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关于解除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第70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综合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7日起,解除以下高风险区管理措施:
一、街口街城内路二巷1栋、2栋、3栋;门口江前5号、6号、8号;门口江前一巷1-3号;门口江前二巷1-5号;门口江前三巷1-4号;门口江前四巷1-3号;门口江前五巷1号、2号;门口江前六巷1号、3号;门口江前7巷1号;门口江前八巷1号、2号;门口江前九巷1号、2号。
二、江埔街沿江南社区御景路4号6栋四、五、六层,大江路17号10栋。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广州市从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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