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发展,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综合研判,现就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精准划定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符合解封条件的及时解封,封控管理做到快封快解、应解尽解。
二、精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同时空、重点场所不再赋予黄码。密切接触者原则上落实集中隔离观察,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居家隔离。
三、科学开展核酸检测。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四、坚持“落地检”服务。继续按照“免费、自愿、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落实跨省流动人员“落地检”。
五、乘坐飞机、高铁、列车和跨省长途客运汽车、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宾馆酒店、旅游景区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
七、KTV、酒吧、棋牌室、麻将馆、网吧、桑拿洗浴场所等人群聚集密闭公共场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其他场所凭粤康码绿码进入。
八、普通门急诊凭绿码就诊,发热门诊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住院、陪护人员持24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
九、加快疫苗接种。坚持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原则,重点加强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
十、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广大市民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避免聚集。出现发热或其他相关症状的,请及时就诊并做好自我防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视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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