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休仓的通知
各县市区、功能区非冷链机构,市非冷链组各成员单位:
为科学合理安排集中监管仓运行管理,根据省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建设管理规范》等文件的通知〉要求,经省非冷链组同意,结合泰安非冷链运行的实际状况,参照兄弟地市做法,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研究决定,泰安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自即日起休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仓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入仓预约申报并暂时关闭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复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休仓期间有关要求
休仓期间,各县市区、功能区非冷链机构要督促相关进口企业继续做好在“山东冷链系统”非冷链模块的进口货物报备工作;同时对判定为高风险的进口货物,要第一时间向市专班报告。
泰安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非冷链组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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