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3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启动通告
西政通〔2023〕1号
根据洛阳市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集体土地0.2078公顷:其中农用地0.2078公顷(耕地0.0148公顷、其他农用地0.1930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3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红山街道王村沟社区旱地、林地;西至王村沟社区林地;南至新安县行政届;北至金水大道。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红山街道王村沟社区集体土地0.2078公顷:其中农用地0.2078公顷(耕地0.0148公顷、其他农用地0.1930公顷)。
西工区政府拟组织红山办事处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西工区政府拟召集区信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工分局和红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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