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死刑复核期的劳荣枝答十问坚称“罪不至死”,专家剖析其犯罪心理)
劳荣枝案二审庭审现场。 江西高院 图
劳荣枝案二审宣判后,江西高院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劳荣枝二哥劳声桥称,劳荣枝当庭表示不服二审判决,要进行申诉。
12月7日晚,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委托劳荣枝的二审辩护律师吴丹红以及律师刘昌松为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目前已签好委托书。
12月6日下午,辩护律师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劳荣枝,劳荣枝精神状态一般,澎湃新闻委托律师代问了劳荣枝十个问题(“问答”内容见文末)。辩护律师称,媒体所提这些问题,她仿佛心中早有答案,基本上是不假思索即回答出来。
在二审庭审中,主要围绕江苏常州案和安徽合肥案展开辩论。检辩双方就两起案件中的证据展开了多轮质证,交锋激烈。辩方认为,现有证据以主观证据为主、客观证据缺失,并不能证明劳荣枝与法子英有共谋杀人的行为。检方则认为,综合全案证据事实,劳荣枝在各个案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和法子英是合作关系,构成故意杀人。
针对媒体披露出的庭审内容及此次劳荣枝的回答,12月8日,澎湃新闻采访了犯罪心理学方面的专家,他们分析了劳荣枝与法子英之间的关系、劳荣枝当前呈现的状态等方面,试着了解劳荣枝的行为心理。
谈案情否认共谋杀人
与此前在庭审中的辩解相似,劳荣枝依然称承认自己有罪,但罪不至死。她称,她想对所有的受害者家属道歉,“非常抱歉,我当时完全被法子英操控,没有辨别能力。直到逃离他之后,我才恢复正常。”
在二审庭审中,劳荣枝承认自己参与了绑架、抢劫,但对于故意杀人的指控,否认参与合谋,称是当年身体和心理遭到法子英的胁迫。此次被问到为什么说法子英胁迫她时,劳荣枝仍称,“我要是不跟他,他就造谣我在外面卖淫嫖娼,毁我在家乡的名誉,恐吓要杀我全家……”另在二审庭审中,劳荣枝推翻了自己此前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否认自己参与、共谋杀人。
被问到事发后为什么选择逃亡,途中是否想过自首时,劳荣枝称:“我知道法子英的所作所为,尤其是听到小木匠被杀的惨叫,我毕竟参与其中,自己不是很懂法律,因此很害怕投案的后果,怕和警方说不清。”
关于劳荣枝称遭到胁迫等说法,江西省高院认为,在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共同犯罪中,劳荣枝积极实施物色、诱骗、捆绑、看管、威胁被害人,踩点、取款、购买作案工具等行为,与法子英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构成共犯,且独立性较强,作用明显。二人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辗转多地实施多起犯罪,无证据证明劳荣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主犯。
劳荣枝为何翻供、为何不自首、为何不逃离法子英?湖北省警官学院犯罪心理学专家徐俊文教授分析认为,劳荣枝或存在侥幸心理和畏罪心理。她希望通过翻供,减轻罪责,留条命。一个普通人真正面对即将来临的死亡,存在强烈的生的欲望,翻供是活下去的可能途径。
劳荣枝没有选择自首或者悔罪,而是选择隐匿下来保全自己,继续生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认为,虽然劳荣枝也在被捕后表达了对受害者家属的忏悔,但在此前,这种悔意并没有足够强烈到能够唤起她的良知,或者说不足以压倒她逃避惩罚的动机。“如果仅仅是偶尔的(犯罪)情况,还有被胁迫的可能,但如果是长期的实际参与犯罪,很难自圆其说。”皮艺军说,这也体现了劳荣枝犯罪的主观恶性。
谈与法子英的关系
被问及当年和法子英的关系时,劳荣枝称,她被法子英几次强奸致怀孕、堕胎,“不敢和家里说,只能找他。后来他借口找工作,将我骗离家乡,他一直非常暴力,我也一直想离开他,但是没办法。”
劳荣枝还说:“或许有段时间,我和他算男女朋友?虽然他一直对外声称男女朋友,我不确定。”
