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标准
按购买住房(住宅部分)契税计税金额(以契税缴纳票据为准)的0.75%给予奖补,住宅部分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
职责分工
1.市房产交易中心审核购买住房是否属于商品住房、购房合同的网签备案时间、购房网签备案合同撤销(变更)情况,提出审核意见。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在主城区的商品住房不动产登记记录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发放购房奖补,资料归档。
3.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受理审核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范围内购房奖补申请,提出审核意见,汇总购房奖补审核结果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奖补资金,年底与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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