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正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轩宇俊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屹立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汇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福瑞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云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瑞翔和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神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盛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广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汽车消费券使用规则
市民购买新车时,每购1辆10万元以下的新车,可使用汽车消费券补贴1000元;每购1辆10(含)-20万元的新车,可使用汽车消费券补贴3000元;每购1辆20(含)万元以上的新车,可使用汽车消费券补贴5000元。选择汽车以旧换新时,可在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500元消费券。
市民缴购车款时,使用农业银行业信用卡消费5000元以上,可享受最高减免500元的优惠。购买长安系列符合活动标准的车型,还可享受购置税补贴、换购补贴、金融贴息、油卡补贴、免费保养等综合最高10000元优惠大礼。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活动期间每名消费者每种消费券限抢1张商超家电消费券领取后5天内有效。最后发放有效期截止日期为1月30日24时,汽车消费券奖励优先购买国产自主品牌车型为7座以下家用轿车(含非营运皮卡),有效期截止到3月30日24时,所有消费券仅可在规定的7家商贸及12家汽车销售企业使用。
2023义乌消费券发放时间
永康市发放5000万消费券,其中汽车消费补贴4000 万元、家电消费券 300 万元、普通消费券 700 万元。普通消费券满 20 元减 10 元,满 40 元减 20 元,满 100 元减 50元。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3年1月1日—3月31日。5000万消费券,永康市掀起开门红!为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提升作用,现组织开展2023年一季度消费券活动。
01. 发放时间
2023年1月1日—3月31日,或补贴额度申领完即止。
02. 活动内容
全市计划发放消费券总金额为 5000 万元;其中包括:
汽车消费补贴4000 万元;家电消费券 300 万元;普通消费券 700 万元。
03. 发放细则
汽车消费券:
1. 发放时间:2023年1月1 日—3月31日,或补贴额度申领完即止。
2. 补贴标准:在我市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车可享受以下补助:
购买(以开具该企业汽车销售专用发票为准)3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3000元;
购买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 5000 元;
购买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 8000 元;
购买30 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1万元。
3. 补贴对象:汽车消费补贴对象为个人用户。
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
每辆车(以车架号为准)在活动期间只能享受1次补贴。
4. 申报流程:
1浙里金消平台向车企开放申报后台,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负责对消费者信息进行申报并做好跟踪服务、投诉受理;
2车企在浙里金消平台上填报购车人的身份信息、购车信息、完税证明(新能源汽车提供免税证明)、上牌信息、个人银行账号信息录入并提交确认。后续审核期内车牌信息发生变更不予补助。(补贴额度发完即止,先到先得)
3因车补申报需要提交车牌才能完成申请流程,因此,请购车者购车后尽早完成车辆上牌,以免出现无法提交申报信息的情况。
家电消费券:
1. 发放时间:2023 年 1 月10 日至 3 月 31 日。
2. 面值:100 元、200 元、500 元。
3. 类型:满 1000 元减 100 元、满 2000 元减 200 元、满 5000元减 500 元。
4. 发放对象:活动期间在我市限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家电(含手机)的人员。
5. 发券方式:
(1)在“浙里金消” 公众号中分多轮进行发放,活动时间结束或额度用完即止。
(2)用户在我市限上家电企业现场扫领券码,领取不同面额的家电券,家电券自动进入用户券包。
6. 使用规则:
(1)家电消费券有效时间为领取后 7 天,规定时间内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2)家电消费券在限上家电销售企业使用;
(3)消费者支付时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同一件家电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找零;同一笔订单限用一张消费券。
7. 其它:
(1)限上家电销售企业需开具正式发票,如消费者退货,则需退还消费券补贴金额;
(2)发券平台滚动公布可使用商家名单;实时公布家电消费券剩余数量。
(3)活动期间,一个身份证号限领一次。
普惠消费券:
1. 发放时间:2023 年 1 月10 日至 3 月 31 日。
2. 面值:10 元、20 元、50 元。
3. 类型:满 20 元减 10 元,满 40 元减 20 元,满 100 元减 50元。
