于5月29日—31日到就读的小学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可以获得公办初中的学位。
四、常州钟楼区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根据“划片招生、属地牵头、部门配合”的原则实施,相关街道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联动,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邹区镇随迁子女入学实行积分制管理办法。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3、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在钟楼区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父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的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有工商营业执照(材料起止时间为2022年7月-2023年6月)。
4、入学办法。7月1日至7月3日,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材料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由学校统一采集到招生入学系统中。7月3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常州天宁区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入学。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为本区小学毕(结)业生。
3、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相对稳定工作证明(父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的凭证、父母与主城区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主城区一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
4、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可向居住地附近学校申请就读。根据学校实际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做好随迁子女报名入学工作。
六、常州金坛区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参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为本区小学毕(结)业生。
3、入学条件:
(1)父母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
(2)父母在常州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的凭证
(3)父母至少一方有与金坛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有工商营业执照;上述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
4、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均可通过招生入学系统提出入学申请。
七、溧阳市随迁子女入学
全市各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入本地学校就读,按照《溧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溧教发〔2022〕14号)文件精神执行,并享受本地区学生同等待遇。
非施教区学生
除溧阳市实验初级中学、外国语小学、燕湖小学、溧城中心小学等四所学校之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少儿,可凭相关证件与意向就读学校自主双向选择;学校视招生空余学额情况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在“招生入学系统”中调配确认。
(1)适龄少儿常住户籍于2023年6月30日以后在该施教区的(单户)
(2)适龄少儿或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在施教区持有2023年6月30日以后,且合法房产(房产证、房屋已交付的正式契税发票)所占比例达50%及以上的(单房)
(3)适龄少儿法定监护人(父母)或少儿在城区无户籍和房产,但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城区工作,且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报名需提供少儿与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父母)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一年及以上)或营业执照、社会保险(2023年6月30日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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