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即将到来,又到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2022年以来廊坊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深入打击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为确保全区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全区环境质量,廊坊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呼吁广大群众,在廊坊开发区全域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从即日起在廊坊开发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廊坊开发区全域内禁止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三、请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群聊、抖音等网络平台传播方式,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益处,使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从而凝聚起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的凝聚力。
四、对于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
五、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举报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六、举报电话:5976300、5896332。
开发区公安分局
202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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