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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一览表
赣州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招聘公告规定,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确定了首批1783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各岗位入闱最低分,现予公告。
一、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如下:一般岗位综合卷、财会卷、计算机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60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80分;特殊岗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70分;考生两科成绩须均在合格线上(含合格线)方可入闱面试环节。
考生笔试成绩凭本人身份证号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准考证号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查询。
二、面试前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
市直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人社局具体监督指导。
1.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
请首批入闱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及本公告的工作安排及要求,于2023年2月23日—24日持招聘公告中资格审查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赣州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一览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前往资格审查时请规范佩戴好口罩,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赣州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④笔试准考证;
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并提供《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⑦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职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票据,其他单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同一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劳动合同及同一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票据即可。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须提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伍证。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户籍相关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
(1)一般岗位面试时间:2023年3月4日,面试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2)特殊岗位面试:时间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请入闱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审查资料与一般岗位相同。
3.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5.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考生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空缺,予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予以公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请及时关注。
6.其他未尽事宜,按《赣州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面试用书。
四、本次招聘将按照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及第十版防控方案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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