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刘艺龙
2月17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大理州委原书记陈坚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政知君注意到,陈坚担任大理州委书记期间,曾发生两次被问责事件。
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 带坏队伍败坏风气
陈坚 资料图
陈坚,汉族,1961年6月出生,云南昆明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公开资料显示,陈坚早年间在云南省水利厅工作16年,历任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厅长。
2017年1月,陈坚出任大理州委书记,开始主政一方。
主政大理州4年多,2021年4月9日,陈坚卸任大理州委书记,调任云南省政府参事。
就在陈坚调离大理州当日,云南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大理州委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巡视“回头看”,即2021年4月9日至5月25日。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报道,2021年7月19日,云南省委巡视组向大理州委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指出的问题包括:州委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依然存在,化解信访矛盾不力,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够,群众对身边“微腐败”反映强烈,管党治警不严;“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力度不够,对“烂尾楼”清理整治行动迟缓等。
上述反馈特别指出,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2022年4月,陈坚被查。
此次官方给予陈坚的双开通报措辞严厉,指出陈坚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搞封建迷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带坏队伍败坏风气,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违规借用其他单位房屋并进行豪华装修归个人使用;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利用职权为配偶及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家风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项目安排、资金拨付、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任内曾发生两次被问责事件
政知君注意到,在陈坚主政大理州的4年里,曾发生两次被问责事件。
第一次是因洱海保护不力,陈坚被给予诫勉问责。
2019年12月,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发布通报称,2018年10月22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回头看”督察发现洱海生态环境存在问题,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联合云南省政府对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情况开展了现场督察并移交了督察发现问题,2次督察指出高原湖泊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除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部分湖泊水质改善不明显、甚至下降等情况外,有关重点治理项目推进滞后,沿湖开发强度较大等问题依然突出。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给予大理州委、州政府7个单位问责,给予23名领导干部问责。其中,时任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大理州委书记陈坚被诫勉问责。
第二次则是因新冠肺炎暴发初期引起全国关注的大理截留口罩事件。
2020年2月初,大理市卫健局征用从瑞丽市发往重庆市的9件口罩引发广泛争议。2月24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问责通报称,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严重损害了云南防疫工作形象。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给予大理州委、州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时任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时任大理市长杜淑敢被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被问责后不久,大理州召开专题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时任大理州委书记陈坚指出,全州上下要把专题警示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任务,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确保专题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下属为减轻处分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陈坚被查后,他的下属、大理市委原书记高志宏也落马了。
高志宏 资料图
高志宏,出生于1971年1月,历任共青团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委书记,大理州巍山县旅游事业局局长,大理州巍山县青华乡党委书记,大理州巍山县发展计划局局长,共青团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青联副主席,大理州文化局副局长,大理州体育局局长,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
2015年11月,高志宏任大理市市长,2018年,出任大理市委书记。
前文中提到,2020年,高志宏曾因大理截留口罩事件被免职。
2022年6月,高志宏被查。当时他的职务是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调研员。
2022年12月,高志宏被双开。官方指出,高志宏伙同他人买卖商品房谋利;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生活作风问题严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求职务晋升和减轻处分,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延伸阅读:
自称“买不起房”的原市长“六项纪律”项项违反 曾与龚建华共事
2月1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郭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政知君注意到,郭安于2011年8月至2018年3月任南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在此期间,曾与任南昌市委书记的“老虎”龚建华共事。
郭安与龚建华还涉及不少相似问题。他们均被指丧失理想信念,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
常年任职江西
郭安,出生于1962年10月,江西信丰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
资料画面
公开资料显示,郭安长期在江西任职,曾担任江西省宜春地区行署计委干部、秘书科副科长、物资计划科副科长、物资计划科科长,樟树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宜春市委常委,万载县委书记、高安市委书记等。
