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盱眙县尊老金申请发放指南
发放对象
尊老金是一项普惠型政策,凡具有盱眙县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
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
90---98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99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发放方式
按月发放至老人的银行卡(社会保障卡)
登记申请
老年人年满80周岁前一个月,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老年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尊老金严格实行户籍属地原则,发放执行时间从审批当月算起。
2、因老年人户籍迁出等原因退出发放范围的,从次月起停止发放。
3、老年人户籍迁出的要及时到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办理尊老金迁出手续,到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办理尊老金登记手续。
4、对联系不上的老年人,自发现联系不上当月起暂停尊老金发放。恢复联系后,按照标准补发累计应发金额。
2022年苏州尊老金发放标准
1、65-70周年的老人,每人每月30元71-8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40元。2、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3、100周岁(含100周岁,下同)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苏州尊老金发放标准60周岁
苏州尊老金60周岁发放标准:1、对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50元尊老金;
2、对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尊老金;
3、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00元尊老金,重阳节再发放敬老金1000元。
周岁时间统一按公历生日的当月计算。
尊老卡由苏州市民政局监制,苏州市民卡有限公司与遴选通过的发卡银行合作,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统一制作。尊老卡整合了多方养老服务资源,使用起来更灵活、更便捷、安全,应用场景更加广泛。申领后符合享受尊老金条件的老年人,可通过本卡领取尊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常熟尊老金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80-8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90-9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10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600元。
【拓展资料】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按月发放工作流程
一、尊老金发放对象、标准
(一)发放对象
玄武区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80-8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90-9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10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600元。
二、尊老金的登记、发放与变更
(一)登记
老年人年满80周岁前一个月,由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填写《尊老金发放对象登记表》,并提供老年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的原件,社区核对后当场退回。已核定领取对象户籍和健在状况无变化的无须再次登记。社区登记后录入信息系统数据库,由街道将数据汇总后报区民政局。
(二)发放
1.尊老金发放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满相应周岁的月份起算。
2.老年人户籍跨区迁移的,在30日内到原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办理尊老金变更手续,工作人员应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户籍迁出当月的尊老金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
3.玄武区户籍老人常住外地的,社区网格社工定期核实老人的健在情况。
(三)变更
1.补发。符合领取条件的老人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的,限发当年度的累计应发金额。补发对象应当填写《尊老金发放对象登记表》和《尊老金补发登记表》。
2.退出。因领取对象户籍迁出、去世等原因退出发放范围的,从次月起停发。社区要及时录入迁出、去世人员信息,街道初审,以便系统自动生成相关表单。
江苏省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
各市、县民政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11年3月1日起,对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尊老金的重要意义
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是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我省社会福利制度由传统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放尊老金的基本原则
属地管理。由县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老年人尊老金的发放和管理。
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老年人生活优待制度。
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严格审批、加强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三、尊老金发放的范围和标准
从2011年3月1日起,对具有我省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其中,80至99周岁老年人的尊老金发放标准,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确定;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尊老金,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情况,扩大尊老金发放范围。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办法由省民政厅、财政厅另行制定。
四、尊老金的筹集和监管
各级政府要足额落实尊老金。80至99周岁的老年人尊老金由户籍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负担;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尊老金,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担。
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认真做好发放对象的审定工作,制定具体发放办法;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资金,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五、发放尊老金的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尽快制定尊老金发放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规范程序,严格管理。要对尊老金发放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登记造册,一人一卡,按月发放,建立台账,健全档案,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公示制度和统计报告制度,确保尊老金发放工作规范有序。
广泛宣传,加强监督。要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尊老金的发放范围、标准和程序。设立举报电话和信访接待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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