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家庭幼儿及在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已脱贫家庭幼儿。
资助标准:已脱贫家庭、城镇贫困家庭幼儿1500元/生/学年,普通贫困家庭幼儿1000元/生/学年。
二、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的在籍贫困家庭学生。
补助标准:(1)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1250元/生/学年;(2)特殊教育学校(含义务教育学校在校住宿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小学1200元/生/学年,初中1450元/生/学年;(3)已脱贫家庭寄宿生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生/学年。
三、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非在校寄宿的在籍贫困家庭学生。
补助标准:小学500元/生/学年、初中625元/生/学年。
四、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
免费对象:在籍在校普通高中脱贫户、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贫困家庭学生。
免费标准:800元/生/学年(第四中学540元/生/学年)。
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在籍在校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2000元/生/学年(根据贫困程度分1500元/生/学年、2000元/生/学年、2500元/生/学年3个档次),已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城镇贫困家庭学生2500元/生/学年。
六、中职教育免学费
免费对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农村学生(含县镇)、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免费标准:电子工业学校850元/生/学年;南康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分专业免除学费,农林、师范类专业1600元/生/学年,财经类专业2000元/生/学年,工科类专业2500元/生/学年,工艺美术类专业3000元/生/学年。
七、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2000元/生/学年。
八、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资助对象:当年考取并就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江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含社会考生)。
资助标准:一次性资助6000元。
九、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补助对象: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江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补助标准: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当年被国家正式录取的南康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专以上高校新生、在读大学生(含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
贷款标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12000元,研究生16000元。
十一、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享受对象:2017年之后毕业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江西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生。
代偿标准:本科毕业生每学年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标准,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16000元标准。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标准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数额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标准的,按标准实行代偿。
大学生国家资助政策
大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补偿代偿、“绿色通道”等。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9、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研究生3.5万名,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1万名,每生每年30000元。
2、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
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6000元。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如下: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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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拓展: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该措施自1999年实施以来,累计发放助学贷款4000多亿元,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0多万名。
2023年4月,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
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试点工作正式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8个城市启动。
2000年2月和8月,国家对该政策进行了两次调整,将贷款范围扩大到全国高校,承办银行扩大到工、农、中、建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贷款对象扩大到研究生和攻读双学位的全日制学生,并将担保贷款改为信用贷款。
2003年下半年,国家助学贷款出现了下滑现象,面临停顿的危险。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4部门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以风险补偿机制为核心的新政策、新机制。
2004年6月28日,新机制颁布实施后,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还款年限延长至毕业后6年。
2006年9月初步启动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等,为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本金延期偿还申请
2023年,我国高校毕业生达到1076万人,同比增加167万人,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号,明确了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措施。
据财政部负责人介绍,此举预计将减少贷款学生利息20多亿元,申请延期偿还本金50多亿元,有利于缓解贷款学生的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帮助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惠及400多万高校毕业生。
如何确定免息范围?003010明确,2023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因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进入还款期,免除2023年个人应付利息;对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国家助学贷款2023年应付利息和以前年度逾期贷款2023年产生的罚息。03010发放前已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政策范围内。学生不需要申请贷款,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上述负责人介绍,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免息将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执行。所需免息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从中央和地方财政已拨付给承办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可用存量资金中优先支付。部分存量资金不足或无存量资金的省份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分别安排。
除了无息国家助学贷款,2023年到期的贷款本金还可以申请延期一年偿还。
据介绍,处于偿还本金宽限期的贷款学生,2023年无需偿还贷款本金,因此不适用延期偿还贷款本金的政策,贷款期限不变。处于还贷期的贷款学生,经本人申请,可将2023年的贷款本金延期一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如果我未能提交申请,我将违约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003010贷款学生在发放前已部分或全部偿还的本金,不能申请延期还款。
《通知》发放前已偿还2023年利息的往届毕业的贷款学生可以免除吗?据报道,在这种情况下应免除利息。如果承办银行扣款失败,相应资金不予扣款,贷款学生可以自行使用。如果承办银行已完成扣款操作,承办银行会将扣款利息返还到个人账户。
此外,贷款学生因新冠肺炎疫情未能及时还款的,贷款承办银行认可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已提交的予以调整。学生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相关问答:助学贷款学校全部划走了,多余的钱什么时候退还 学费从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中扣除后,剩下的学校通常会立即归还到学生账户,通常在一两周内。然而,学生贷款资金往往在11月中下旬到达学生账户。由于系统通常会立即转账到学校账户,多余的钱会在学校账户结清后立即返还,估计剩余的钱一般会在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返还到学生账户。拓展资料:一、1.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我国高校财政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的重要举措。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一定风险补偿,由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共同运作,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的学生无需申请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弥补在校期间各种费用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国家开发银行新增学生贷款将超过120亿元。2.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为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最长贷款期限由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由2年延长至3年。学生在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将由政府全额补贴。3. 2020年7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明确从还本宽限期、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三个方面对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二、助学贷款的主要贷款形式有哪些?①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的贷款。一般是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②国家助学贷款:是政府主导的银行贷款,有财政贴息,帮助高效贫困家庭学生与学校一起申请。③商业助学贷款:商业助学贷款更多的是非义务教育贷款,甚至是留学贷款。贷款额度严格限制,只能用于学杂费、生活费等费用。2023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截至2023年,中国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如下:
1.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三通”政策,即保证学校、教师和学生“应上尽上、能上尽上、不掉队”,从而实现全民受教育。
2.实行“统一招生、分层选拔”的政策,即通过全国或地方的统一考试,挑选适合不同水平的中学,并划分不同的文理科和分数段。
3.实行“以县为单位”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政策,即逐步实现教育资源平等分配,提高农村地区的教育质量。
4.强化中小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培训和管理,提高教师素质。
5.推广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需要注意的是,教育政策随时可能会发生变化,请关注相关政策的最新动态。
关于义务教育政策的信息
1. 关于高考改革:自2016年各地陆续开始实行高考改革以来,高考作为重中之重的升学考试也在逐渐推进分省份的政策试点。改革具体内容包括高考科目和考试方式的调整、招生录取机制的优化等。
2. 人工智能教育:近年来,人工智能应用在教育领域的速度很快。许多学校已经开始引入人工智能教育教学,以辅助老师,同时也能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
3. 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已经成为教育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各种综合素质,例如创造力、协作能力、沟通能力、批判性思维等,强调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不是简单的注重学生的知识学习。
4.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在教育中的重要性愈加突显,很多国家都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全民普及的目标也越来越靠近。在中国国内,各地也在加强学前教育的设施和培训师资力度,以满足不断增加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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