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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东海县司法局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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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海县司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东人考公告核〔2023〕3号

由于工作业务需要,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东海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司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代码C01、C02、C04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7年3月 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岗位代码C03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2年3月 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七)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的。

4.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5.近5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司法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东海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2月27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2月13日—2月28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2月13日—2月28日每天的0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2月13日09:00—3月1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东海县司法局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0321678;

考务技术咨询:0518-87027336(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东海县司法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405室(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2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资格审核人员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1日15:00-17: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东海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现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东海县人事考试中心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东海县司法局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东海县司法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事考试中心备案。如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其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公证处会计岗位和公证员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按月工资不低于2600元待遇执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公证处公证员岗位工作人员月工资参照公证处事业在编人员待遇执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乡镇司法所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现有社工待遇执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被录用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录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299102。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此进入下载)

1、东海县司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东海县司法局

2023年2月10日

2023年惠州龙门县城管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充分发挥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城乡市容市貌管理、监督与执法,更好地服务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我局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6名,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县城管执法局编外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编外人员6人(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岗位设定的标准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六)专业:不限。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2005年2月1日前出生,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八)具有从事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即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
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县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实施。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门县龙新路250号办公区(龙门县城管执法局三楼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邝娟娟、0752-7888979。
3、报名须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本人前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开招聘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核:由龙门县城管执法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和登记,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
(四)领取准考证
由县城管执法局统一制作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
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五、考试
(一)直接进入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协调组织、语言表达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不满60分不录用。
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统一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
体检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 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龙门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2月6日
附件1:龙门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公开招聘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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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山市石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中山市石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石岐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合同制人员。
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人数:16人;
(二)招聘对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附件1)。
招聘岗位所设年龄、工作年限、获奖时间计算至2022年12月19日止。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三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接受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2月15日;
2.报名地点:中山市石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山市石岐民生路113号)大楼七楼706室;
3.报名方式:带齐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联系电话:0760-88829082,联系人:黄小姐。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上要求一致;
3.在职者须与所在单位沟通协商后报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报名资料:
(1)《中山市石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查正本,收复印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查正本,收复印件);
(4)相关资格证书(查正本,收复印件);
(5)相关工作证明(正本)。
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备注具体岗位和任职时间)、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上述三项材料至少提供两项。
(三)资格审核与准考证发放
1.2023年2月17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如审核反馈资料不齐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2月21日下午5:30前补齐报名资料,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2.请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中山市石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山市石岐民生路113号)大楼七楼706室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考试
(一)笔试。
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环节将委托第三方命题和改卷。
笔试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名次,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开始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的可安排递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由招聘领导小组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总成绩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考试排名。
(四)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石岐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工作人员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包括是否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和准确、审查有无犯罪情况和计生情况等。
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石岐街道办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因拟聘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其他原因不可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人员。
七、递补与调剂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人选,报招聘领导小组核准。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或公示不通过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服务未满一年离职的,可安排补录。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三个月。
对其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考核,专业技术能力考核合格者试用期满则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中山市石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中山市石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附件1:石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下载:附件2:石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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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惠州博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县司法局辅助人员。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用工形式
(一)本次招聘1名辅助人员由劳务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县司法局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岗位如下:
(二)基本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派遣,无违纪违法记录。
(3)曾从事过法律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财政保障
辅助人员工资经费由县政府纳入财政承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工作职责
协助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如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0日,截止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地点:有意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博罗县司法局政工科(博罗县罗阳街道环城路87号2楼)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6212813,联系人:黄静。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从博罗县司法局网站xsfj/index.html下载)、毕业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相片3张。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博罗县司法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并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三)发布考试通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由县司法局政工科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招聘职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考试时间和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考生须知”要求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和范围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等。
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与招考岗位业务相适应,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统计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构成。
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将在博罗县司法局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3)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人选。
(五)体检
由博罗县司法局组织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结果不符合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予录用,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4.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博罗县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
(八)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合格人员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派遣,如不服从,则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限以县政府批复为准。
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
三、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博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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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连云港市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7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8日每天的9:00-16:00。
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8日每天的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9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0518-81088813;
中共连云港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0518-85804245;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0518-85802969;
连云港市司法局:0518-85310112、0518-85800356;
连云港市财政局:0518-85521540;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8-85851631;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18-85521201;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0518-85521732;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18-85527162;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0518-85501629;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0518-85817224;
连云港市水利局:0518-80826034;
连云港市民政局:0518-85573880;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0518-86090559;
连云港市商务局:0518-85825767;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518-85681857;
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518-85862509;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0518-85868017;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18-85681160;
连云港市体育局:0518-85817650;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518-85815066;
连云港市妇女联合会:0518-80567002;
连云港市信访局:0518-85804653;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18-85520678;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0518-85452060;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0518-85720076;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0518-82252058。
技术服务咨询:0518-85826670(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9-5号2区210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582667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
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10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
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
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9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加试技能测试。
笔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技能测试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详见《岗位表》)。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各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根据岗位类别分别确定,其中:“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详见《岗位表》中“岗位类别”。
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9:00-11:30。
笔试地点:连云港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无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5: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网站公布(具体网址详见附件4)。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详见《岗位表》),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技能测试总分的60%。
技能测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组织技能测试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在其网站公布。
(五)面试
1.无技能测试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有技能测试的,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折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无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12586。
2.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18-85812083。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518-85803481。
举报信箱:lygrc@163.com。
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1.连云港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x
4.连云港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网站.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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