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助产机构名单
序号
县区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咨询热线
1
牡丹区
牡丹人民医院
牡丹区康庄路2111号
0530-7799120
2
牡丹区中医医院
牡丹区解放南街506号
0530-5587519
3
牡丹区中心医院
牡丹区东方红大街351号
0530-6226130
4
牡丹区妇幼保健院
牡丹区解放北街85号
0530-5260560
5
牡丹区沙土镇中心卫生院
牡丹区沙土镇沙土集西18号
13793003298
6
牡丹区小留镇中心院卫生院
牡丹区小留镇
0530-5860125
7
牡丹区沙土镇中心卫生院新兴分院
牡丹区沙土镇新兴集
13235303243
8
牡丹区胡集镇卫生院
牡丹区胡集镇镇政府西300米
0530-7711676
9
牡丹人民医院枫叶正红院区
220国道与临商路交叉口东2公里路北
18888387653
10
牡丹区高庄镇中心卫生院
牡丹区高庄镇
0530-5890511
11
牡丹区福康医院
牡丹区沙土镇任桥
0530-5767120
12
菏泽民安医院
菏鄄公路西高小路中段北
0530-5866120
13
菏泽鸿泰医院
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988号
0530-6229289
14
菏泽市立医院
菏泽市曹州路2888号
0530-5613262
15
菏泽市第六人民医院
菏泽市牡丹区双河路1111号
0530-5119878
16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
菏泽市牡丹区八一路3099号
0530-5993232
17
定陶区
定陶区人民医院
定陶区站前路A段56号
0530-2257055
18
定陶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定陶区滨河街道汉源路2689号
0530-2116608
19
曹县
曹县人民医院
曹县青菏路东富民大道南
0530-3490857
20
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曹县赣江路与泰山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0530-3211685
21
曹县县立医院
曹县青岛南路中段188号
0530-3317995
22
曹县第二人民医院
青堌集镇
13573087913
23
青堌集镇卫生院
曹县青堌集镇姚庄行政村
0530-3636736
24
曹县磐石医院
曹县湘江西路中段路北
0530-3268108
0530-3268891
25
大集镇卫生院
大集镇北街
0530-7707323
26
曹县公费医院
曹县曹城街道办事处马山庄路口北188米
1595301611813563890411
27
曹县中医医院
曹县中医院
13573037528
28
成武县
成武县人民医院
成武县伯乐大街66号
0530-8618192
29
成武东大中医医院
成武县伯乐大街东段397、154号
0530-8988969
30
成武海吉亚医院
成武县永昌路南段
0530-8617315
31
单县
单县中心医院
单县湖西路北段路西
0530-4557305 0530-4557306
32
单县海吉亚医院
菏泽市单县湖西路南段168号
0530-7391301
33
单县东大医院
单县舜师东路1号
0530-4633811
34
单县中医医院
单县胜利路与平原路交叉路口北200米路东
0530-7053414
35
单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单县湖西路中段112号
0530-4629005
36
单县郭村镇中心卫生院
单县郭村镇西村
13573031120
37
单县现代医院
单县东城办事处人和路西段路北
18865079858
38
单县终兴镇中心卫生院
单县终兴镇
13853013869
39
单县黄岗镇中心卫生院
单县黄岗镇黄金街中段
13685405223
40
单县宏大医院
单县浮岗镇李新集北村
15253011212
41
单县正大康复医院
单县舜师路西段
0530-3136122
42
单县人民医院
单县白云路北段
13854043679
43
巨野县
巨野县人民医院
巨野县青年路西段6456号
0530-8218175
44
巨野县中医医院
巨野县甘棠路南段路东
0530-8190276 0530-8190395
45
巨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巨野县青年路22号
0530-8192352 0530-8192359
46
巨野县北城医院
巨野县城前进路铁路立交桥南100米路西
0530-82001890530-8200195
47
巨野县龙固镇中心卫生院
巨野县龙堌镇龙太路南段路西
13061593162
48
巨野麟州医院
巨野县前进路北段路西
18953036120
49
巨野民康医院
巨野县万丰镇许面庄东
13396203628
50
郓城县
郓城县人民医院
郓城县唐塔路184号
0530-6517234
51
郓城县中医医院
郓城县西门街北段67号
0530-7702817
52
郓城县妇幼保健院
郓城县廪丘路中段
0530—6520369
53
郓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郓城县金河路西段123号
0530-6986629
54
郓城诚信医院
郓城县蒋庙郓鄄路口
0530-6156008
55
郓城唐塔医院
郓城县郓州街道北段
0530-6525588
56
郓城永安医院
郓城县黄安镇政府驻地
0530-6859853
57
郓城世平医院
郓城县玉皇庙镇刘口村
0530-6945120
58
鄄城县
鄄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鄄城县人民路东段78号
0530-2411695
59
鄄城县人民医院
鄄城县长江大街369号
17263327120
60
鄄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鄄城县孙膑路南段
0530-7582803
61
鄄城县中医医院
鄄城县建设街162号
0530-2400700
62
鄄城县马爱云医院
鄄城县孙膑北路6号
0530-2426888
63
鄄城县吉祥家医院
鄄城县临商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
0530-2403120
64
东明县
东明县妇幼保健院
东明县黄河路南段190号
0530-7212582
65
东明县人民医院
东明县工业路与梦蝶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0530-7705365
66
东明县中医医院
东明县五四路东段165号
0530-3875950
67
鲁西新区
菏泽市妇幼保健院
鲁西新区广州路399号
0530-5622782
68
菏泽海吉亚医院
鲁西新区佃户屯街道纬三路北侧
0350-5177562
69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鲁西新区珠江路777号
0530-5375651
70
菏泽曹州医院
鲁西新区人民路169号
0530-6266365
71
菏泽市中医医院
鲁西新区丹阳路1036号
0530-5553265
开设助产本科的大学
