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切实提高规范化、同质化诊疗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结合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特点和感染者疾病特征,总结前期医疗救治工作经验,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以下简称《方案》)。重点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疾病名称进行调整
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调整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关口前移加强重症临床预警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重症高危人群,对未达到重症诊断标准,但是年龄>65岁、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合并较为严重慢性疾病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可以按重症病例管理。对重症高危人群进行生命体征监测,特别是对静息和活动后的指氧饱和度等进行监测;强调低氧在重症临床预警方面的作用,轻微活动后指氧饱和度<94%,应警惕病情恶化。
三、将临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纳入《方案》
在一般治疗中增加了高热和咳嗽等对症处理;在抗病毒治疗中增加了已在我国审批上市的小分子药物;增加了抗凝治疗;强调了清醒俯卧位通气的重要性;在氧疗和呼吸支持治疗方面,结合最新认识和研究证据,指出经鼻高流量氧疗优于鼻导管或面罩吸氧,改进了呼气末正压(PEEP)的设定方法,加强机械通气的肺保护措施。
四、修订完善中医治疗部分
增加了部分证型及“病证结合救治”内容,加强对重型、危重型病例中西医结合临床救治指导,更好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方案全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如何治疗?
一、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中,藿香正气、连花清瘟、安宫牛黄、疏风解毒胶囊(颗粒)、防风通圣丸(颗粒)等多个中成药首次被推荐使用。二、国家卫健委《2019-2020年流行季流感防控工作方案》推荐流感中医治疗方案:
风热犯卫的主症为:发病初期,发热或未发热,咽红不适,轻咳少痰,无汗。推荐的常用中成药有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清开灵颗粒(胶囊、软胶囊、片、口服液)、疏风解毒胶囊、银翘解毒类、桑菊感冒类等。儿童可选儿童抗感颗粒、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等。
热毒袭肺的主症为:高热,咳嗽,痰粘咯痰不爽,口渴喜饮,咽痛,目赤。常用中成药为清热解毒、宣肺止咳类,如连花清瘟胶囊(颗粒)、银黄类制剂、莲花清热类制剂等。儿童可选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口服液)、小儿咳喘灵颗粒(口服液)、羚羊角粉冲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危重病例的治疗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危重病例的治疗原则:()A.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病,预防继发感染,器官功能支持(正确答案)
B.以特异性治疗为主,一般、对症治疗为辅
C.以治疗、护理为主,消毒、隔离为辅
D.以消毒、隔离为主,以治疗、护理为辅
丙种球蛋白治疗新冠重症患者有效吗
随着新冠感染高峰期的来临,“丙种球蛋白”正被一些人当成新冠救命药疯狂抢购,多地甚至出现抢购“丙种球蛋白”热,导致该药物一支难求、价格飞涨,价格从原本六百元左右一支,涨到近三千元。市民如何理性对待该药物?1月10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冠感染中医药专家访谈会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临床救治组专家、广东省中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郭建文回答记者提问。
他表示,截至目前,丙种球蛋白治疗新冠重症患者没有循证医学证据,所以世界卫生组织、欧美及我国指南均没有推荐使用。希望各位市民不要争抢、囤购没有确切疗效的免疫球蛋白。
丙种球蛋白尚无确切疗效,存在血液传播疾病风险。据悉,丙种球蛋白又叫免疫球蛋白,一般用来治疗原发性免疫球蛋白G缺乏症、继发性免疫球蛋白G缺陷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郭建文曾支援武汉、云南、南京、辽宁、甘肃等14个疫情暴发地,也是国家第9-10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指南》起草组专家。
他表示,根据我国刚刚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免疫球蛋白的适应症只有治疗新冠病毒导致的儿童多系统炎症综合征。此外,新冠病毒感染合并暴发性心肌炎也可使用。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肾移植患者感染新冠病毒导致的重症、危重症患者也可尝试。
除此之外,要根据专业医生的指导进行使用。郭建文提醒,丙种球蛋白属于血液制品,是从健康人群的血浆中提取制备而成的,不排除存在感染乙肝、艾滋等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同时,使用不当会带来不少副作用,包括头痛、寒战、发热、疼痛等。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丙种球蛋白是临床上较为熟知的调节机体免疫功能的药物,但盲目补充会剥夺自身免疫系统建立战斗“记忆”及产生抗体的机会,且不能预防新冠。
联合中药辨证治疗,降低重症患者病死率。目前临床上重症患者收治情况如何?郭建文表示,从临床看,目前广州重症患者较多,也有相当数量的危重症患者,主要特征是年龄大(80岁左右)、基础疾病多,感染新冠后,引起肺部感染或诱发基础疾病急性加重。
针对这些患者,《诊疗方案》推荐以基础生命支持为主的治疗。实践证明,中西医结合在阻断疾病进展,降低重症转化、降低危重患者病死率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协同作用。
“我们团队在武汉开展的重症研究表明,与西医常规治疗相比,联合中药辨证治疗降低了重症患者的病死率(21% VS 5%)。”郭建文提到。
未接种新冠疫苗的老年人,要早发现 早休息 早治疗。
接种疫苗、特别是加强接种疫苗,能有效预防新冠重症。郭建文在全国各地抗疫时也发现,接种了加强针疫苗的老年人感染后,IgG保护性抗体上升较快,不容易进展为重症;即使进展为重症,经过治疗后也容易恢复健康。所以,郭建文特别呼吁,老年人要尽快接种新冠疫苗。
一些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因为身体原因没有接种疫苗,怎样帮助这一类感染者阻止病情进展?郭建文表示,未接种新冠疫苗的老年人,要早发现、早休息、早治疗。
因此他建议,如果共同生活的家人已经“阳”了,即使老年人没有症状,也要检测抗原,一旦检测为阳性,就要尽早吃中西药物治疗,抓住黄金72小时。“我们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专家组有个顺口溜:吃好、睡好、喝中药。早期治疗往往会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新冠治疗费用最新政策来了
点击 ” 获取 相关内容虽然目前,防控政策放开了
但还是有很多小伙伴关心
感染后产生的住院、门诊等费用
要怎么办呢?
黑龙江省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
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
医疗保障政策来了~
请需要的朋友互相转告
另外,省内这一口岸也恢复开放
需要出行的小伙伴
需要及时规划办事哦
一起来看~
这些费用明确了
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
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
相关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缓解黑龙江省冬季流行性感冒高发期和春运人口流动高峰带来的新冠病毒感染合并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的风险,确保人民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根据“乙类乙管”总体方案“保健康、防重症”要求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医保发〔2023〕1号)精神,决定对全省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医保支付政策,提高基层就医报销水平
1、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含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健部门制定的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就医地财政先行垫付,中央和省财政予以补助,患者个人不支付医疗费用。其中,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中央财政负担60%,省财政负担40%。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2、协同推动实施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基层就医,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物。
3、统一新冠病毒感染门诊保障待遇,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县域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病毒感染救治有关医保支付范围内的门急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含异地就医)全省统一为70%,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4、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县域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外发生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门急诊费用,按照原医保政策执行。
二、执行临时医保药品目录,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1、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中新冠病毒治疗药品延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新增药品临时性纳入黑龙江省医保基金甲类支付范围。
2、同时,经 国家医保局批准,将省卫健部门印发《黑龙江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用 药推荐目录》中医保药品目录外包括“氨咖黄敏胶囊”等29种药品临时纳入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按甲类支付。上述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黑龙江省临时新增新冠病毒感染医保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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