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等级的通告
梁山县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等级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起将我县高风险区予以调整:
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4个)
小安山镇曹庄村房台东路西、胡闫路以南、水泥厂路以东、村南路以北区域;
水泊街道杏花村社区62号楼1单元;
韩岗镇司垓社区30号楼1单元;
梁山鸿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高风险区溢出人员(12月2日至12月6日到过本次新增高风险区或在高风险区驻留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梁山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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