2009年7月,郭安任景德镇市委常委、副市长;两年后(2011年8月)到了省会南昌,历任江西省南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等。
2018年3月,郭安成为鹰潭市委书记;3年后(2021年1月)兼任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次月卸任鹰潭市委书记。
2022年9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终止郭安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其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撤销。同月,郭安被查。
据“江西人大”官网显示,郭安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落马一个月前的8月22日。当天上午,他参加了江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党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
曾说凭自己工资买不起房
对于郭安来说,南昌是其仕途中的重要一站。
2013年8月29日,南昌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任命郭安为南昌市副市长,并决定其代理南昌市市长职务。
当时,郭安表态称,自己将“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如今看来,他并未信守诺言。
2014年4月,时任南昌市长郭安与网友在线交流。有网友吐槽南昌房价过高,希望对楼市进行调控。对此,郭安表示赞同,并直言以他的工资水平,也“买不起房”。郭安说,“应该说一万多的房子已经是很高了,确实少数楼盘是这样的,确实很高的房价。以我的工资水平来看,我要买这么高的房子也不现实,也买不起。”
如今回头看,其回应网友不乏作秀的成分。
同在2014年,时任江西省省长曾批评南昌,“我有北京到南昌来出差或调研的朋友讲,南昌给他们的印象比较乱,说旧城建设见缝插针,马路上电动车夹在机动车里乱窜”。
2016年9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和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就城市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当时,南昌交通成为最大焦点。
网页截图
时任南昌市市长郭安在现场向市民道歉。他说,井冈山大道上的南昌公交BRT工程耽误了工期,这是因为政府部门发现此前规划设计有不合理的地方,为此做了优化。“这个工程确实有点慢,我代表政府向广大市民道歉。”
曾因市廉政建设得分靠后被约谈
郭安在廉洁问题上也是说一套做一套。
据《人民日报》2014年报道,南昌市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综合得分成绩靠后,还是唯一一个全年市本级存在单项指标低于60分的设区市。时任江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周泽民为此约谈了郭安。
当时,郭安表示,“通过对社会评价数据的分析,有利于我们找出差距和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2018年3月郭安调任鹰潭市委书记,首次掌舵地级市。
据《鹰潭日报》报道,在履新当日的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郭安表示,廉洁自律的底线不能破。“我在这里郑重承诺,我决不会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个人、为家庭、为亲友谋取私利。”
2020年12月,江西省委第九巡视组对鹰潭市开展巡视“回头看”。巡视次月,2021年1月,郭安调任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2月卸任鹰潭市委书记。
就在郭安离任鹰潭的当月,2021年2月24日,江西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了对鹰潭巡视“回头看”的情况,指出问题之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
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六项纪律”项项违反
落马4个月有余,郭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在江西省纪委对其500余字的通报中,不乏严厉措辞:
郭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政治和规矩意识,搞“七个有之”,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弃守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严重污染任职地方政治生态;
宗旨意识淡薄,政绩观扭曲,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面子工程,贪图享乐,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
毫无组织原则,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作风霸道,搞一言堂、当“一霸手”,任人唯私唯亲,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风气;
寡廉鲜耻,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大搞权色、钱色交易和家族式腐败;
擅权妄为,与不法商人形成利益集团,大搞期权式腐败,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显示,郭安“六项纪律”项项违反。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曾与“老虎”龚建华共事
政知君注意到,郭安曾与“老虎”龚建华有交集。
龚建华。资料图
龚建华也曾在江西省宜春市工作,2006年11月任宜春市代市长,后任市长(至2011年8月)。当时,郭安历任江西省宜春市委常委,万载县委书记、高安市委书记等。
龚建华离开宜春市之后,转任抚州市委书记,2014年10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龚建华担任南昌市委书记期间,郭安曾是南昌市市长。
2021年11月,时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龚建华主动投案。
2022年5月10日,龚建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称,龚建华弃守职责使命,背离“两个维护”,组织“小圈子”“小团伙”,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特权思想严重,贪图享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政知君注意到,在龚建华和郭安的通报中均被指——搞“七个有之”。这一问题在以往针对落马官员的处分通报中并不常见。
“七个有之”是指:“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意在告诫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要站稳“政治立场”。
2022年8月,龚建华被公诉。
去年12月15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中的《履行组织工作职责 推动深化政治巡视》一文显示,按照江西省委关于龚建华案以案促改工作统一部署,结合省委第一轮巡视发现有关突出问题,在全省部署开展“防范和整治任人唯亲、任人唯圈问题”工作,坚决清除团团伙伙、圈子文化等歪风邪气。
此外,郭安还曾和李小豹共事2年多。
李小豹。资料图
李小豹曾长期在南昌市工作,于2010年任南昌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职。2013年,李小豹调任萍乡市代市长,后任萍乡市市长、市委书记;2021年3月调任江西省文旅厅任党组书记、厅长,至2022年5月被查。
去年10月,李小豹被“双开”。通报显示,其背弃“两个维护”,搞“七个有之”,组织“小圈子”“小团伙”,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信组织信关系,严重污染任职地方政治生态;毫无组织原则,任人唯亲唯利唯圈,严重破坏选人用人风气。
2023年1月29日,李小豹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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