被问及如何看待法子英这个人,是否后悔与他认识时,劳荣枝称,“他对我的伤害太大了,我都不敢提他的名字,以至于后面公安讯问我的时候,我一听到或看到他的名字都会崩溃。如果有来生,我希望自己从未遇到法子英这类人,但这么说有什么用呢。”
一审判决认定,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判决)系情侣关系。
劳荣枝与法子英相识于1993年。劳荣枝在一次朋友的婚礼上遇见了比她大10岁的法子英。当时,法子英已经成家,有一个9岁的女儿。30岁的法子英已是劣迹斑斑:15岁那年,法子英因抢劫、流氓罪被劳教3年,出来后很快又因抢劫、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后来改判为8年。而劳荣枝对法子英的这段过往充满了“崇拜”,甚至把他奉为“英雄”。
法子英曾对其法律援助律师自述,那场婚礼结束后,他曾骑着摩托送劳荣枝回家,这令她感动,此后劳荣枝便一直追随他。
但在二审庭审中,劳荣枝没有提起法子英当年吸引她的地方,也没有阐述为什么她会放弃体面的教师工作,死心塌地地选择这个有犯罪前科的人一起亡命天涯。
如何看待劳荣枝选择“追随”法子英,并产生崇拜情绪?徐俊文分析,劳荣枝成长阶段可能受电视放映武打片、武侠片的影响有关,法子英打打杀杀的犯罪行为,在劳荣枝眼睛里就是“侠士”一般,另外她的成长阶段有“犯罪光荣”的社会暗流,一些劳改释放犯因有坐牢的经历,不以为耻,反而炫耀。
对法子英产生“崇拜”思想,徐俊文认为或存在以下三种可能:一是劳荣枝选当年的幼稚。不明白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什么人值得崇拜;二是法子英雄性激素的吸引。法子英的雄性激素是一个综合概念,他有取悦女人的“猎艳手段”,比如开着时髦的摩托车带她兜风。法子英时年30岁,已婚,有取悦女人的能力,能将19岁的少女劳荣枝玩于股掌之上。但从劳荣枝案来看,可以解释她的系列异常行为;三是法子英所谓的“敢打敢冲”,可以给软弱的少女劳荣枝撑起保护伞。
抓捕法子英的现场
皮艺军分析,人在产生羞耻心和罪恶感之时,就会中止自己的行为。比如小孩偷东西时,一般情况下他/她会产生这样一种对越轨行为(是指偏离或违反一定社会行为规范的行为)的罪恶感,但如果孩子的父母鼓励他/她这样做,孩子就可能不会产生罪恶感。
劳荣枝对法子英的所谓“崇拜感”可能是她认识法子英之时便存在,并成为她此后种种行为的思想根源。这种所谓的“崇拜”以及对他行为的耳濡目染带来了一种负向理念——即“越轨”是有道理的,以此让自己的行为合理化。“比如,有些犯罪者可能会产生‘我抢你东西,是因为你有钱;我杀你,是因为你反抗这样的逻辑。’”
“如果犯罪者把自己的行为合理化,便很难唤起良知,产生罪责感。”皮艺军说。
从一审、二审庭审劳荣枝的说法来看,她对法子英产生了“爱、恨、依赖”等多种情绪。
对此,皮艺军认为,从法子英和劳荣枝的相关案件可以看出,法子英对受害者有着强烈的控制欲,需要掌控受害者的生命、财产,这种控制欲同样投射在劳荣枝身上,因此造就了劳荣枝对其复杂的情感。
“从犯罪学的角度来说,有些犯罪者会通过让受害者参与犯罪等方式制造恐惧,让其产生‘斯德哥尔摩’情结,害怕的同时又有依赖。”皮艺军说,在特定情况下,有些受害者不得不服从犯罪者,不服从可能就会死,但在劳荣枝一案中,劳荣枝对法子英是有崇拜情绪在的,也实际协同参与了一系列的杀人案件,包括前期的通过“仙人跳”的方式吸引受害者。
另一方面,劳荣枝和法子英并不是刚在一起时便联手犯罪,劳荣枝曾称,自己多次遭到法子英强奸和殴打。皮艺军认为,在劳荣枝和法子英之间有一个长期磨合的过程,可能存在包括性暴力在内的多种暴力形式。在逃亡的过程中,他们有可能就是通过这种“模拟暴力”来忘记现实中的危险,这是维系两人特定关系的一种手段。
谈逃亡和被抓后
据江西南昌中级法院一审认定,1996年至1999年间,劳荣枝与法子英共谋,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二人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犯罪4起,共致7名被害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长期潜逃,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劳荣枝称,逃亡的20年里,她一直都在厦门,“我从心底里只想做个拥有平凡生活和稳定居所的百姓,我从来都不是一个追求奢侈生活的人,我不怕生活和工作的苦累。到了厦门后,我便参加了各种工作,做过大概四个月的沙茶面小吃、半年以上的炸鲜奶、一年半餐吧的服务员、表行的销售......”
