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工作,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现将鹿城辖区能够提供CT检查服务的民营医疗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哪些人群需要特意查肺部CT?
绝大多数“阳”性患者是轻型或普通型的,可表现为发热、乏力、咽干、咽痛、鼻塞、流涕、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并无累及肺部,或者即使肺部有一点感染,也会慢慢自愈。因而,无需特别检查肺部。
划重点
但是对于部分患者,特别是有基础疾病,如老年人,慢阻肺、支气管疾病、肺癌、心衰、肾衰的患者,要特别小心,可能会出现危重症,这时候做个肺部CT就非常有必要(引自:上海国际医学中心 2022年12月28日发表文章)。尤其是伴有以下症状:
1.高热一直不退,比如持续3天,还在38℃以上;
2.感染后咳嗽经过系统治疗不见好转者;
3.呼吸急促,每分钟大于30次(正常成人,每分钟呼吸在20次以下);
4.体温已经正常1-2天,突然又出现了高热,伴有呼吸急促;
5.精神状态差,经过一段时间休息不见好转;
6.血氧饱和度仪监测低于94%。
影像学表现
新冠病毒感染患者肺部CT显示可分为3个阶段:
早期Eearly stage
早期肺部CT可发现单发或多发局限性磨玻璃阴影、结节,大部分磨玻璃阴影边缘不清。
进展期 Progressive period
进展期会出现多发病灶,表现与早期症状相似,但病灶早期扩大,并出现不同程度实变,伴有反晕征。
重症期 Severe stage
重症期随病情加重,双肺呈弥漫性实变,密度不均,斑块状磨玻璃阴影扩大,双肺大部分呈“白肺”表现。
病灶以肺外围胸膜下为主,以两肺下叶为著,与胸膜常紧贴,提示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病变多首先侵犯皮层肺组织的细支气管及肺泡上皮,病灶分布逐步从外周向中央扩展
肺部CT检查意义
CT检查是反映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感染状况的主要方法,在病症分级与针对性治疗方面都具有重要价值:
肺部CT
1.检查具有一定的特征性
CT检查虽然征象不具特异性,但却具有一定的特征性。比如早期为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再加上高分辨CT影像能将患者肺部细微病变状况排查出来,更有助于医生根据检查结果对患者展开针对性治疗。
2.鉴别部分核酸检测假阴性
对于部分经核酸检测出的假阴患者,能够通过CT影像检测对其肺部病变状况加以明确,以及时检测出感染患者,避免病情延误和传染他人。有统计显示,60%~93%的病例在初始核酸检测阳性之前(或同时)具有与新冠病毒感染一致的初始CT阳性表现。
3.反应状况及具体进展以评估
CT检查还能对患者感染病症的反应状况及具体进展加以评估,比如对比之前的CT影像,发现变化过大,在24~48h以内即出现50%以上的病变进展,说明患者病情已开始转向重症乃至于危重症程度,这时需尽快对患者展开紧急救治。
4.可作为治疗疗效的辅助评估手段
CT检查也可作为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疗效的辅助评估手段,通过对患者病变部位变化状况的检测,对治疗方案进行合理调整,同时也能为判断患者预后提供重要参考。
经营医疗器械需要哪方面的资质?
