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调整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规定和优化措施要求,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14日起,将兴隆庄街道兴隆社区26号楼2单元、兴隆矿北区26号楼3单元,龙桥街道怡和花园二期13号楼2单元,鼓楼街道皇园胡同10-3号、北关社区7号楼1单元,颜店镇颜店花园3号楼2单元,酒仙桥街道明珠花园小高层5号楼2单元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请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兖州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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