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发改委发布供热价格听证会补充说明!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潍坊城区完善居民两部制供热价格(计量热价)及制定阁楼等特殊用房供热价格听证会的补充说明
1月31日,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潍坊城区完善居民两部制供热价格(计量热价)及制定阁楼等特殊用房供热价格听证会的公告》,引起媒体和部分网友关注。为使广大网友正确理解供热价格相关情况,避免歧义,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根据《潍坊市供热条例》规定,供热收费方式有两种,即按用热量收费和按供热建筑面积收费。用户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用热量收费,在采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结清费用并公示;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按照供热面积收费。据统计,我市城区实际实行供热计量的户数占所有供热用户的16%左右,按建筑面积收费的户数占所有供热户数的84%左右。
此次价格听证仅针对潍坊城区居民两部制供热价格,即计量热价,也就是家中安装使用热计量表的居民用户;同时对阁楼等特殊用房供热价格政策进行听证。潍坊城区按建筑面积收费的供热价格保持不变,仍为23元/㎡。真诚希望广大网友客观、理性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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