我国医疗器械分类是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三个级别,其生产销售所需的行政许可权限不同:
一、医疗器械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比如手术刀、手术剪、手动病床、医用冰袋、降温贴等。
其产品和生产活动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经营活动则全部放开,既不用许可也不用备案,只需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即可。
二、医疗器械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创可贴、避孕套、体温计、血压计、制氧机、雾化器等。
其产品和生产活动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许可管理,分别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活动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
三、医疗器械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比如常见的输液器、注射器、静脉留置针、心脏支架、呼吸机、CT、核磁共振等。
其产品和生产经营活动分别由国家总局、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许可管理,分别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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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已于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进行了一系列规定。
结合《管理办法》,网售医疗器械应当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活动。通过自建网站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产品页面应当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相关展示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其中,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编号还应当以文本形式展示。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展示内容。
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在网上发布的医疗器械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注册人或者备案人信息、生产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编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禁忌症等信息,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5/19/content_5195283.htm"target="_blank"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泰安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持续巩固拓展我市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持续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全力做好我市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做到定点医院不撤销、隔离病区不压缩、留观床位不减少,保留市县两级专家组和医疗救治团队、感染防控团队、中医医疗服务团队三大专家团队建制,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专家团队临床诊疗指导作用。实行非急诊患者全面预约挂号,除急诊、发热门诊外,均需先预约后就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对社会公布相关预约诊疗方式方法,确保就诊患者可通过医院门诊预约挂号电话、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预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二、突出重点部位,加强重点环节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做好预检分诊,规范设置现有开诊的26家发热门诊,严格执行“三区两通道”管理要求,第一时间对疑似病例采取留观措施。每间隔离留观病房均设置独立的卫生间,对隔离留观病区实行封闭管理,不安排陪护和探视,隔离留观患者非诊疗需要不得离开隔离留观室。做好入境隔离人员和疫情重点地区来泰人员就医管理,诊疗过程严格做到与其他诊疗人群出入口分离、诊区分离、人员分离、就诊路线分离。各医疗机构要在门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检查口罩佩戴,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认真询问流行病学史,查验身份信息和预约挂号信息。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定期不定期深入医疗机构督导检查发热门诊和预检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并落实新冠肺炎防控和诊疗方案。要加强个人防护,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集、运送、保存和检测。对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和隔离,并及时转入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转院或离院。
三、进一步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规范开展消毒、隔离和医护人员防护工作。持续加强患者收入院管理,医疗机构要制定疫情期间患者入院筛查流程。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要进行血清抗体检测,高危人群需进行CT、核酸检测。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设置过渡病房,对新收入院的患者进行单间收治,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常规病房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加强陪护探视人员管理和病房管理,加强优质护理服务,实施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鼓励医疗机构实施视频探视,必须陪护和探视的,应当严格限制并做好个人防护。对陪护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筛查和信息登记等工作,严格限制其活动范围。积极推动落实分区管理,加强病区病房门禁、安保管理,禁止无关人员随意出入。加强医疗机构物资储备,确保日常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防护用品储备充足。
四、加强无症状感染者筛查管理。继续坚持“五个一律”,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并扩大检测筛查人群和范围。对所有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发现后2小时内网络直报,并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治疗,开展影像学检查、血常规检测和中医中药预防服务;出院后按规定再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参照确诊病例做好出院后长期健康管理。
五、加强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管理。严格落实患者出院后14天、28天、三个月、半年随访复诊与核酸检测,实施定点医院、疾控机构和基层卫生机构组团式服务管理,保证“出院有人接”“隔离有人管”“康复有人做”“居家有人访”,实现在院治疗和出院管理全闭环,确保把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
六、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力量,扩大检测范围。在我市现有9家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扩规的基础上,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积极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对四类人群、发热门诊患者、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境外入境人员、疫情重点地区来泰返泰人员、学生摸排重点人员、特殊场所人员、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教师、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以及医疗卫生和疫情防控机构建议排查的人员等12类人员实行“应检尽检”。对社区工作者及志愿者、母婴服务人员等重点行业按规定适时抽检。广大群众按照“自愿、自费”原则“愿检尽检”。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对有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开放检测服务,并提供检测证明。强化检测结果信息共享和社会化应用。
七、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继续发挥我市院感防控专家大讲堂作用,定期举办院感业务培训。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标准预防,进入医疗机构的各类人员均应当正确选择和佩戴口罩,正确进行手卫生。要加强诊疗环境清洁消毒,做好通风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合理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区别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医务人员诊疗过程中要正确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诊疗操作的风险高低进行额外防护。
泰安市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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