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3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
点击下载:2023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更多信息:
招聘岗位均为综合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023年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拥护中华人员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其他限定性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岗位条件为面向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包含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2022年处于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非限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只要符合报考条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如果是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文件精神,定向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满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通过定向招聘获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必须为崇左驻军现役军人随军的配偶,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的消防救援人员随队家属与改革期间现役转改文职人员家属。
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的岗位,限崇左市的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班子成员岗位的,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岗位,不能跨县报考。
需要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基层事业单位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五)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其中,台湾居民暂时只能报考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1: 2023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附件2:2023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以下简称统称《岗位表》。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笔试
(一)笔试部分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3月15日起,可登录崇左人才网()查阅《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设置参考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2.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不接受现场报名(免笔试岗位除外)。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登录崇左人才网()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端口待定,届时开放),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在网上平台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2)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
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招聘单位须向主管部门申请,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或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崇左人才网等媒体公布。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
市级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资格审查由崇左军分区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
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8日17:00。
资格审查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
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期间,报名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因原岗位取消招聘,4月7日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单位应于当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
4.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9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
考试费每科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每人,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3月29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contents/405/6908.html)查询。
5.网上改报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的,接到通知后(注意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可于2023年4月7日8:30至16: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无需重新缴费,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6.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5月4日8:30-5月7日10:00。
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7.笔试考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题本为合订本,中间不间断。
(2)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3)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考试地点:崇左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讯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备用。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合格分数线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免笔试部分
1.招聘对象: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10级(中级)以上岗位人员、硕士学位人员;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人员(此类聘用人员在所聘单位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志愿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高校毕业生。
2.招聘方式: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3.有关事项
(1)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2:《2023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
(2)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分散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和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认真填写附件5《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二份到现场报名或邮寄相关证明材料方式报名。
报考市直单位的请于2023年3月27日—28日到招聘单位报名或邮寄相关证明材料方式报名。
报考各县(市、区)单位的请于2023年3月27日—28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或邮寄相关证明材料方式报名。
(3)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报名。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
笔试部分与免笔试部分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岗位招聘人数4人(含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
免笔试部分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除了同意达不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外,笔试成绩与免笔试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实行严格验证制度。
面试人员按本《招聘公告》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
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
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不准确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相关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
各县(市、区)面试人员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县人民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公布;市直事业单位面试人员在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布,并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招聘单位,然后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组织。
1. 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
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
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别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县人民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本级政府审批。
(二)经本级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
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考试。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相关政策
(一)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优先聘用。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事业单位聘用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十一、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联系方式”栏)。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所留信箱真实有效。
应及时了解崇左人才网等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0771-8688626(宁明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 8534695(凭祥市人社局专技股)
0771-8830015(龙州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3530527(天等县人社局专技股)
0771-3632958(大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71-7510969(扶绥县人社局专事股)
0771-7840659(江州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股)
0771-7968356(崇左市人社局事业科)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2023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xls
附件2:2023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5:报名登记表(免笔试岗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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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共256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08人。
其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193人,招聘范围明确为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6日—2005年2月16日期间出生)。
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16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3年2月1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上午9时至2023年3月2日下午3时。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xxywzlzt/bmzt/29),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
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要按要求上传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及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23年2月28日上午9时至2023年3月2日下午4时。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
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3月2日下午4时,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下午4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时间:2023年2月28日上午9时至2023年3月2日下午5时。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收费60元/人,报考免笔试岗位的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3月13日上午9时至2023年3月18日上午9时。
考生需在要求的打印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
(六)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3年2月份,即到2023年2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2023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
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其中:教师专业笔试科目范围为《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教学法);卫生专业笔试科目范围为《卫生专业知识》(包括病理学、生理学、解剖学);护理专业笔试科目范围为《护理学》(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其它岗位笔试科目范围为《通用知识》,详见《2023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2)。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包括免笔试岗位),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
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
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3月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请进入面试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
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4.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
其中,教育专业面试形式为说课;卫生专业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范围为病理学、生理学、解剖学等;护理专业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范围为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通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教练员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范围为相应专业知识;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通用知识结构化面谈。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有关要求见面试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
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
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
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其他情形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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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堰来堰就业创业,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十堰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详见附件1《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类别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附件2《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
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
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注册、报名、资格审查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rsj.shiyan.gov.cn/)发布。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至少于面试开考前5天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三)政策性规定加分
1.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截止2023年7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
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3年7月31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
按照统一受理、集中审核原则,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7日9:00至3月8日17:00期间,将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年度考核表(2023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依据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团市委开具的材料)、其他相关佐证资料和附件6《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清晰扫描件有序排放并以“姓名+加分类别”为题发送至邮箱420288606@qq.com。
考生提前提交无效,逾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
2.上述人员中已经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如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规定加分)×相应比例]+(面试成绩×相应比例)
五、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适时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体检和考察公告。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
2.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聘用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
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卫生健康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举报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0719-8650721
附件:1.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6.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x
附件:3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5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6 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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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要求,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个事业单位,1个岗位,共招聘1人。
详见《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具体招聘条件见《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填写并发送《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签字扫描版,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版)、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至指定邮箱。
3.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4日17:00。
资格审查工作由宜昌市委宣传部负责。
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
(2)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5.准考证发放。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
(二)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通知考生。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3)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考生面试成绩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
面试成绩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4)其他要求。
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环节;若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均未达到80分,则取消招聘岗位。
2.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入围人员,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笔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3)笔试前资格复审。
笔试前,市委宣传部组织对笔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笔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
笔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4)笔试时间地点。
详见笔试公告。
笔试公告在笔试实施前五天在三峡宜昌网发布。
同时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将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位考生。
(5)笔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45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
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若遇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市委宣传部可根据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部务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三峡宜昌网公示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市委宣传部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由市委宣传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
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
2023年2月14日
附件1:2023年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2023年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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