4. 发放对象:规定时间内在消费券发券平台预约登记且在我市限上商超企业消费的人员。
5. 发券方式:
(1)在“浙里金消” 公众号分多轮进行发放;(每轮都要预约,请关注每轮预约报名时间)
(2)浙里金消” 公众号进行公开随机摇号,根据中签面额自动将消费券发放至中签者“浙里金消”账户;
6. 使用规则:
(1)每轮优惠券有效期为 7 天,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由浙里金消收回,滚入下轮发放,直至活动结束。
(2)每张消费券只限一次使用,不找零。
2023青岛胶州新春汽车板块消费券领取使用规则
汽车板块消费券领取使用规则是:
1、持续发放、先到先得、领完为止、限期消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领取汽车消费券后可在参与本活动的零售和餐饮门店使用,消费券单张面额为100元,满101元可以使用1张消费券,不可转让,不予找零,但可叠加使用。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截至4月30日,到期未使用的予以追回。
2、符合条件的消费者
2023年1月18日—4月3日期间,在参与活动车企购买乘用车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自然人车主(公司客户不享受此次消费券活动)。
3、领券流程
活动采用先上报资料后领券的模式。车主在车企购车后,由车企负责收集车主资料。待审核通过后车主可在本活动汽车板块领取相应金额消费券。(以上内容消费者可直接咨询车企销售专员)
同一车主在活动期间购车,只享受一次补贴,可根据购车金额按最高额消费券享受(必须同周期内上报资料,如果跨周期上报,只能享受先上报的金额)。
4、咨询途径
本次活动由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提供策划及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32-55780692。
具体活动商户信息表请扫码查看
2023年温州龙湾2667万元消费券发放领取指南
2023年温州龙湾2667万元消费券发放领取指南
为有效缓解疫情影响,全力推动我区消费高质量发展,激发我区市场活力,提升消费水平,结合温州市“温享生活”迎春消费券发放活动,龙湾区重磅推出“通用消费券”“专用消费券”“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共发放金额2667万元,其中“欢乐迎春过大年”住餐消费券、“龙行天下”迎春汽车消费券等专用消费券发放活动,分别于2023年1月15日、2月1日开始发放和申领!
一、通用消费券
通用消费券可在批零住餐、文旅、体育、娱乐等行业消费。120元券包,券包设置3种面额的消费券。其中,“满25元减10元”2张;“满58元减20元”2张;“满168元减60元”1张。
二、数字人民币消费券
本次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面值为66元,可在规定商家无门槛使用。
注意:温州市区通用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将于1月15日启动首轮发放,市民可提早下载“温度新闻”APP,通过点击活动链接,进入支付宝平台领取消费券,先到先得,抢完为止。
三、龙湾区专用消费券
“欢乐迎春过大年”住餐消费券发放100万元;“龙行天下”迎春汽车消费券发放消费券1100万元;欢欢喜喜过大年,1200万元等你来领取!
01“欢乐迎春过大年”住餐消费券
发放对象:全体在龙人员
券面设置:住餐消费券设置3种面值,每轮活动期间,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每种券包仅能选择其中一种面值领取且仅限领取1张。先领先得,领完即止。
50元券包。满250元减50元;
100元券包。满500元减100元;
200元券包。满1000元减200元。
发放时间
第一轮:1月15日上午10:00发放至1月17日24:00止
第二轮:2月1日上午10:00发放至2月3日24:00止
领券方式
1.消费者下载注册“建行生活”APP。
2.进入“建行生活”APP平台领券。
3.点击“我的”→“我的钱包”→完成绑卡。
4.点击“我的”→“票券”→选择优惠券去使用→选择商家→买单→完成支付。
使用规则
消费者领券后,可在活动参与商家进行消费,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时,如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每轮消费券有效期7天,不可提现,逾期自动失效。本消费券可与参与商家自身优惠活动重复使用,参与商家不得拒绝使用。如发现参与商家或消费者涉嫌采用伪造凭证及其他违规方式套取利益的,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或追回已发放的消费券资金,并保留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权利。本活动由龙湾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二、“龙行天下”迎春汽车消费券
即将于2月1日-2月28日期间开始投放,消费者购车手续齐备后,登录“阅龙湾”客户端在线申领,先来先得。
发放对象:全体在温人员。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在龙湾区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7座以下的新车,并在温州市范围内缴纳车辆购置税并上牌的购车消费者按车辆价格分四档给予补贴,购买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2000元;购买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4000元;购买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6000元;购买30万元以上车辆补贴8000元。活动具体商家名单以及其他详尽事宜将于活动正式开始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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