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需同时在“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网址:http://yzs.lygdj.gov.cn/)“人才工程”—“521人才培养工程”—“521培养对象”—“521项目资助”模块进行网上报送(先进行单位注册、人才注册、521培养对象登记方能进行申报)。驻连国家部省属单位和市直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由市牵头部门审核提交;其他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应县区委(功能板块党工委)人才办审核提交。系统申报开启和关闭时间分别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30日,逾期将不能提交申请。
请各县区(功能板块)、市牵头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袋装)及《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报至邮箱:skjjfgc@126.com。地址:海州区东盐河路17号A座市科技局4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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