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阳澄湖半岛文旅消费券类型:
酒店住宿:满500元减200元
景点玩乐:满100元减50元、满50元减20元
餐饮美食:满100元减50元、满50元减20元
>>>领取指南:
领取入口:惠游园区小程序
购票入口:
1、惠游园区平台
2、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抖音号
3、美团
4、携程
领取时间:
2023年1月15日10:00
消费券数量:
约30万元文旅优惠券
核销地点/门店:
阳澄湖半岛度假区内酒店、景区、玩乐、餐饮 等30余家商户、数百个商品品类。
2023保定政府消费券工商银行领券攻略
1月1日起,保定市主城区将率先启动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其他县市也将配合开展。目前,保定市“乐享新保定·开心过大年”系列活动共统筹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发放餐饮、百货零售、汽车、家电等各类消费券等。
除了之前介绍的建行外,工商银行保定分行也是保定市主城区活动的承办单位之一,除了“建行生活”APP外,“工银e生活”APP也能够领取到消费券。
发放时间
电子消费券发放从1月1日起,每周为一期次,共计5期。主城区元旦启动,持续到2月4日,其他县市也会配合开展。
图源:工商银行保定分行
领券方式
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或扫码下载“工银e生活”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同名工行银行卡。
活动开始后,用户登录“工银e生活”APP,选择“精选”页本地特惠栏目,点击进入“乐享新保定,开心过大年”电子消费券宣传页面进行消费券抢券,抢券时间为活动期间每天11:30。消费者进入页面抢券,先到先得,抢完为止。
消费券类型
政府电子消费券设置商超券、餐饮券、汽车券、家电券、加油券五类券。
商超券设置四档:10元券、20元券、50元券、100元券。
餐饮券设置三档:30元券、60元券、100元券。
汽车券设置三档:1000元券、3000元券、5000元券。购买车辆价格5-10万元可使用1000元电子消费券一张,购买车辆价格10-20万元可使用3000元电子消费券一张,购买车辆价格20万元以上使用5000元电子消费券一张。
家电券设置三档:100元券、400元券、600元券。
加油类设置三档:20元券、40元券、60元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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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张家港消费券最新消息2023张家港消费券最新消息视频
苏新消费数惠苏城双12苏州购物节·嗨购张家港
活动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3年2月5日
活动对象:张家港市常住人口及在本市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且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张家港市的自然人
具体发放时间:数字人民币优惠券投放分为五轮,领券时间为每轮开始日期的中午12:00,每张优惠券有效期为每轮活动结束日
第一轮活动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9日
第二轮活动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9日
第三轮活动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9日
第四轮活动时间:2023年1月20日--2023年1月29日
第五轮活动时间: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5日
说明:第一轮优惠券仅投放满88元减50元餐饮住宿优惠券,第二轮至第五轮优惠券全部投放。
活动入口:建行生活app
2023新年焕新颜服饰盛惠节消费券怎么使用?
2023新年焕新颜服饰盛惠节消费券怎么使用?
用券规则
1.使用范围。所有参与本次活动的服饰门店。
2.核销方式。消费者到店消费时,商户使用POS机、扫码枪、扫码盒等扫码设备识别消费者出示的云闪付付款码,并用62开头的银行卡付款,当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时,消费券自动生效,抵扣相应金额。
3.可同时兼容企业的其他优惠活动。
4.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失效。
领券方式
活动期间,消费者“云闪付”APP通过活动专区进行领券。每个用户每期可领消费券1张。
消费券类型
分为两档,支持所有参与活动的服饰门店受理,具体如下:
》》》2023株洲服饰盛惠节消费券参与门店商户有哪些?
2023年中山春节消费券使用规则中山元旦消费券
2023年中山春节消费券使用规则
使用规则
优惠券有效期为领取之日起7天内,用户在有效期内前往指定活动商户消费,通过云闪付绑定62开头银联卡使用银联二维码支付,即可抵扣票券享受消费立减优惠。
同一用户账号、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卡号、同一证件号、同一设备均视为同一用户。
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找零、不叠加使用,不能用于购买或充值会员卡。
使用消费券的同时可以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
消费券使用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优惠券视同已使用,不再退回给用户。
领券提示:
1、元旦、春节两个假期期间单用户单种类型单力度票券分别限领2张;
2、除重点节日外的每周二、周六单用户单种类型单力度票券每周限领1张。
*活动期间除重点节日外的每周二、周六单用户单种类型单力度票券限领8张,名额有限,领完即止。
2023温州高新区2020温州东部新区
温州高新区消费券发放时间+领取攻略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温享生活”新春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释放区域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新春专用消费券发放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放原则
采取“政府补贴、平台支持、商家让利、百姓受惠”组合方式,分时段多轮发放专用消费券。
二、发放对象
全体在温人员。
三、发放时间
2023年1月18日-3月12日,分时段多轮发放,核销期14天。
四、消费券使用商户
限额以上综合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及其门店。
五、消费券类型及资金安排
此次新春专用消费券共计发放200万元,分为“年货消费券”、“新春餐饮消费券”、“新春住宿消费券”3种类型,按2:5:3比例分配。
“年货消费券”。共计40万元,每份150元,含消费满198元减100元、消费满98元减50元。
“新春餐饮消费券”。共计100万元,1000元/份。含餐饮满998元减500元,满598元减300元,满398元减200元,在限上餐饮企业门店消费使用。
“新春住宿消费券”。共计60万元,每份600元,含住宿满298元减150元,满398元减200元,满498元减250元。
六、发放流程
消费者在手机中下载安装银联云闪付APP,通过宣传入口或在APP上搜索“高新区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申领消费券,消费券分时段多轮投放,每轮每人每类消费券最多可申领一次。
第一阶段:2023年1月18日上午10时,拟发放年货消费券40万元、新春餐饮消费券50万元、新春住宿消费券20万元,共计110万元;
第二阶段:2023年2月5日上午10时,拟发放新春餐饮消费券50万元、新春住宿消费券40万元,共计90万元,以及第一阶段未核销消费金额;
第三阶段:2023年2月27日上午10时,拟发放第二阶段年货消费券、新春餐饮消费券、新春住宿消费券未核销金额;
届时视情况适时调整消费券发放安排,具体安排将提前公告。
七、使用时间
第一轮:“年货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上午10时至1月31日;
第二轮:“年货消费券”、“新春餐饮消费券”、“新春住宿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23年2月5日上午10时至2月19日;
第三轮:“年货消费券”、“新春餐饮消费券”、“新春住宿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上午10时至3月12日,逾期自动失效。
八、使用规则
消费者通过手机实名登录“云闪付”APP,使用“付款码”或扫一扫支付功能,在符合条件的商家进行消费,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不得用于商家充值活动。
九、事后结算及核查
消费券发放活动结束后,由中国银联提供消费券实际核销金额结算清单和依据,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公示通过后拨付资金至各商家账户。
核查中发现承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申报单位,一经核实,取消发放资格,依法追缴消费券核销款额,并记入失信记录。
2023年温州高新区新春专用消费券指定商户名单
人本超市各门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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