她称,在看守所时,每天除了工作外,还可以看书、看电视。她看了很多书,她倾向于文学类的书籍。
当被问到有什么话想对哥哥或者其他家人说时,劳荣枝说:“希望家人们照顾好身体,希望哥哥姐姐的孩子们都能好好学习,考个985,至少考个211。如果考不上的话,对女孩,我建议去考造价师;男孩,我建议去考建造师。这些都很好就业,工资也不错,比考研性价比高。”
被问及其自己还有什么愿望时,劳荣枝称:“我没结过婚。(曾)希望我的另一半只要有上进心就好,就算日子苦一点都无所谓;我也想做一份正常的工作,我很擅长和人打交道,我觉得做个销售就很适合我。”
从上述说法可以看出,劳荣枝想过平静的生活。
徐俊文认为,劳荣枝想通过上述言行打动法官、求生活命。他进一步解释,这些说词无一例外的想告诉法官,她有长处,有正能量,期待给予过正常生活的机会。另一方面,劳荣枝在厦门的十多年,担惊害怕之余,应该也享受了作为一个漂亮女人的一些美好,让她不忍就死。而且法子英已被处决,死无对证,她可以很方便地将一切罪责推脱给法子英。
劳荣枝案一审庭审现场
皮艺军分析认为,不管劳荣枝是否曾经选择教师职业,她内心并不满足这种所谓的平静生活,认识法子英之后,通过这个偶然的机会,唤醒了她内心的狂野追求:寻求刺激、释放压力。
看守所中,劳荣枝还列举了种种自己未曾实现的愿望,以及对家人的子女的期望。皮艺军认为,在外颠沛流离的过程中,劳荣枝算有丰富的人生阅历,看似“天真”的话语并不一定是真实的,也可能是通过这种方式把自己装扮成为一个无辜或是被胁迫的对象。
“很多犯罪嫌疑人逃亡过程中,很难承受被追捕的惊恐情绪,甚至产生潜意识,希望自己早点被抓,反而会松一口气。”皮艺军认为,但劳荣枝能够承受这种压力,且近期被捕后在看守所中还能看文学类的书籍,可能是进入了一种愚昧或者麻木的状态,也可能是因为她一直生活在自己的圈子里,价值观便是自己过得好、跟想待的人待在一起,想做的事情就能做就行,如果她没有接触过正常人的社会,情感便很可能是单薄的,没有伦理心、同情心和怜悯心。
“如果她没有建立基本的良知体系,就不会有忏悔心,没有忏悔,也就认为自己无罪,就会把自己完全摆在一个被胁迫的,无辜的甚至被害的位置上,在和法子英的长期相处中,她缺乏正向的刺激,所以很可能,她那种负向的人生观已经非常牢固了。”皮艺军说。
(本文内专家分析观点,目的是为读者提供多元视角,具体案情、结论以法院公布为准)
以下是记者通过律师代问的十个问题以及劳荣枝的回答:
一、当年你和法子英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劳荣枝:被法子英几次强奸致怀孕、堕胎后,我不敢和家里说,只能找他。后来他借口找工作,将我骗离家乡,他一直非常暴力,我一直也想离开他,但是没办法。或许有段时间,我和他算男女朋友?虽然他一直对外声称男女朋友,我不确定。
二、对于南昌、合肥等地发生的命案,你对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有什么想说的?
劳荣枝:我想对所有的受害者家属道歉,非常抱歉。我当时完全被法子英操控,没有辨别能力。直到逃离他之后,我才恢复正常。
三、在二审庭审中,你承认自己参与了绑架、抢劫,但对于故意杀人的指控,否认参与合谋,说是当年身体和心理遭到法子英的胁迫。为什么说法子英对你进行了胁迫?
劳荣枝:我要是不跟他,他就造谣我在外面卖淫嫖娼,毁我在家乡的名誉;恐吓我杀我全家,尤其用雷鸣案做例子。(注:雷鸣案,是1993年发生在江西九江的恶性案件,雷鸣因为女友及家人不同意和其在一起,把女友及其父母,以及其他家人共5人全部杀死。)
四、事发后,你为什么选择逃亡,途中是否想过自首?
劳荣枝:我知道法子英的所作所为,尤其是听到小木匠被杀的惨叫,我毕竟参与其中,自己不是很懂法律,因此很害怕投案的后果,怕和警方说不清。
五、逃亡的20年里,你做过哪些事情?
劳荣枝:逃亡的20年里,我一直都在厦门。但我从心底里只想做个拥有平凡生活和稳定居所的百姓,我从来都不是一个追求奢侈生活的人,我不怕生活和工作的苦累。到了厦门后,我便参加了各种工作,做过大概四个月的沙茶面小吃、半年以上的炸鲜奶、一年半餐吧的服务员、表行的销售......
六、被羁押期间,你做了哪些事?
劳荣枝:我觉得我对不起很多人,尤其是被害人和家属。公安在讯问我的时候,让我签笔录,我对上面的记载不认可,他们就呵斥我。我感到害怕,认不认可的内容我都签了,你们调出监控就可以看到事实。
我在看守所的时候,每天除了工作外,还可以看书、看电视。我看了很多书,比如《货币战争》《活着》《柴静自传》《追风筝的人》《百年孤独》《文化苦旅》等,我倾向于文学类的书籍。
七、你有什么话想对劳二哥或者其他家人说的吗?
劳荣枝:希望家人们照顾好身体,希望哥哥姐姐的孩子们都能好好学习,考个985,至少考个211。如果考不上的话,对女孩,我建议去考造价师;男孩,我建议去考建造师。这些都很好就业,工资也不错,比考研性价比高。
八、你还有什么愿望?
劳荣枝:我没结过婚。希望我的另一半只要有上进心就好,就算日子苦一点都无所谓;我也想做一份正常的工作,我很擅长和人打交道,我觉得做个销售就很适合我。
九、你如何看待法子英这个人,后悔与他认识吗?
劳荣枝:他对我的伤害太大了,我都不敢提他的名字,以至于后面公安讯问我的时候,我一听到或看到他的名字都会崩溃。如果有来生,我希望自己从未遇到法子英这类人,但这么说又什么用呢。
十、你认为自己是一个罪人吗?
劳荣枝:我承认我有罪,但罪不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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