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近期,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持续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取得积极成效。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为更加科学精准防控,切实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二是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三是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是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是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六是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七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八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九是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十是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本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国家卫生健康委代章)
2022年12月7日
2022武汉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救治与核酸检测组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_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优化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四类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密切接触者。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
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
入境人员。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在免隔离闭环管理期间赋黄码,不可离开管理区。
高风险岗位人员。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非必要不外出。
以上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仍实行集中隔离。
二、做好居家隔离期间服务工作。居家隔离管理措施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隔离人员可自行网上购物,由社区安排人员上门“无接触式”交接物品,并组织采样人员上门采集核酸;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或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可由家人陪同居家隔离;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由社区健康管理人员陪同到发热门诊排查诊治。
三、按照规定开展核酸检测。没有发生疫情的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有疫情的区应当规范核酸检测范围,并因时因势动态优化调整。
四、落实工地企业园区防控措施。建筑工地、各类企业、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区要抓实抓细防控措施,所有进入人员扫“场所码”或“数字卫兵”并实名登记;设置专门隔离观察室,对宿舍、食堂、浴室、休息室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每日消毒和通风处理,切实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环境消杀到位、安全生产到位”。
五、优化医疗机构管理服务。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保障就医安全,各级医疗机构实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普通门诊相对独立运转;部分医院设置特殊门诊、隔离留观室和缓冲病房,接诊隔离点、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域和红黄码人员。精神卫生机构住院区域实施封闭管理,患者入院后先进入隔离缓冲观察区开展3天医学观察,医院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集中居住。
六、优化养老机构福利院防控管理服务。切实保护养老机构、福利院在院人员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优先安排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环境消杀等工作,健全养老机构、福利院人员对口医院就诊制度,畅通就医送诊“绿色通道”。发生本土疫情时,养老机构、福利院实行封闭管理。畅通养老机构、福利院物资应急保供渠道,做好在院人员的人文关怀。
七、健全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疫情应急处置保障,在汉高校、寄宿制学校按要求设置隔离房间,其他中小学校等设置隔离留观室,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发生疫情时,科学研判确定线上线下教学范围;确需线上教学的,及时向学生和家长说明情况,做好教学安排,一旦条件允许,及时恢复线下教学。
八、引导跨省流动人员落地检。引导省外或省内市外来汉人员通过“武汉战疫”微信小程序,在来汉前开展在线个人信息申报。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低风险区来汉人员,引导落实核酸“三天两检”及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尽量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九、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倡导市民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务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切实筑牢群防群控基础。坚决防止出现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优化调整防控措施是基于病毒变异的特点,是为了使防控更加科学精准。疫情防控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和支持,需要社会各界主动配合风险区域划定和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各区各部门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优化调整措施落到实处。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救治与核酸检测组
2022年11月16日
花都区关于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02号)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优化完善全区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12月1日起停止执行11月3日发布的《花都区关于继续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和11月2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
二、各类公共场所和村居、住宅小区落实测温、扫场所码进入,凭健康码绿码通行,继续做好环境清洁、消毒、通风。
三、网吧、夜总会、棋牌室、KTV、酒吧、桑拿洗浴场所等人群聚集的密闭公共场所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其他场所凭健康码绿码进入。
四、公安司法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母婴服务机构、康复机构等场所加强通风消毒,完善应急响应准备,做好工作人员和监管或服务对象的每日健康监测,继续落实封闭管理,严格人员进出管理,落实扫场所码、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测温等措施。
五、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旅客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站;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免于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来穗人员主动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来穗申报”模块进行健康申报和向社区报备,抵穗后实施“3天3检”,3天内不聚会、不聚餐,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超、文化娱乐等密闭场所。
七、在广州北站、城际花都站出站的旅客和通过高速公路进入花都区的人员,请主动配合落实一次核酸检测。
八、大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3岁以上尤其是60岁以上的市民请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全程接种满6个月成年人请尽快接种加强针。
九、居民群众要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防疫要求,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尽可能减少逗留时间。
十、全区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返校复课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以上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时起施行,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2022疫情防控新十条政策疫情防控中的十二个新政策
疫情防控新十条政策:
一是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
高风险区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不得随意扩大。不得临时封控。
二是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
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缩小范围,减少频次。不开展落地检。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高风险区人员按规定检测。
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其他场所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三是优化调整隔离方式。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密切接触者可居家,也可选择集中隔离。
四是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
高风险区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及时解封。
五是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各地药店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六是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优化接种服务提高老年人疫苗接种率。
七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
八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九是强化涉疫安全保障。
严禁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
十是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线下教学,有疫情的学校精准划定风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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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意味着什么
疫情封控进一步完善,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是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为更加科学精准防控,切实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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