开设助产本科的大学有: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大同大学、上海健康医学院、赣南医学院、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河南理工大学、广州医科大学、韶关学院、嘉应学院、广西科技大学、陇东学院、河西学院、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等。扩展资料助产主要研究人体生理病理、妇幼护理学、助产护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助产和母婴保健护理等。例如:产妇分娩时的.陪护与协助生产,产妇心理压力和情绪的调节,产妇哺乳期营养和用药的指导,新生儿生活环境和运动的指导,新生儿常见病的防治等。
2023年菏泽家政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年菏泽家政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山东 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第六条 学院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 书 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 考试 考核办法,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纪检督查处对我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山东省教育厅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023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为800人;退役士兵招生计划为4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2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学制三年。
第十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招办负责、纪委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
(一)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 毕业 生开展。
(二)各招生专业文科、理科兼收;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在外国语的 学习 中,各专业学生实施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学生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核办法
根据新冠疫情发展情况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会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采用线上或线下考试方案。
(一)单独招生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
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和准 考证 下载打印详见学院网站通知。考试形式:线上或线下考试。具体考试办法请考生查看学院官网(/)。
2、专业技能测试
参加山东省春季 高考 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请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gzdz/)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素质测试或 面试 。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请考生查看学院官网(/)。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方式及考试时间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请考生查看学院官网(/)。
第十六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调剂及录取原则
计划调剂: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各专业计划根据考生情况可以调剂。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下同)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考试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计划未满时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第十九条 公示无异议,我院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申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0530-4682198。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二条?单独招生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有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2023年2月22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业(专科)学习。
?第二十三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学生待遇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 新生 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士兵)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七条 证书颁发:颁发毕业证书的学院名称为菏泽家政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cn)。
第二十八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生 就业 ,由学校统一签发制式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院对毕业生推荐就业。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条?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邮编:274300
网址:/
电子邮箱:hzjzzyxyzsb@126.com
传?真:?0530-4682191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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