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消费券发放领取流程
活动时间:2023年1月13日-2月12日
领券时间:2023年1月13日-2月1日每日上午10点抢券
1.发放领取流程:微信搜索“易县发布”、“易县电视台”,长按《200万易县“消费嘉年华”活动即将开启》一文中的“建行生活”二维码,识别后注册下载“建行生活APP”,也可通过应用市场下载“建行生活APP”,进入“建行生活APP”首页-“热门活动”中找到易县消费嘉年华页面进行抢券。消费者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消费者抢到后,通过“建行生活APP”在指定线下门店消费,可以在支付时直接抵扣,完成核销。
2.规则:政府电子消费券将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1日投放,期间每日10:00投放消费券,每个建行生活账号每天每种政府消费券中均有一次领取机会。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活动期间每种券每个用户每种面值累计最高抢券5次。届时可根据消费券使用情况调整活动持续时间。
珠海2023横琴消费券领券流程+领取规则(2021珠海消费券怎么领)
微信渠道领取
领取流程
第一步:微信搜索“横琴恒情”小程序,点击并进入活动页面。
第二步:选择自己所需的消费券,并点击领取。
领取规则
微信平台自1月16日活动启动后,每天上午10:00开放【领取】按钮。领券用户通过发券平台进入“横琴消费券”首页后,需答对一道“横琴知识问答”后方可领券。
整个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每隔14天,每类券可领取1张。
消费券的领取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领完即止。
小贴士:
消费券可以在哪些商家使用呢?文旅券为酒店、景区、书店、影院等,美食券仅限餐饮商户使用,零售券仅限零售行业,最终商户可通过活动页面进行查看。消费券不得用于购买礼品卡→购物卡→充值→预存等消费。
济南2023新春文旅惠民消费券领取指南(济南文旅消费券怎么领)
【领券指南】
发放时间:1月21日至2月6日
领券流程:
1.进入小程序:通过微信搜索“贴票票”进入小程序首页。
2.实名认证:进入贴票票小程序首页,点击右下方“我的”进入个人中心页面,授权登录后,点击“实名认证”,填写真实信息完成认证。
3.领取消费券:
济南文旅惠民消费券:在“贴票票”小程序首页点击“优惠券”,在“领市县级消费券”页面点击“济南”,选择所需面额的消费券,点击“立即领取”,领取成功后可在“我的券包”内查看。
观影优惠券:点击“贴票票”小程序首页“电影票”跳转至“贴票票影票”小程序,点击弹窗中的“去领取”或点击下方“优惠”,即可进入观影优惠券领取页面。
演艺优惠券:点击贴票票首页“演出”跳转至“泉城演艺”小程序,点击下方“优惠券”可进入领券页面。
用券规则:
1.消费券为电子代金券,不能兑换现金,不得转让。
2.本年度消费季期间个人年度消费上限总额度为1000元。
3.消费券申领成功后可在有效期内使用,所领消费券过期未使用可重新领用。
4.不同的商品类别优惠比例不同,消费券使用时,券额不超过单笔文化和旅游消费成交额的规定比例,每笔订单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2023温州高新区2020温州东部新区
温州高新区消费券发放时间+领取攻略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温享生活”新春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释放区域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新春专用消费券发放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放原则
采取“政府补贴、平台支持、商家让利、百姓受惠”组合方式,分时段多轮发放专用消费券。
二、发放对象
全体在温人员。
三、发放时间
2023年1月18日-3月12日,分时段多轮发放,核销期14天。
四、消费券使用商户
限额以上综合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及其门店。
五、消费券类型及资金安排
此次新春专用消费券共计发放200万元,分为“年货消费券”、“新春餐饮消费券”、“新春住宿消费券”3种类型,按2:5:3比例分配。
“年货消费券”。共计40万元,每份150元,含消费满198元减100元、消费满98元减50元。
“新春餐饮消费券”。共计100万元,1000元/份。含餐饮满998元减500元,满598元减300元,满398元减200元,在限上餐饮企业门店消费使用。
“新春住宿消费券”。共计60万元,每份600元,含住宿满298元减150元,满398元减200元,满498元减250元。
六、发放流程
消费者在手机中下载安装银联云闪付APP,通过宣传入口或在APP上搜索“高新区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申领消费券,消费券分时段多轮投放,每轮每人每类消费券最多可申领一次。
第一阶段:2023年1月18日上午10时,拟发放年货消费券40万元、新春餐饮消费券50万元、新春住宿消费券20万元,共计110万元;
第二阶段:2023年2月5日上午10时,拟发放新春餐饮消费券50万元、新春住宿消费券40万元,共计90万元,以及第一阶段未核销消费金额;
第三阶段:2023年2月27日上午10时,拟发放第二阶段年货消费券、新春餐饮消费券、新春住宿消费券未核销金额;
届时视情况适时调整消费券发放安排,具体安排将提前公告。
七、使用时间
第一轮:“年货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上午10时至1月31日;
第二轮:“年货消费券”、“新春餐饮消费券”、“新春住宿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23年2月5日上午10时至2月19日;
第三轮:“年货消费券”、“新春餐饮消费券”、“新春住宿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上午10时至3月12日,逾期自动失效。
八、使用规则
消费者通过手机实名登录“云闪付”APP,使用“付款码”或扫一扫支付功能,在符合条件的商家进行消费,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不得用于商家充值活动。
九、事后结算及核查
消费券发放活动结束后,由中国银联提供消费券实际核销金额结算清单和依据,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公示通过后拨付资金至各商家账户。
核查中发现承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申报单位,一经核实,取消发放资格,依法追缴消费券核销款额,并记入失信记录。
2023年温州高新区新春专用消费券指定商户名单
人本超市各门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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