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7日,雄县发现1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阳性感染者39,住址:雄县绿源小区。
11月23日自外地返回雄县(县外轨迹已推送协查),16:00-18:00,龙湾镇大步村。
11月24日,19:30-19:45,瑞康医药店。
11月25日,居家无外出。
11月26日,接外地协查通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11月27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目前已追踪到的密接人员,均已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请与上述人员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备,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县防疫办、县疾控中心等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石家庄确诊病例在雄县服务区行程轨迹公告
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石家庄市确诊阳性病例李某在雄县服务区行程轨迹公告
2021年10月23日晚,接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石家庄市确诊阳性病例李某曾在雄县津雄高速雄县服务区逗留,现将该病例及接触人员行程轨迹公告如下:
确诊阳性病例李某及其父母于10月20日14时12分到达津雄高速雄县服务区,李某本人未下车,其父母下车直接去往卫生间,期间全程佩戴口罩,14时18分返回到车内并离开雄县服务区。卫生间保洁人员孙某某、向某某为次密接。
2021年10月20日7时,孙某某到雄县服务区上班,负责卫生间保洁工作,除吃饭时间到餐厅就餐外,其余时间一直在卫生间区域活动;21日7时,下班返回雄县东柳村家中,白天一直西柳集市上游逛,在集上吃午餐,下午回家后未外出。22日7时,到雄县服务区上班;23日7时,下班返回雄县东柳村家中,之后无外出。孙某某已接种新冠疫苗2剂次,核酸检测第一次结果为阴性。
2021年10月20日-23日,向某某一直在服务区上班,每天上午9点-11时,下午14时-16时30分在服务区卫生间负责保洁工作,除吃饭时间到餐厅就餐外,其余时间一直在卫生间区域活动。向某某已接种新冠疫苗2剂次,核酸检测第一次结果为阴性。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如果在相同时间、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近期接触过上述人员的,请立即向所属地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及核酸检测等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
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雄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312-5817427
雄县防控办联系电话:0312-6157192
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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