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在济南居住的艺术爱好者。
1、年龄范围
成人班:18周岁—65周岁(个别专业限制在18周岁—60周岁) 。
少儿班:6周岁—17周岁
各班次具体年龄要求请详阅招生简章。
2、其他要求
身体健康,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自主学习
报名流程
网上注册——选取班次报名
1、网上注册
此次培训一律通过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电话报名,用户注册全年开放,本次报名使用济南公共文化云平台,注册及报名流程详情通过济南市文化馆官方网站、济南市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发布。
2、选取班次报名
成人班:2月15日9:30—17:00
少儿班:2月16日9:30—2月17日17:00
报名时,请认真详阅课程招生计划,根据各专业具体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多报视为作废),报名后不可更改专业科目。
3、面试
报考成人声乐中级班的学员请于2月18日9:00—12:00到济南市文化馆第七排练厅进行面试。报考成人舞蹈中级班的学员请于2月18日9:00—12:00到济南市文化馆第一排练厅进行面试。报名成人素描中级班、成人油画1班、成人油画2班的学员请于2月20日之前将近期创作的一幅作品(素描、色彩皆可)交至济南市文化馆前台。面试后1到2个工作日发布录取名单。
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使用范围
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务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国已实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免费开放。草案规定,公共文化设施还包括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城乡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以及其他建筑物、场地和设备。草案通过后,这些场所将免费或优惠对公众开放。
根据已经出台的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规定,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并不在免费范畴之内。
一、文化站主要任务
1.传播文化、发展文化、繁荣文化、管理文化,引领先进文化方向。
2.运用一切艺术手段,对群众进行时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并指导群众艺术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和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5.开展图书阅览,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编辑并推荐群众业余艺术创作作品和科普材料。
6.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开展数字化信息服务。
8.负责配送和管理村、街道等公共文化资源;执导村、街道的群众文体工作。
9.负责当地的文化市场管理。包括演出团体、民间艺术、图书报刊、摄影音像、电影电视、网吧球室等文体活动的组织、开展、指导和管理。
10.收集、整理、保护、传承民间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做好地方文物的保护和宣传工作,代表国家进行当地的文物保护和管理。
二、文化站设施建设和管理,夯实公共文化服务基础。
1、合理规划建设。
2、强化综合功能。
3、加强设施管理。
三、加强文化站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1、保证专职专用。
2、规范人员聘用。
3、加强岗位培训。
四、推进文化站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活力。
1、完善管理体制。
2、探索多渠道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3、创新群众文化活动载体。
法律依据:
《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专项资金分为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其中:补助资金用于对东中西部地区“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所需支出给予补助;奖励资金用于对“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效果好的省份给予奖励。
第六条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基本补助标准:
(一)地市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50万元;
(二)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20万元;
(三)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每年5万元。
基本补助标准可以根据文化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实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 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照基本补助标准的20%、50%和80%的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安排。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助标准,高于基本补助标准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自行负担。
济南市文化馆要门票吗?
济南市文化馆是不需要门票的,免费开放。信息来源: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深入挖掘现有文化历史资源,进一步拓展提升体育场馆、演艺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等旅游功能,免费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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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内容
济南市文化馆,始建于1956年,隶属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承担着对基层文化站点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群众文艺人才培训、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等工作职能,是济南市群众文化工作单位。2014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市文化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4年被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组委会授予“记集体二等功”称号;山东琴书《亲家亲》、《“新市民·新课堂”公益性艺术辅导培训》分别荣获曲艺类和项目类“群星奖”;2012年被中共济南市委授予“泉城先锋基层党组织”称号;2012年荣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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